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的时候怎么不起诉?

我说句没用的话。

老人过世之后,你的原生家庭可就没什么亲人了。

起诉不一定有回报。


老人在世时,可以对女儿提起索要赡养费的诉讼。过世后,你已经不是追索赡养费的适格主体,无法对此事提起诉讼。

但可以针对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法官裁量权在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鄙人最痛恨的就是这种问题,简直是毁三观,百善孝为先,不管什么理由,不管老人有多么的伟大,也不管老人有多么的混蛋,作为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关于赡养是定义,天天锦衣玉食,这是赡养,免强温饱度日,也是赡养,老人不需要你回报多少,或者说,你不需要向老人提供多少,有饭吃,有衣穿,有地儿住就够了。老人伟大点,你就锦衣玉食地伺候著,老人混蛋点,那就温饱伺候呗,干吗拒绝赡养呢?

再说问题,赡养是子女对老人的义务,而被赡养是老人从子女那里获得的权利。因此,作为同样是尽赡养义务的儿子,是无法起诉女儿的,只有老人本人才可以。遗憾老人已经百年归西了。

最后,人都走了,兄妹二人是打断骨头连著筋,作兄长的,大度点,让著妹妹吧,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大不了日后当成陌路人不搭理即可。如果涉及遗产,多点少点又有何妨?非要为了那一为亩三分地兄妹俩人打个头破血流让旁人看笑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把你干做的都做到了,你管你妹妹那么多干吗?让社会舆论去评价你和你妹妹吧。


意义何在?为什么不趁著来得及的时候采取行动?


你有证据吗,有的话应该可以。不过老人已经去世了,估计。。。。


人都已经过世了,还起诉干什么。老人在天之灵,看到自己的儿女打官司,会非常痛心的。


本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看,你这问题信息太少,没法回答啊,是父母从小就将女儿遗弃了,等女儿长大了回来找女儿赡养来了,还是遗产全给了儿子了,分文没给女儿,还把女儿结婚的彩礼拿来贴补儿子了,然后又要女儿赡养,还是一直一视同仁,但是老了后女儿拒不执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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