我在教室吃面包(没吃早餐)(我们学校不允许把零食带进教室里吃但是很多没吃早餐的也偷偷吃)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被他罚了900字检讨外加300个上下蹲算体罚吗?


很不幸,以前是算的,现在不算了,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你的老师只要没动手打人,以下惩戒是合法的:

(一)批评教育。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背诵。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

(三)体育。做一定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

(四)劳动。承担一定时间的某一项值日、负责清扫分担区等卫生打扫任务。

(五)写作。通过写犯错说明书,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避免在以后的学习、成长中再犯类似的错误。

(六)隔离。离开座位到教室内特定区域站立,避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

(七)收管物品。暂扣暂管限制学生带到学校的物品。

(八)停课反省。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决定停课到训诫室接受专门教育和反省反思。

(九)其他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科学惩戒方法。

教室里吃面包,如果是班规不允许的,那么就属于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依法可以惩戒。


300个深蹲太过分了,如果平常没有锻炼,蹲100个就很难自己下楼了。对于体育方面的惩罚,老师最好还是要咨询一下体育老师,不要自己瞎搞。


算,可以告教育局了。


肯定算啊。

900字检讨不说,300个上下蹲既带来身体也带来心理上的痛苦,肯定是体罚。人家未成年上班吃东西被领导体罚都违法,何况老师对学生呢。


300个深蹲让你10天以上做完的话,老师是个好老师。如果一口气做完,你又不是搞体育的,那就有点麻烦,应该在体罚与非体罚的线上吧。只要不是太逼迫应该就不算把


那你还好吗有点太狠了


p大点事还写检讨还体罚,你不写不蹲 你老师能把你咋的?这种事情把家长叫来 你爸妈也是向著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综上所述:算的


算,保存证据告他



300个一般人做不了,你让老师做做试试,昨晚恐怕要出事


别算不算的了。

你不写不做就完事了

她心里有鬼不敢搞你 做人要硬气点


之前有个女学生好像就是迟到做了200个深蹲,横纹肌熔断。

大致是这样,我记得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有出入。


我不懂法律,但我懂锻炼。三百个蹲起对中学生的身体来说负担太大(除非是分次做)。很容易造成尾骨断裂(亲身经历)


去投诉,赢了就算,输了就不算。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多打点官司是好事。省的教师行为界限不明确,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踩了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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