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桂林七星公园捕杀野生猕猴,质疑公园太残忍。7日,七星公园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确实有捕抓猴子的行动,是经过自治区林业厅,市林业局批准的。随后,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已叫停。据介绍,七星公园猴子处于半散养状态,不是野生的。由于猴子经常跑下山,甚至在市区乱跑,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了避免种族过度繁衍,才采取此举。

网传桂林七星公园捕杀野生猕猴 林业部门:现已全面叫停沸点视频的视频 · 85 播放


这种堪称泛滥的玩意儿应该给点狩猎指标,节省财政支出。


希望把峨眉山的猴子也捕杀一波


首先从同理心角度来说,这样捕杀肯定是不符合生命伦理的。

再从法律角度来看,广西林业批准的捕杀行为,是否有法律许可?是不是违反法不授权不可为

最后从公共安全健康角度来看,我们和野生动物过度接触,会有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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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海外滩出现一头野猪你觉得击毙好还是放任自由好?

人可往猪亦可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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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往猪亦可往


我不是学法律的,不好说是不是违法。

怎么处理,1,抓住绝育;2,找远离人群的地方安置;3,放动物园;4,喜欢猴的人领回家贡著;5,全杀了;6,抓起来卖给马戏团或者做动物实验。

您觉得哪个可行,就是有几项是违法或者不太被大众接受。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标题说是捕杀猕猴,是捕还是杀?

官方解释说捕,那标题为什么写捕杀?

况且猕猴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不至于杀。

那么为什么捕?影响人类正常生活了,所以人类要捕你们,放到该去的深山野林或动物园吧。


要看手续是否合法?公园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目前来看,公园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公园也是无偿看管的,没有钱哪能做那么多的事情。


就是一句话,如果有上面的相关批捕文件,那就不违法,如果没有,那就违法。


明明是捕抓怎么一到标题上就变成捕杀了,这概念偷换的也太大了吧,捕抓只要手续合法就没有问题,捕杀子虚乌有不要强行标题党。

发布于 2020-12-09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Chrome继续风紧扯呼风紧扯呼什么鬼?_?

给质疑残忍的网友,统一分配多余的猴子


给质疑残忍的网友,统一分配多余的猴子


数量多了,破坏生态伤害人类了,就可以依法捕杀。国内国外的法律都有相关规定。


桂林七星公园的猴子为人工豢养的猴子,非野生动物,公园在征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避免猴群过度繁衍进行捕杀,谈不上违法,因此无法律责任。

合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合法的事情并不意味著行为合理,从敬畏生命的角度,七星公园对猴群采用屠戮的做法值得商榷,也违背了生命伦理。林业局负责人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叫停。

野生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广西种群数量仅仅在三万只到五万只。人工豢养的猴子虽然不是野生动物,依然属于稀缺动物资源,从资源合理利用的角度看,简单的、粗暴的一律屠戮的做法不如对猴群进行合理的分流。


你知道计划生育吗?说不定你也是计划之后的幸存者呢!怎不见你探究法律责任哪?


法律责任不知道。

但是做得对啊。

首先要保证人权。

动物什么的,谁的祖先也没有少杀。

乖一点就保护保护。

不乖的,伤害人的,必须要弄死。

圣母的评论我看有很多。

一定是吃的太饱了。

如果是山下农民,辛辛苦苦种一年的作物被猴子糟蹋了,估计下手更狠吧。

有些动物种群事到如今没了天敌,瞎鸡儿繁衍,不控制是不行的。

圣母的那些,把你家让给猴子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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