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这个分两种情况,这里有3方,正义、上帝(法律)、邪恶,该不该使用非正义手段的时候要看上帝。

上帝公平且有执行力,能做到奖励正义、惩罚邪恶的时候。这时候的上帝也有出现失察和条文不合理,这时候的正义被侵犯,就不该以非正义的手段惩罚邪恶,如果这样做了,那么上帝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就会被遭到破坏,会使世界上更加的邪恶横行,如一个人被偷了东西,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打杀小偷,这中情况被提倡的话,必然会有大量的人以被偷东西为借口而打人杀人,这是一种反文明社会的行为。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加强上帝的监察手段,制定更加合理的法律条款,以期找到惩治邪恶的方式,并避免以后类似邪恶的发生。

当没有上帝或上帝没有公平性没有执行力的时候,或者说上帝成了邪恶中的一员,那博弈方就只有正义和邪恶两者了,和平相处需要一定的规则,当正义方不能以正义的规则来谋取公道,这个正义的规则对邪恶方是没有作用的,因为邪恶就是无视规则,要达到谋取公道,惩罚邪恶的目的,结束邪恶,就只有以非正义规则来行动。如二战正义的盟军方要惩戒邪恶的法西斯就只能通过战争手段。实施非正义手段之后进入无邪恶期,这时将不能再以非正义手段为常规手段,需要重建上帝,进入正义上帝邪恶三者的关系。如现在的联合国,部分扮演了世界上帝的角色。


我会首先考虑这个非正义的手段是否一定能实现我所要达到的正义效果。如果一定能达到预想的效果,我想我会去做;如果达到预想效果的可能性不大,那我就不去做了。

因为,现实告诉我们,结果会证明手段的合理性(合法性)。


我个人觉得应该是看这个手段能否让人接受吧

严格意义上来讲,暴力也是非正义手段,但是抓捕罪犯,关押罪犯也是暴力。

另外,正义是有相对性的,有时候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就要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正义,对小部分人就是非正义的。


一定要用


正方当然是该用了,我觉得比如刑讯逼供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实体正义,如果坚持彻底的程序正义的话可能会导致犯罪人没有受到制裁,从而使得正义的目的落空。.我觉得本质上是价值衡量的问题……


有一个案例杀死一个人可以拯救这个世界你会怎么做杀死了他非正义吧,但是出于别的大局观来说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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