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所处的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使然,还是本性使然?
- 如果从人一出生无善无恶的起点出发,一个人的内在特质也是环境塑造的吗?两个人对同一个可以实施犯罪的对象,不同的抉择,虽然都是出自内心,但是之所以内心选择不同,不也是当下和以前的环境塑造的吗。
- 一个人选择善恶的能力,是出于本性,还是当下和之前环境塑造的?
- 如果"人之初性本善",那后来的犯罪行为,不全然是环境的原因吗?
首先放结论:这个问题说所处的环境还是本性使然都对。
本质上这个问题讨论的并不是一个人犯罪的原因,而是纯意识形态的推演和批判,毕竟一上来就放了善恶这种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
那么我请问题主一个问题:何为善,何为恶?
直接说最极端的例子:即将饿死的人食人,是善?是恶?
我再请题主思考一个问题:对谁为善,对谁为恶?
然后题主再思考一个问题:何人断善恶?
这个问题是你的问题,是你意识里一体两面圣人和大盗,是你自己善恶的相互对立,而不是针对人犯罪原因或动机的分析或者探讨。
你善便是环境使然,你恶便是本性使然。
如果想要作分析,请用正确的方法论针对客观实际进行分析。
这种隐含「我觉得」的问题,你说什么是什么,结论不重要。
环境,毕竟没人愿意在人群中做被同类鄙视的异类。不排除某些人,是生来与人不同的
这个问题,从弗洛伊德时代的精神分析理论开始,直至今日一直在被讨论。
心理学对犯罪的解释从一开始的哲学思辨推演,例如本我与超我的内在调和失败,导致一个人做出越轨行为。再如人格特质理论,认为人的性格由一个一个性格元素组合而成,特定元素组合会使一个人产生越轨行为的概率更高,从而导致犯罪。
科学在进步,心理学界的研究方法,从龙勃罗梭提出天生犯罪人理论开始发生重大变化。龙勃罗梭提出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与一个人的生物特征、基因特征有关,由于该理论过分强调先天因素,并无法证明特征与犯罪行为出现顺序的先后,被世人至今诟病。但其实证研究的方法广为流传,为后者敲醒警种,进而推演出以行为学派为主流的心理学。值得高兴的是,三元交互理论的提出注意到了认知、行为、环境三者的有机互动,认为三者都会相互影响,充分认识到了客观因素与主观认知的因素,例如认知影响环境,认知的不同导致不同的人在同一环境感受到的东西不同;行为影响认知,一个长期从事刑侦工作的人会产生多疑等等。但理论不够深入解释犯罪行为的产生原因以及方式,只是告诉了人们三者的内在影响机制。而后出现各类学习理论,强调犯罪行为是习得的,在习得攻击行为、越轨行为的同时习得了特殊的认知结构,以正当化自己的行为并在内心充当蔑视法律的依据。而行为的习得,家庭、学校、传媒等环境的影响都举足轻重,尤其是习得人看重的亲人。
但从人之初性本恶的角度出发,对犯罪行为的解释与上述又大相庭径,强调通过奖惩机制,正面激励的社会控制,对人的行为、认知规范,从出生即引导人们遵循并信仰善的观念。
无论你从哪个角度去想,犯罪行为永远离不开环境、教育、认知、生物、情感这几样因素,其间错综复杂的联系,造就一个人并让人具有了复杂性,同时也是为何分析一个人的行为如此复杂。客观因素的影响固然重要,但人与人之间也会因为情感、认知的不同而选择感受到、或者侧重感受到成长过程中正面还是负面的影响,所以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并不能简单归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也不能因为少量的影响因素而断定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遇到同样的情况,有的人会选择沟通,有的人会选择暴怒,有的人会选择伤害,有的人会选择杀人…当我们综合考虑主观与客观因素,我认为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犯罪行为源自于一个人潜在的犯罪性,这并不代表天生就有人会犯罪,是由环境、教育、情感、认知等因素综合作用下一个人所会发生越轨行为的内在稳定性。
肯定都有啊,人之初有性本善也有性本恶,不然也不会有人提出教育我们向善,这个前提肯定是有人先作恶了,然后性本善的人看不过去,才提倡教育。而且每个人的善恶比例肯定都不一样
两者都有,不过有一句话叫「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是可以塑造人的本性的。
本性使然,犯罪的行为往往都是本性作为驱动,但是不要忽略了,人的本性是受著环境影响而变化的。
人之初无所谓善恶,因为人只保留了动物最原始的本性。饿了要吃,困了要睡,憋不住了要方便,看到异性产生反应等等。
除此之外,人的很多社会性都会根据所处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大部分是基因决定的
所处环境也会影响一小部分
曾经有个很善良的教授认为是基因导致的邪恶,但是她妈妈告诉他,他的祖先曾经出现过一个变态杀人魔。
所谓的恶,不过是受环境所迫选择有益于自己的行为。
所谓的善,也只是基于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做有益于他人的行为。
之所以有善恶,是个人的行为在社会舆论曝光这个大前提下的结果。
这个问题有点哲学上的本我、自我、超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