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很多类似问题下的回答都会说是为了防止人贩子在贩卖人口的时候破罐子破摔杀害被害人。但是我想了一下,如果拐卖人口处以死刑,大部分人贩子从一开始就不敢去拐卖人口了吧(当然不可能消除,但肯定可以减少),毕竟一个喜欢不劳而获的人可以接受为了赚快钱而坐牢,但几乎没有可以接受为了赚快钱而去死,这样他们总会选择风险小的行当,比如偷电瓶车啥的,这样不是要好一些吗?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想法可能不太成熟,希望有没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绝对没有来吵架的意


因为在专业利益、精英利益的驱动下,立场肯定大于真理

精英集团的立场是?

「 我是一流精英,是小区业主。你公权力是服务我等精英的守夜人,是小区物业。我等精英可以授权物业你有惩罚小偷的权力,但你断不能有处死小偷的权力,因为我们业主才是这个小区的真正主子 」。

这些 「业主」 不是仅反对处死人贩子,而是反对一切死刑。只不过:

1、当他们的废死诉求难以撼动强大民意决定的现实时,他们会佯装宽厚:

「废死是对的,但目前中国还没有这个条件。所以我支持未来废死,而不是当下废死 」

2、面对人贩子死刑问题,他们会说

「那样的话妇女儿童可能会被灭口」

「死刑制度存在几千年了,杜绝犯罪了吗?」「法学大师说过,刑罚的意义不在于其严厉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

利益,阶级利益,精英阶级的利益,精英阶级的锦衣玉食、富贵万代

才是他们的真正动力


你们不要同意死刑嘛嘤嘤嘤

我就是为了钱才拐小孩子,他们父母因为痛苦扭曲的脸才不关我的事。是他们自己的看管不当。活该哈哈哈

我就是爱慕虚荣,贪图利益。把一个又一个的家庭拆散。他们抱头痛哭,后悔和自责占据整张脸管我什么事,反正我有钱就行了。

随便拐一个人就有那么多钱人家当然会做啦,我管他们结果怎么样,我有钱就行了。

他们说死刑什么的肯定就是吓吓我们的啦,反正我做了之后又没有人知道是我做的。全世界那么多人失踪,很多都没有找到真相。我做的那么天衣无缝肯定不会被发现的啦~

嘤嘤嘤,人贩子就是这样。


贩毒死刑 你看少了么?有利可图总会铤而走险

不如买家入刑效果好点 毕竟市场少了卖的人才少


其实你的问题可以不用回答,你说「人不会为了赚快钱而死」事实是多的是人这么干。

黑社会杀人,抢地盘,是为了赚快钱;毒贩子贩毒,稍微多卖点也是死罪;商会副会长为了上位买凶杀人,干掉会长等等

都是死罪,都是要搞钱。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眼界的罪犯杀人的理由是为了很多钱,没眼界的人杀人可能就为了几百块(抢了几百块杀人灭口)。

另外,犯罪的过程是不能完全预测的,开始只想著打架,结果把人打死了也很正常。

所以你提的问题不好回答你,因为你说的理由不成立,如果成立,犯罪的都该一律死刑,不仅仅是贩卖人口的事。因为按照你的看法,所有犯罪一律死刑,所有的犯罪都能得到最大威慑。

你要考虑的问题是「现在什么罪能判死刑」「贩卖人口有哪些情况」「这些情况在现有刑罚制度下足不足以判死刑」「设立死刑的依据是什么,应该考虑哪些因素」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人贩子是否该判死刑的问题。

我不是很了解刑法,所以这些问题有兴趣可以自己去查证。

另外可以回答的是为什么现行法律不给贩卖人口的行为一律死刑(贩卖人口的犯罪是有死刑的,只不过不是一律死刑)。因为很多这种行为确实没必要判死刑,比如,有时候,卖子女的就是父母自己,这种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无奈,而不是可恶,他们也让子女去了条件更好的家庭,你能说有多可恶呢?

回答下很多顾左右而言他的答案,说句不好听的实话,不能就事论事的声音都是没有力度的声音。


对罪犯的惩罚必须有梯度,即程度不同量刑不同,而不能一律处死刑,一律处死刑是一种简单省事的处理方案,有优点,可以节约很大的社会成本,但负作用就是造成大量的罪行要判死刑,会加重公安人员的工作强度。其实公安人员现在很多轻案子都是不管不顾的,只是抓大案要案,定下的目标是命案必破,如果所有罪行都是大案要案,结果就是办案子没个轻重,没有把功夫下到最重的案子上。在警力不可能抓获所有犯罪分子的情况下,警方只能努力去尽量抓罪行更大的罪犯,小罪的抓不住就算了。如果所有罪都一样是死刑,那么在警方能抓到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原来是10个重罪全部抓到,90个轻罪只抓了10个,变成所有罪犯只抓住20个,其中还有原来罪没那么重的人,原来的重犯反而降低了抓的力度。

罪犯对法律的畏惧程度并不因为法律规定的严重和量刑的轻重来决定,很大程度由认为能逃脱惩罚的容易程度来决定。虽然杀人自古就是死罪,但杀人犯自古就没有消失过,大部分杀人犯都是自信能够逃脱惩罚才敢去干的。在社会治安比较好,破案率高的情况下杀人犯就少,因为警方能力强,一般人认为很难逃脱惩罚所以不敢干,相反到了天下大乱如水浒传的时代大部分杀人犯都抓不到的情况下,杀人案就会直线上升,虽然杀人死罪并没改变,但大家都相信自己没那么倒霉不会被抓。

大家对法律的恐惧并不是因为法律的严厉,而是因为不可逃脱性。回到拐卖人口案上,如果每一个人贩子都能被判15年刑,没有一个逃脱的,对人贩子的惊吓力度将远大于宣布人贩死刑,15年的不可逃脱对他们的恐怖作用远大于10%的可能被抓到处死。正是因为大多数人贩子都逃脱了惩罚,他们才不怕,即使哪个罪法真被杀了也起不到杀一警百的作用,反而会让他们更加小心,情况不好就杀人灭口,被抓到只怪自己运气不好。不怕量刑不重,就怕没让他们逃脱坐牢。


个人拙见

人口贩卖问题,如果不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权,就是原罪,如果涉及到了人的生命安全,那就转化成故意杀人等一些犯罪了,在那些犯罪的刑罚中是有死刑的。


首先没听说过有人不赞同人贩子判死刑,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最高量刑就是死刑,现实中也有死刑判决。

反对的是所谓的人贩子一律死刑。事实上,任何犯罪都不应该一律死刑,梯度设置量刑是现代刑罚论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你所说的怕人贩铤而走险,这么说吧,贩毒还没有到一律死刑,你看看毒贩有多可怕,人贩手里还有人质,什么事做不出来?

其实真正有大量接触过刑事案件的人就能理解,死刑永远做不到制止犯罪的。不要以为一律死刑了贩卖人口者就会变少,犯罪者的心理和逻辑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的逻辑,凌迟都威慑不了犯罪,死刑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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