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难在广度,不在深度。论难度,刑法最难。

把市面上推荐的经典著作都看一遍也差不多可以算入门了。


您好,我认为民法不是最难学的。

纯粹从个人的学习经历来谈,不喜勿喷,记忆有偏差之处还望多多包涵:

ps:由于法律即将发生变化,所以不会引用法条,见谅。

1.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实用到冷门,结合案例学习,逐步掌握体系。此处推荐书籍:梁慧星《民法总论》。

2.可从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学起,结合具体案情,思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法律依据。初步建立请求权基础的模糊印象。了解一些基础知识,如要约、承诺、买受人、出卖人、标的、价款、给付、意思表示、对话方式、默示……

3.接著从精心设计的案例中了解一些民法的基础知识,如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什么是时效,什么是宣告死亡,什么是事实行为,什么是法律行为,什么是构成要件,胎儿在民法中的地位……

4.接下来通过案例,如有关于重大误解的案例,学习合同的撤销。在学习撤销时顺带学习形成权和形成诉权。此时大概已经懂得了啥是法律关系,可以学一下不真正义务。此处推荐书籍:王泽鉴《民法总则》

5.可继续通过案例,如缺乏行为意思等巩固合同的成立、生效相关知识。

6.通过案例初步学习法律后果,了解合同消灭的原因。通过侵权、瑕疵履行等的案例继续学习请求权基础,初步听说各种竞合……

7.通过案例开始学习法律行为。区分一下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此时多举例,少谈理论。

8.接下来了解民法体系,知道法国民法和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知道德国民法每一编讲的是啥东西,可通过交通事故先死后死、离婚分财产的有趣案例学点婚姻继承法。搞清楚债和物的区别。知道自己正在学民总。

9.结合案例学习代理、副代理(转委托代理)。(好像是在这时学的瑕疵担保?不应该啊)此处推荐书籍:朱庆育《民法总论》

10.民总结束,做几个案例捋一捋脑子?此处推荐书籍韩世远:《合同法总论》。

11.开始学习物权,学习一下物权法的意义、法律渊源啥的热个身。此处推荐书籍:刘家安《物权法论》(我很讨厌这本书里的一些话)

12.爷累了,休息下,之后再更。


民法是万法之母么,奠定了很多部门法的基础,主看看书吧,刚开始不一定要看王泽鉴老师的书,可以看看学校的教材,虽然有很多问题被老师诟病,但作为入门教材也是够的,其次就是要自己多总结,主动搭建知识体系


一、基本认识

民法内容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法考考查得比较全面,但还是有重点可循,而且这些重点在历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民法的 命题方向大致如下:

1.民商结合、实体与程序结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今年的民法卷中,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民法与其他学科知识的综合考查有扩大的趋势,即越来越注重民法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考查。

2.从必考点中选择易忽视的知识考查。

在今年的民法试题中,有些题的考查内容都是我们在复习的过程中容易忽略的点,虽然内容不是太难,但容易被忽视。

3.新法必考

4.遵循著「重者恒重」的原则。

纵观考题,虽然出现了上述特点,但传统的重要考点,依然在考查范围内,遵循著「重者恒重」的原则。例如,民法总则部分,主要集中在意思表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代理、特殊侵权等重点内容。物权法的重点主要包括物权变动、物权的效力、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同法中,重点是要约规则、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等。婚姻法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承担,继承法集中在遗产的分配这一重要考点上。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法》是重心,试题难度也最大。

了解了民法的学科特点与命题方向后,我们一起来探索民法的 复习方法。其实任何一门科目的复习离不开「书+课+题」模式,书,使用专题讲座;课,扫码听音频;题,利用模拟题,以及真题。关于民法的复习,在以下几个方面尤其要注意:

其一、注重对民法基本概念的学习。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民法的思维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或者发生概念混淆。因此,学习民法首先要学好概念。怎样掌握和理解概念呢?第一,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民法中的概念必须全部掌握。这是因为,概念与概念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例如「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非所有人占有又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非法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一串概念中漏掉任何一个都会影响对其他概念的理解。第二,必须理解概念的含意。一个概念包含著几层意思,可以通过分析法分解成几层意思。

其二、注重对民法体系性的把握。对于初学民法的学生,首先要知道民法的全貌,即首先要对民法的体例有所了解。根据民法的体例和内容,一般来说,学习时要注意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先学好民法总论部分的内容,再按顺序学习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亲属权、继承权。民法总论部分,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现代法治的基础。学好这部分内容,再学习其他部分就比较容易。当学习其他部分时,也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律,先著重学好该部分的基础知识,例如学习债权部分,应先著重掌握债权总论部分,然后再学习各种合同。这样就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务奠定基础。

其三、注重对民法基本理念的理解。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向理论性与综合性考察,因此,每一个知识点背后的理论基础也要求掌握。看法条的时候,很多同学都忽视了民法基本理念的掌握,仅仅停留在简单记忆层面,不能理解透彻。例如,意思自治理念,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理念,每年司法考试都有涉及。民法是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以应当首先考虑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无约定再考虑法定的情况。

其四、注重对经典民法真题的研习。习题研习可以通过模拟题以及真题来进行。


民法是相当容易的一门学科,大部分内容仅凭日常生活经验就可以学习。相比而言有很多更换专业的领域,比如海商法、金融法,如果没有实操,真的只能学个皮毛,无法真正理解。

说回来,我的经验是,从一本优秀的德国民法书看起,我看的是Brox的民法总则看起。先打好理论基础。民总实际上就是两方面,权利理论,法律行为理论,两部分都掌握了,用德国理论去理解中国民法典,就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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