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正結構,沒語病


瀉藥,有說是有說不是的,那很簡單就是把他一個字一個字翻譯出來,罪魁禍首=罪惡第一(的人或原因)禍端第一(的人或原因)好吧,那麼就是導致。。。。。罪惡的人或原因,好了,導致。。。的人,肯定不對,但是還有罪魁禍首也指導致災禍的原因講,那導致。。。的原因,是不是就通順了呢。那既然有一個通順,就不能說是病句。例句:吸煙是導致這場火災的罪魁禍首。來來來誰告訴我這個不對?


其實從句子上看,把主謂賓挑出來,我們就能得出「導致罪魁禍首」,「罪魁禍首」怎麼能「導致」呢?所以這一句話明顯是病句,而修改後應當為「是……的罪魁禍首」。

通常情況下,一般可以先把一句話的主謂賓挑出來,看是否合理,再去看定狀補是否有意義重複或衝突等問題。

以上為個人觀點(意見),僅供參考!!!


是噠!重複了


不是病句。

導致……的原因,往往很多的,其中有的是次要原因,有的是「罪魁禍首」,有的是不搭界的原因。所以例句並沒有重複,可以這麼說的。


是病句,病因是重複


我覺得不算。

罪魁禍首是名詞性成語,可作主語、賓語。從其釋義上來看,其指稱某些人或事物。

從兩個方面看,其一是「導致xxxx的罪魁禍首」,可轉換句式為「罪魁禍首導致了xxxx」,這是沒問題的。其二是「導致xxxx的罪魁禍首」,其中「罪魁禍首」的定語實際上是「導致xxxx」,也就是說「導致」一詞是修飾xxxx的,原句式應是「xxxxxx的罪魁禍首」,這一看是不是一點毛病也沒有?

用不用「導致」,通常來說看「罪魁禍首」是什麼。我個人認為當「罪魁禍首」是某種行為或事物變化時,是可以用「導致」的。

舉個具體的例子,「你感冒的罪魁禍首是病毒」與「導致你感冒的罪魁禍首是病毒感染」,兩句之間的差別,就是流感病毒確實是感冒的原因,但必定是「感染」,才會「導致」。

當然,「你感冒的罪魁禍首是病毒感染」也是沒問題的,但通常我們說這句式里是省略了「導致」的,一般是口語化說法。


是呀,就類似於導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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