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在英美这种小政府+统治阶级权力比较分散的社会形态下,黑社会组织本身就属于统治机器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作用主要有二:

第一,降低统治成本。黑社会有强烈的自组织特点,相比自上而下的集权体系,这样的触角其运行效率是非常高的,相比集权体系下对上负责的特点,黑社会往往和平民阶层有隐性的契约关系,反而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第二,善于充当统治阶层分化瓦解对抗力量的抓手。在尖锐的阶级对抗环境下,黑社会处于阶层灰色地带的特点,往往便于渗透进对立阶层/政治机构/社会组织,分化瓦解收买及收集情报,比如工会的黑社会化,或者充当情报机关的外围角色用于渗透反政府组织的领导层等等;

总的来说,所谓黑社会,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为一种发育不完全的割据政权,这种割据不是以空间来定义,而是在社会的经济、契约、暴力和人身关系的夹缝中存在的一种割据。


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高度严密的组织性,具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一般的刑事侦查组织和侦查活动难以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也难以有效破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所造成的社区分裂,无法有效帮助个人摆脱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身份,所以英美有专门的应对措施,回应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挑战。

(1) 美国建立专门调查部门和工作组

美国联邦调查局连年发布黑帮研究报告。数据表明,当前活跃的美国黑帮组织约有3.3万个,主要有街头暴力黑帮、摩托黑帮、狱霸黑帮等类型。

为了打击黑帮犯罪,美国联邦调查局成立了专门的组织,如国家黑帮信息中心、跨国反黑帮工作组、街头暴力安全工作组。2005年,联邦调查局在国会指导下成立了国家黑帮信息中心,其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享信息,识别社会危害性较大的黑帮犯罪活动,对其运用针对有组织犯罪的侦查技术予以打击。

(2)英国设立专项资金、项目及多机构合作

英国数据表明黑帮暴力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了恐怖活动。2018年以来,与黑帮有关的盗窃、强奸、泼强酸等案件高发。

英国对黑帮犯罪的应对注重多机构参与合作,这些机构包括警方、检察署、住房部门、少年犯服务机构、缓刑机构、国家犯罪管理服务机构、失踪人口协调人、医疗委员会等,注重在打击过程中保护女性和青少年免受暴力和剥削,解救参与黑帮的青少年以及卷入黑帮的女性。

英国官方自2011年起连续发布跨政府部门的黑帮评估研究报告,对黑帮的成因、青少年的参与、暴力的制止、黑帮成员重建正常生活等进行研究。研究报告列举了反黑帮犯罪的7项原则,包括政治领导力、确定问题与数据测评、多机构合作、评估与移交、明确有效的介入、刑事司法、社区动员。刑事司法是其中第6项。

2012年,英国内政部设立终结黑帮与青少年暴力项目,最初向33个地方提供协助,3年后扩展至52个,有100多名经验丰富的反黑帮专家。这一项目是多机构干预措施,重点是帮助某个地方了解其黑帮问题并找到适合其本地的解决方案,因此对英国黑帮问题的正式的、全国性的评估离不开对每个地方的了解。

对刑事司法而言,已有些经证明切实有效的积极工作方式,也即对黑帮组织的早期干预,除上述黑帮成员退出计划外,还包括与学校合作、开展女性特别计划以及在相关刑事司法机构之间进行合作。

伦敦警方还启动了黑帮暴力矩阵机制,当前掌握3800余人的黑帮名单。警方对在册黑帮成员进行秘密的风险评估。

在某次其所评估的85人中,有实施暴力高风险的仅有7人,20余人为中度风险,50余人为零风险。这意味著大量没有暴力风险的人被标记为黑帮成员。对此警方辩称,个人一旦退出黑帮,警方即会将其从名单中划去。

这一机制是个双刃剑,一方面,风险评估机制能够识别黑帮犯罪活动的高风险人员,有利于预防黑帮暴力,另一方面,一旦被警方收入黑帮名单,即可能被标签化为黑帮成员,从而影响其个人和家庭。

(详细内容见《人民司法》2018年第25期:祁建建「英美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回应」)


西方黑社会很猖獗的,近的可以参照香港(英治时期)。抛开场面上的政府与黑社会的对立,说点实际的。首先统治阶级对黑社会有需求,一方面他们是某些人非法需求的来源,例如毒品,也包括一些其他勾当。另一方面对城市管理有帮助,因为小政府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成本不足以满足需求(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警力不足)。加拿大籍华人老师直言住纽约半夜不要出门,法国也这德行。墨尔本去年在市中心警察局门口黑社会枪战,警察过了好久才集结用催泪喷雾剂驱逐,起因是难民黑帮和岛民黑帮争地盘。还有悉尼的朋友说他所在社区处于gangster保护一下。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这说明一方社会警察对社会秩序维护缺乏力度(当然也和他们公务员编制怕死有关)。所以一个稳定的黑社会组织一方面为了维护地下秩序(换言之就是既得利益)不会主动打破平衡,而新来的组织却毫无顾忌,例如墨尔本枪战。另一方面稳定架构的黑社会还会在情报上配合政府,因为哪怕黑社会老大司法上再无懈可击也会怕国家安全机构耍流氓啊(当然这只是威胁,实际上在西方国家这种事情比较少见)。其次国外社会阶层稳固使得黑社会不可能杜绝。在中国所有孩子都知道好好学习上好学校走向人生巅峰,不知道每年多少孩子在这条路走出农村(我大学好多农村同学,包括真的穷的)。可是在西方,对不起,您的机会约等于零。首先西方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在教学质量上和学费上天壤之别,中国还是公历教育主体,大学之前一般家庭可以负担,穷人咬咬牙,申请点补助也能囫囵过去,在西方是不可能的,在西方没办法。大学更可怕,中国一本大学学费一年几千块,还有各种奖助学金,美国一年七万多,相当于中产家庭一年的收入,普通家庭真负担不起,奖助学金也只有顶尖学生多。贷款?怎么还啊,难道分期二十年付款?学奴?所以社会底层的出路太有限了,很多黑人穷人最好出路就是运动员,要么就是涉黑。而且西方去污染去工业化只能密集型加工企业都去了第三世界国家(例如中国),虽然也有人工成本的原因,普通人教育程度不高,失业后混黑也不奇怪吧,中国失业人口多但是失业率低,紧张点搬搬砖日子还能过得下去,美国只能指望社会救助或者流浪了。

当然主要还是底层民众心理上被宣传蒙蔽,使得混黑的有榜样。在中国混黑最牛逼的坟上长草很高了,在美国黑社会家族给自己投资拍电影洗地。在中国黑社会开个防弹车牛逼哄哄,在西方是真正的香车美女。在中国有见识的人都知道混黑是条不归路,再也回不来,在西方混的好的都不想回来啊(其实也是回不来)。

当然我不是说西方黑社会这么滋润,事实上混的好的也是少数,可是他们可以成为社会底层的偶像,给他们成功的希望。他们不会知道黑社会大多数死了,被关起来了,被弄得残废或者浑浑噩噩的苟延残喘。他们看到的是大混混生前开好车潇洒走四方,所以侥幸心理让许多少年傻乎乎的成为了黑社会滋生的土壤,和大混混的炮灰(索性在中国混混大多见不得光,榜样效应很小)。最后一点其实也是三权分立的锅,政权司法权分立,让很多黑社会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在美国不会像中国这样一阵风就把黑社会端了,很多时候搞定警察,法官,陪审团或者律师的一部分环节就可以侥幸逃脱,这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当然普通黑社会没这个资本,但是头领人物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英美对于黑社会的定义和我国还是存在相当大的区别的,美国只有所谓的「帮派」,以黑人为主的无业人员组成的低级组织,真正高级的黑社会应该都已经通过影响美国司法把自己彻底「洗白」了吧。


英国的情况不太了解。

在美国的话,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是长期存在的。但是只要你不犯事,一般不会受到政府具体的管制。如果犯事的话,你受制裁的程度往往取决于你的背景,包括种族、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等。例如同样的事情,面对白人、犹太人、黑人和华人,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很难一概而论。


这个倒是不清楚了,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跟法律法系还是有差别的


这个还真不清楚,不过我读过一本书,名字忘了,大概是写美国司法的几条潜规则吧。我大概说一说。

司法不是为了公平正义,也没有人想要

违宪可以是法官和警察的共识,法官有时候会暗示警察可以违宪

还有一些别的,巴拉巴拉的

最后有一点与题相关吧,就是

凡参与黑色性质团伙,被法官认为有黑色标签的人,犯罪前科的人,还有一些别的人,是不能享受以上潜规则的

也就是说,黑社会打官司,司法的天平会优待另一方,不过美国有很多大律师给某些人辩护,这种例子太多了就不举了。

所以,在司法上,美国司法应该是歧视黑社会的!我就知道这些


不知道英国怎么处理,但美国肯定是很失败的。前不久看到关于美军混入帮派分子的调查,有些是个人为离开本土躲事,有些是帮派送进去获得实战经验,可见美国政府不可能杜绝黑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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