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说正义在我身上迟到,我想我会用自己的刀给这个世界一个说法。
威廉·格拉德斯通:「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
我觉得迟到正义能不能被理解,关键还是要看,它为什么迟到。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有诸多的罪名是存在追诉时效的,简而言之,就是犯罪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被追诉那么法律就不再过问其罪行。比如某人年轻时入室盗窃了现金5000元,被害人报警后警察立案侦查但却始终找到不线索,既没有监控摄像可供调取,也没有目击者,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头发、指纹、足迹之类的痕迹可供调查,因此此案一搁数年,到犯罪分子年过六十时某天突然良心发现想起自己年轻时犯下罪行想在老年时讨个心安,前去自首,才发现自己此案早已销案。
但诉讼时效的制度对于某些严重的犯罪缺不适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白银案。1988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在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连续强奸残杀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一度在当地造成恐慌。该案侦破跨度28年,被称为「世纪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