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有很多类,金融业务也有很多种,金融产品更是各种各样,出现亏损后,追回的方式方法也差距非常大,不是一篇文章能覆盖的,尤其是这个时候,就不要分析投资思路和提供所谓技术贴了,就像牛顿经典力学,在微观层面时效一样。我简要说一下不同类型理财产品亏损后的主要思路,如需进一步了解细节的,可关注我,我的新书《金融机构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3月份即将出版,内容会更加详尽,这里,我主要以销售主体作为分类标准,进行阐述:

1、银行理财。实际上,能再银行购买的广义投资产品是最多的,理财产品、基金、信托、债券、保险等等,并且法律关系也是十分复杂,总体上分为银行自营理财和代销理财。自营理财亏损后,直接找银行;代销理财亏损后,则要把发行人和银行一并连带,当然还要看具体产品,如果是信托,依据法律关系,就不能将融资方连带;如果是债券,就可以一并连带融资方。

2、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这就非常广泛了,除了直接在信托公司购买信托外,还有债券,私募基金等,都属于。鉴于这些产品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起诉的主体和策略也差别巨大,就不赘述,可以看我的书,或者直接与我沟通都可。

简要一说,信托的话,投资人是不能逾越信托公司直接向融资方主张债权的,除非受托管理人(信托公司等)怠于主张;债券则不同,投资人可以直接自行主张,也可通过投资人大会主张。而私募基金,则要看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型、合伙企业型还是契约型,差距是很大的。

3、再就是已经被取缔或禁止的理财类产品。比如P2P,比如商业保理公司发行的所谓理财,比如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所谓理财,本著软著陆的原则,仍然认为之前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拿到现在的裁判思路来看,非法集资的概率要大的多。

bao雷后,不同投资者的情况不同,因此处理思路不同,例如债券或私募基金,首先要看融资方的偿还能力,当然这个「偿还能力」的真假是最难辨别的,投资者也会投鼠忌器,于是各方在不断博弈中度过了几年。有的人拿到了部分投资,有的人则发现底层资产彻底无望,错过了最好的窗口期,所以,在看到具体的产品和深入了解各方情况之前,是无法确定最佳处理方案的。


从思维逻辑的角度来回答吧。

一般情况,被抢的话,从个人责任角度来说几乎90%的责任归因为抢劫者,自己能改变的比较少,最多是不要深夜独自出门、不要到偏僻的地方、不要漏财等等基本防范措施。

如果是被骗,应该是80%的责任都要归因为自己。骗子基本利用的是人性的弱点:贪婪与恐惧。也许从情理上难以接受,我都受骗了,还要这样子来说。但不认清事实的本质,下次骗子还会找上你(或者你主动找上骗子)。

其实,比较残忍的另外一种解释是,别人根本没骗你,是你自己没有搞清楚风险状况,不愿接受相应的损失。

当然,在投资理财产品中受骗的人众多,反思是为了以后不受骗,至于当前的损失我们还是有一些方式来处理的:

1、受损金额不大(看主观承诺能力),有证据表明是欺诈的,报警。然后,忘掉它,不值得为烂事花费更多时间精力。

2、受损金额比较大,欺诈证据充足,起诉。

3、受损金额比较大,且受骗人比较多,虽然欺诈证据不足,但社会影响不好的,可以联合其他受骗人集体维权,一般来说会有效果。

我们挣钱不易,世间诱惑太多,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1,搜集整理证据

2,和诈骗方沟通和解

3,报案,监管投诉等


呜呜,估计没办法处理了。我也是受骗人之一,七八万打了水漂,血汗钱啊,维权了,也没用。组织全国受骗的人去总部讨说法,毫无结果。司法部门介入也没用,损失的钱依然分文没回来,那一刻想死的心都有。而且还因为介绍亲人理财,导致人家损失20万,我的罪过真是大呀!

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呢,那些人打的就是法律漏洞,法律拿他们也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著他们逍遥法外而我们只能捶胸顿足而悔恨无计。

记得看过一个回答说,贪心是人性,不贪是经验,得此教训以后,吃一堑长一智吧!


题主是买了什么样的理财产品呢?在什么地方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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