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般属于重复处罚,如果是一个部门,只要交一次罚款就行,但是需要申请撤销另外一个违章。

如果是两个不同部门处罚,那就不属于重复处罚,必须全部处理。


事实还是需要理清楚,同一地点前后半小时,被贴两次。车辆中间有移动过吗。


如果这是真实的行政处罚事实,那一定是交警的违法行政处罚,你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基本上不会出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但是行政处罚有一行为不再罚的原则,更不能对同一违章行为进行两次以上罚款(包括两次)。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


一次,但是需要去交警队耽误时间。


两张单子是一般是不同部门的处罚,例如扣三分罚一百或者罚五十,找一张处罚轻的赶紧处理,之后可以申请撤销另一张。理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肯定不是同一个位置,同一个位置的话24小时只允许一张。自己看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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