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廣西桂林七星公園捕殺野生獼猴,質疑公園太殘忍。7日,七星公園辦公室工作人員回復,確實有捕抓猴子的行動,是經過自治區林業廳,市林業局批准的。隨後,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已叫停。據介紹,七星公園猴子處於半散養狀態,不是野生的。由於猴子經常跑下山,甚至在市區亂跑,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為了避免種族過度繁衍,才採取此舉。

網傳桂林七星公園捕殺野生獼猴 林業部門:現已全面叫停沸點視頻的視頻 · 85 播放


這種堪稱泛濫的玩意兒應該給點狩獵指標,節省財政支出。


希望把峨眉山的猴子也捕殺一波


首先從同理心角度來說,這樣捕殺肯定是不符合生命倫理的。

再從法律角度來看,廣西林業批准的捕殺行為,是否有法律許可?是不是違反法不授權不可為

最後從公共安全健康角度來看,我們和野生動物過度接觸,會有很大風險。

發佈於 2020-12-09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呼嘟呼嘟呼嘟呼嘟?

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大連機務段 列車副司機

如果上海外灘出現一頭野豬你覺得擊斃好還是放任自由好?

人可往豬亦可往


如果上海外灘出現一頭野豬你覺得擊斃好還是放任自由好?

人可往豬亦可往


我不是學法律的,不好說是不是違法。

怎麼處理,1,抓住絕育;2,找遠離人羣的地方安置;3,放動物園;4,喜歡猴的人領回家貢著;5,全殺了;6,抓起來賣給馬戲團或者做動物實驗。

您覺得哪個可行,就是有幾項是違法或者不太被大眾接受。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標題說是捕殺獼猴,是捕還是殺?

官方解釋說捕,那標題為什麼寫捕殺?

況且獼猴被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不至於殺。

那麼為什麼捕?影響人類正常生活了,所以人類要捕你們,放到該去的深山野林或動物園吧。


要看手續是否合法?公園的責任有哪些?

根據目前來看,公園對此不承擔責任,因為公園也是無償看管的,沒有錢哪能做那麼多的事情。


就是一句話,如果有上面的相關批捕文件,那就不違法,如果沒有,那就違法。


明明是捕抓怎麼一到標題上就變成捕殺了,這概念偷換的也太大了吧,捕抓只要手續合法就沒有問題,捕殺子虛烏有不要強行標題黨。

發佈於 2020-12-09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風緊扯呼風緊扯呼什麼鬼?_?

給質疑殘忍的網友,統一分配多餘的猴子


給質疑殘忍的網友,統一分配多餘的猴子


數量多了,破壞生態傷害人類了,就可以依法捕殺。國內國外的法律都有相關規定。


桂林七星公園的猴子為人工豢養的猴子,非野生動物,公園在徵得相關行政許可的前提下避免猴羣過度繁衍進行捕殺,談不上違法,因此無法律責任。

合法,是人們行為的底線。合法的事情並不意味著行為合理,從敬畏生命的角度,七星公園對猴羣採用屠戮的做法值得商榷,也違背了生命倫理。林業局負責人也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進行了及時的叫停。

野生獼猴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廣西種羣數量僅僅在三萬隻到五萬隻。人工豢養的猴子雖然不是野生動物,依然屬於稀缺動物資源,從資源合理利用的角度看,簡單的、粗暴的一律屠戮的做法不如對猴羣進行合理的分流。


你知道計劃生育嗎?說不定你也是計劃之後的倖存者呢!怎不見你探究法律責任哪?


法律責任不知道。

但是做得對啊。

首先要保證人權。

動物什麼的,誰的祖先也沒有少殺。

乖一點就保護保護。

不乖的,傷害人的,必須要弄死。

聖母的評論我看有很多。

一定是喫的太飽了。

如果是山下農民,辛辛苦苦種一年的作物被猴子糟蹋了,估計下手更狠吧。

有些動物種羣事到如今沒了天敵,瞎雞兒繁衍,不控制是不行的。

聖母的那些,把你家讓給猴子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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