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说正义在我身上迟到,我想我会用自己的刀给这个世界一个说法。


威廉·格拉德斯通:「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

我觉得迟到正义能不能被理解,关键还是要看,它为什么迟到。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有诸多的罪名是存在追诉时效的,简而言之,就是犯罪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被追诉那么法律就不再过问其罪行。比如某人年轻时入室盗窃了现金5000元,被害人报警后警察立案侦查但却始终找到不线索,既没有监控摄像可供调取,也没有目击者,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头发、指纹、足迹之类的痕迹可供调查,因此此案一搁数年,到犯罪分子年过六十时某天突然良心发现想起自己年轻时犯下罪行想在老年时讨个心安,前去自首,才发现自己此案早已销案。

但诉讼时效的制度对于某些严重的犯罪缺不适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白银案。1988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在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连续强奸残杀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一度在当地造成恐慌。该案侦破跨度28年,被称为「世纪悬案」。

此案逾28年才告破,对无辜冤死的被害人、对煎熬苦等的被害人家属,这算是彻头彻尾的迟到的正义。为何迟迟不能破案,原因还在于受限于技术手段。犯罪分子采用的随机作案方法以及专业的反侦察手段,都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试想一个总挑陌生人下手且作案四处流窜的极端行凶者,在没有天眼没有DNA鉴定的当时,一旦脱身再想找到他就如大海捞针般困难。但此案最终还是侦破了。

对被害者家属来说,漫长的等待终于得到了结果,虽然他们遭受的痛苦早就超出了可能弥补的限度,也可能其中很多人不得不放弃对逝者遭遇的愤恨才能继续自己的生活,但正义在时间线的最末端还是给出了自己的回应。

正义不会自己到来,我们除了等待,还应该追寻,若我们不能追寻,那便应该对替我们追寻的人报以尊敬。

也许正义会迟到,但追寻正义的努力不会迟到。


你能找到什么不能被理解的东西吗?


要看这个正义是由谁来执行。如果是决定大多数甚至所有人是否被公平对待的某些机构或者平台的话,主持正义是他们的天职,他们本就应该让正义在该来的时候来,如果没有,也就是说迟到,那就是他们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的问题。不应该被理解和原谅,但可以被理解和原谅,看你怎么想。


可以被理解但是不可以被原谅


不可以。一个人20岁杀了人,结果直到80多岁才被捕…意义呢


我们可能会说 聊胜于无 但我总觉得有时候 它是没有办法原谅的。例如早年间因为暴力执法 被迫承担责任的叔侄 他们替改被惩罚的犯人坐牢了 被执以死刑了 然后人都走了 你去赔偿他的家属 你能说不是对这一家人的残酷吗??

不止如此 你想过这些人收到的围观不知情的人都谩骂了吗?背负了巨大的不属于他们的言语迫害 同样会使他们精神崩溃。

即使迟到的正义来了比没来要好 但是你不可能毫无波动的就这样原谅这个错误。我们总用聊胜于无来掩盖错误 但你不能不知道 这就是错了。(如果一直不拆穿,就是更可怕的暴力。)


谢邀

当然可以,毕竟,比起没有,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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