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都说家暴只有 0 次和无数次的区别,那它是一种「疾病」吗,能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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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我没有专业经验,应该需要从事司法心理学/精神病学的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forensic psychologist/psychiatrist)来回答才最理想、最合适。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1. 家暴不是二元变数(binary),而是一个连续性的变数(continuous),也就是说家暴有不同的程度,包括家暴的频率、暴力的方式、暴力的程度、受家暴对象的受伤程度、施暴者对家暴的认识等等。就好比说,不同的家暴行为可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这个问题,我感觉很难把「(家暴)施暴者」作为一个同质化的群体(homogenous group)来讨论。

2. 家暴本身不属于心理/精神疾病,也就是说在现有的、通用的精神疾病诊断系统里,并没有一个精神疾病叫做「家暴」。不能说某人进行家暴,那么他一定满足某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家暴这个行为的发生,不代表此人就患有某种精神疾病。「家暴」不是」精神疾病」。

3. 但是有些精神疾病可能会导致家暴的行为,或者让家暴的行为更容易发生。我能想到的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病症状(psychosis),双相情感障碍,人格障碍症(特别是反社会人格障碍和边缘性人格障碍),毒品上瘾,间歇性暴怒障碍。可能还有其他精神疾病也会导致家暴这类的暴力倾向/行为,希望其他答者可以补充。


关于家暴施暴者的精神疾病诊断情况,这方面的研究似乎很少。绝大多数现存的研究都是针对遭受家暴的受害者,以及他们的精神疾病诊断情况。

我找到了以下几篇可能比较相关的研究报告:

第一篇文章:Subtypes of Partner Violence Perpetrators Among Male and Female Psychiatric Patients

文章详情:Walsh, Z., Swogger, M. T., OConnor, B. P., Schonbrun, Y. C., Shea, M. T., Stuart, G. L., . . . Stuart, G. L. (2010). Subtypes of partner violence perpetrators among male and female psychiatric patients.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119(3), 563-574. doi:10.1037/a0019858

作者对567位精神疾病医院的病人进行了研究,把这些病人分成了两大类:1. 在过去有实施过家暴(138位女性和93位男性);2. 在过去没有实施过家暴(111位女性和225位男性)。然后对这两类病人进行了比较,结果是这样的:

We found higher rates of IPV perpetration among women and more non-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and arrests among men.

也就是说:女性在亲密关系中实施家暴的比率更高,但是男性在非亲密关系中实施暴力的比率更高,而且男性因为施暴被捕的比率更高。

Our findings of higher levels of psychopathic traits, APD, and substance-use disorders among men and higher rates of BPD and anxiety among women are also consistent with prior reports

这里说的是:在有实施过家暴的病人中,男性患有精神病态症状、反社会人格障碍、毒品上瘾的比率比较高,而女性患有边缘性人格障碍和焦虑症的比率比较高。

much research has focused on the groups identified by Holtzworth-Munroe and Stuart』s (1994) influential synthesis, which comprised a generally violent/antisocial (AS) group characterized by violence and anti-sociality, a borderline/dysphoric (BD) group characterized by features related to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and negative affect, and a family only/low-psychopathology (LP) group characterized by low levels of non-partner violence and psychopathology.

Across gender, LP showed elevations on indices associated with adaptive functioning, such as agreeableness and conscientiousness, and lower scores on indices associated with psychopathology and antisociality. The BD groups displayed high levels of neuroticism, low levels of extraversion and conscientiousness, and high levels of negative affect-related psychopathology, such as BPD and depression. The profiles of the AS groups were also consistent with our hypotheses; across gender, AS demonstrated low levels of agreeableness and elevations on PCL:SV factor and total scores.

这里可能比较复杂:总的来说,作者把家暴的施暴者分为三大类:1. 具有反社会性人格和暴力倾向的个人;2. 具有边缘性人格和忧郁情绪的个人;3. 具有低度的精神病理症状的个人,也就说有一部分的家暴施暴者本身是没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疾病症状的。


第二篇文章:Empathy Impairments in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Perpetrators With Antisocial and Borderline Traits: A Key Factor in the Risk of Recidivism

文章详情:Romero-Martínez, á., Lila, M., Moya-Albiol, L. (2016). Empathy impairments in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perpetrators with antisocial and borderline traits: A key factor in the risk of recidivism.Violence and Victims,31(2), 347-360. doi: 10.1891/0886-6708.VV-D-14-00149

作者对144位曾经实施过家暴的个人进行了研究,这些施暴者都是自愿参与并且正在接受社区治疗。作者对这些研究对象进行了认知、性格、人口统计学方面的测量,并且评估了他们未来实施暴力的复发率(recidivism)。结果是这样的:

IPV perpetrators with both antisocial and borderline traits had a higher risk of recidivism than those who only showed one of these traits. Moreover, these personality traits in IPV perpetrators were associated with low cognitive empathy (perspective taking) and emotion recognition, characteristics which moder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igh antisocial and borderline personality traits and high risk of recidivism.

也就是说:曾经实施家暴的个人,如果同时具有反社会性人格和边缘性人格的话,那么他们在未来的家暴复发率会更高(相对只有其中一种人格的家暴施暴者)。同时,这些具有反社会性人格和边缘性人格的施暴者,具有更低的同理心,他们的情绪识别能力也更低。而同理心低、情绪识别能力低,直接影响到未来家暴的复发率。

On the other hand, narcissistic traits were positively related to emotion recognition and unrelated to the risk of recidivism.

这里是说:施暴者的自恋性人格和未来家暴的复发率并没有显著相关性。


第三篇文章:Preliminary Validation of the ODARA for Female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Offenders

文章详情:Hilton, N. Z., Popham, S., Lang, C., Harris, G. T. (2014). Preliminary validation of the ODARA for female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offenders.Partner Abuse,5(2), 189-203. doi: 10.1891/1946-6560.5.2.189

作者对30位女性的家暴施暴者进行了九年的跟踪访问,目的是为了研究她们未来施暴的重复率。结果发现:

In a mean follow-up of nearly 9 years, seven women (23%) committed at least one act of IPV recidivism. Each recidivist was charged for at least one count of assault or aggravated assault, and all were convicted of at least one offense (but not necessarily assault).

也就是说:23%的研究对象在未来的九年内重复实施了家暴,而且这些重复家暴的研究对象都收到了至少一项的刑罚。注意:这里的研究对象是女性。

Based on the distribution of scores, the expected number of recidivists (if it were a male sample) was 16, compared to the observed seven.

这里是说:如果按照过去的研究结果,如果这30位研究对象是男性的话,在九年里会重复实施家暴的应该会有16人,也就是53%,比这个研究中女性研究对象23%的家暴复发率要高得多。


说了这么多,总结一下:

1. 家暴本身不是精神疾病。

2. 有些精神疾病可能会导致家暴或者让家暴的发生率更高,比如精神病症状、双相情感、人格障碍症(反社会人格和边缘性人格)、毒品上瘾、间歇性暴怒障碍等等。

3. 根据研究结果,有部分人群,即使没有显著的精神疾病症状,也会实施家暴。

4. 家暴的复发率还是挺高的,但没有到100%的程度,不同性别可能有差别。


谢邀。

看了铺天盖地的回答,很多人义愤填膺,情绪高昂。我的回答可能不够全面,只是从我的工作经验,在某一个角度来,不煽情,希望也许能给大家提供另一个视角。

在我的生活圈子里,我确实没有亲眼见过,或者听说过肢体家暴的(精神冷暴力可能有)。但是我工作的机构里有极端暴力倾向(行使过暴力)的人士。

因为在义大利,一旦出现家暴曝光,家暴者和被家暴者都会被强制送到心理机构进行治疗。

但是,在自愿对外求助(接受精神分析和心理治疗)的来访者们中,往往选择去心理治疗的都是「被家暴者」们,这一点好像中西都是一致的。

那么那些家暴者们呢?ta们往往内心却毫无冲突,悠然自得甚至理直气壮!毫无悔意也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我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人,极少会用「好或坏」等道德观念来评判周遭事物,但是,任何持强凌弱的暴力,绝对是百分百的恶)

这个,我理解为,在某一个程度上,「被家暴者」比「家暴者」在人格的发展上是更高级的。怎么理解这一点呢,就好比:人类的人格发展到一定程度,会明白社会环境的规则,然后会有欲望和压抑,内心会有冲突,会焦虑,会忧伤。会向外界寻求帮助,或者会去企图弄明白「这个人在伤害我,为什么我离不开ta」之类的问题。

但是,动物和「全能自恋期」的婴儿并不会。ta们更本能更低级。婴儿会特别像小动物。比如处在「母婴一体」关系里的婴儿,他饿了就想要吃,用哇哇大哭和厮咬攻击母亲乳房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欲望和不满。

婴儿是不可能有种觉悟:妈妈现在在工作有点忙/她要先把手里正在打的工作电话放下,不然我们家就会没有钱……我先等妈妈一下…这一类比较高级的问题。ta们是不可能去思考与共情的。ta们的整个大脑,我永远是对的,错的是这个世界。类似于就是:「老子就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是我」。

比如,这次家暴的「沱沱的风魔教」。他毫无道歉之意(哪怕是出于社会教养伪装一点点的歉意)微博上公然写著「目中无人无法无天」。

但是!居然就这么一个在我看来相貌几乎不会符合任何一种女性审美标准的也绝不能称为年轻的油腻「渣」男!居然能结过三次婚!而他自己说是五次,还能再找到年轻可爱的女性恋爱!甚至身处在关系中时,还背著对方能去跟其他年轻漂亮的姑娘约会(关键是他能约到)!

这让优秀诚恳的单身男青年情何以堪!

当然,事后,你当然可以站在上帝视角来评判。这些姑娘瞎吗?傻吗?

我觉得并不尽然。

甚至我相信,这些姑娘如果你在现实世界里认识,她们甚至会给你很聪明,有审美,甚至你是觉得她们很有主见。

这只能说,这类「渣」男的确有其魅力。

在工作我的机构里,我有一部分工作,就是每周有规律的要求他们画画,甚至是写诗,进行观察。

(刚刚开始,我义愤填膺,心里想,这些人有什么魅力?!居然还能找到这么些漂亮的女朋友们,不好好对待,外遇居然也找这么好看的女朋友?!还家暴她们?!这些姑娘还互相吃醋?!这一点,整个世界真是惊人的相似)

甚至,我也是一直在想,我一定要好好总结一下,这些无视法律道德使用暴力的人,到底能不能一眼就从作品里看出来。

很遗憾,如果有人告诉你,ta能一眼就从作品看出一个人一定会犯罪,ta多半可能是个神棍。我们可以从线条看出「焦虑」,可以从色彩看出「抑郁的情绪」,甚至看出ta有人格障碍的倾向,或者是处在人生的某种阶段…但是会不会真的犯罪,这个很难讲。

因为任何人都会有焦虑忧伤…甚至人格障碍的倾向。但是人类也有压抑管理自己和遵守社会规则的能力。

但是,ta们还是有一些相似性的。(我甚至在想,这是不是也是ta们吸引女性的一个原因)因为跟义大利的机构有保密协议,不能把ta们的绘画发到公共平台,所以我特意在手机里下载了微博(之前没有),找来了「疯魔沱沱教」的作品:

他写的诗:

他的摄影

如果假设这个「渣」男没有被曝光,我们把对他的情绪放一放,是不是这些视觉作品(诗歌除外 ),是真的可以打动一部分人的。(世界没有任何作品,是可以打动全世界所有人的)

好,我们先把你对这些作品的感受悬置一会儿,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位升级版「渣」男:他出轨,但还不觉得自己是在出轨,要求妻子接受「三个人」的生活;他家暴,用斧头砍死了自己的妻子。他甚至曾经也是万千少年偶像的诗人,顾城。

(暴露年龄了)

下面是顾城的诗歌:

我是一个王子 心是我的王国 /我的王国 我要在城垛上边 /转动金属的大炮 /我要对小巫女说 /你走不出这片国土 ………… /你变成了我的心 /我就变成世界 /蓝海洋在四周微笑

我的火焰/大海的青颜色/晴空中最强的兵//我所有的梦/都从水里来

他这样形容后来被他自己亲手用斧头砍死的妻子谢烨:她的眼睛犹如「梦幻的鱼群」,「鼻线和嘴角有著金属的光泽」,而自己「好像在回避一个空间,一片清凉的树」。

我会像青草一样呼吸/在很高的河岸上/脚下的水渊深不可测/黑得像一种鲶鱼的脊背/远处的河水渐渐透明/一直漂向对岸的沙地/那里的起伏充满诱惑/困倦的阳光正在休息

我不知道大家阅读到这些诗,还有前面的插画作品,都有什么样的感觉。我觉得也许会有一下几个感受:

悬浮感(在水中的感觉),潮湿感,强烈的恋母(呼唤母性)的感觉,

还有一个就是孩童般的(纯粹)感觉。

尽管心理学与教育学总是认为儿童是不带内心冲突地快乐生活著,也认为成人的痛苦是基于现实世界的烦恼与困顿而来,但我们必须认清,事实正好相反。我们从儿童与成人的精神分析经验中了解到,所有生命中后来所遭遇到的痛苦,大部分均是过往经历的重复再现,而且每一个孩子早在出生后的第一年开始,便已面临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苦痛经验。(克莱因)

请注意,做个纯粹绝对不是褒义词。文艺的人喜欢说「纯真善良的宝宝们」,可是「宝宝」们绝不是用纯真善良的。婴儿们的纯粹,是不存在善恶道德是非的纯粹。

顺便说一句,这种纯粹和艺术和艺术是有相似之处的。「…因为艺术作品是超越善恶的…疯癫又是与艺术作品同时存在,因为疯癫与艺术作品的真实性开始出现。」(福柯)

顾城曾经写:「我真像拜神一样的爱她」(第34页)。当她跟著别人跑了的时候,他骂起来、哭起来:「吃我的鸟儿,抢我的鱼和我的姑娘家……你们偷了我神殿里的东西,我的神殿呀」(第24页)。可是,这样一种所谓的「神殿」的神圣,并不是对偶像面前的自律,而只是意味著不容许旁人来插手和染指自己的「东西」。

「我的宝贝」,「女孩被碰了,我的心就会发抖,因为那是我的心」,「我梦想著洁净,想让她杀死我,除了我心里的一个地方,其他愿望都是不洁的」(第98页)这些句子的意思,并不是出于尊重,而是看起来深情的神圣感更像是一种「洁癖」,要保持和维护对象的干净、洁白无瑕。

对于「沱沱的风魔教」,我并没有相对完整的材料,所以并不愿意妄加揣测的去野蛮分析。

但是我相信,有严重暴力倾向并会见诸行动的那一类人,而且还「迷人」(长相完全不占优)的以至于让自己身边不缺异性,可能在一开始会具有如下的特点:

给人(尤其是女性)一种纯粹善良如孩子气的幻觉。为什么是幻觉呢?纯粹也许是,尤其也许是对待人的态度,你可能会感觉ta有点不按常理出牌,缺乏社会性,甚至带有几分孩子的天真,给人一种独特的赤诚感。这也许就是如此,因为ta真的匮乏社会规则感。

而善良呢?因为纯真总是跟「善良」、「正直」甚至「责任感」联系起来,何况在最初的恋爱中,你的大脑会帮你自动补充你愿意去相信的部分。

就好比这张图,天使或者魔鬼,你的大脑会为你选择你愿意看到的。

况且,这一类人往往会有一种舞台般的表演性,可能你甚至会把ta投射成某个你心中理想化的光环人物形象。而ta呈现给你的,往往比真正拥有这些人格的人更鲜明,或者说是更显的夸张。

然后,因为这一类人往往早年是非常匮乏的,通俗的打个比喻,ta们可能一辈子都在寻找一对饱满多汁,永不抛弃自己的乳房。(通俗的说是恋母,注:恋母的意思不是有好妈妈,而是跟妈妈关系很过度,通常是糟糕的过度)

在寻找的过程中,ta们可能自己会扮演出自己向往的这种「乳房」的特质,也许你会最初发现ta细心,体贴,对你关怀备至,你不用开口,ta就知道你的需求。

如果对方也同样有这种匮乏的问题,可能也会被激活这种倾向,自动在关系中开始扮演起好母亲角色,你被一种无形的自己都难以解释却又很难受的情感支配下开始不断付出。但是ta们往往像USB,看到能接上型号的电脑介面就乱链接一气,在生活里四处寻找奶嘴。

这种人还会有一种很特别的活力感,极端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婴儿独占母亲的欲望,婴儿想把自己的粪便投入母亲的乳房」(就是那种不尊重世俗规则的活力,物化对方为自己的一部分的占有欲),让某些人会感到有一种流动性和被激活感(一种说法是被点燃感),感到自己的性别魅力被无限大的在对方那里得到呈现。

最后,这些吸引的人的倾向可能会变成割伤你的利刃。纯真是任性和毫无责任心;活力演变成暴力(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

但是,这里并不是纯粹和孩子气就一定会是家暴的人啊!打个通俗的比喻,一盘菜里有恰到好处的盐,那是美味可口。没放盐也可以吃,最多寡淡。有人口重有人口淡,咸点淡点,看你喜欢。

但是,如果满满一盘子只有盐…那就根本不是一盘菜!

就好比一个人格整合程度高,社会功能良好,又适度有点孩子气,也是挺可爱的。

但一个人的人格里,全是这种孩子气,那是发现可怕的,最好一开始就远离,至少也不要建立亲密关系。(那是很具有危险性的)

最后,我贴两张作品吧

虽然有保密协议,但是这张是我跟义大利某个心理治疗机构一起完成一项艺术治疗计划时,我负责过的一个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病人画的最后一张作品。(为期两年半,不是轻松的工作,非常迂回,如果大家有兴趣我再写)

因为这张在画展中展出,并被某个企业已经买入收藏,已经被公开,所以可以不再保密。

他对此的解释是:一个巨人的脚踝被铁链刺穿,铁链的另一端是沉重的地球。

巨人被关在一所灰色的高墙里,他决定一生都在灰色的高墙里,不再出去。

我相信,每一个人,尤其是精神分析师们,都会有你们的解读。

所以,我想说:

会家暴的人(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寻求帮助的,即使被政府强制执行,整个过程也很艰难,甚至是需要持续终生。

所以,如果你在一段关系里感到受虐,「大家都说,那你就分手就好了呀!」

那真是鲁迅先生说的,人的苦难无法想通!如果你无法自己离开,一定请求你,向外寻找帮助和支持。因为我真的明白,受到「恶」的力量折磨时,它的「力」会有多么强大和控制,以及你深陷其中的虚弱。

最后,放一位我很喜欢的艺术家的作品吧:

[The Birthday, 1915]

夏加尔,他经历了战乱,经历了背井离乡、丧失爱人和艰难。大部分作品的女主角都是他曾经的妻子,贝拉。

他的作品里有爱、有对故乡的深情。但是,更多的是,他的一生的每一个阶段里,都能看见新的整合,以及对自我的超越,但始终都又拥有他自己。

参考文献:

顾城《英儿》

克莱因《嫉羡与感恩》

《爱、罪咎与修复》

福柯《疯癫与文明》


社会心理学研究中,这种暴力攻击行为被确认为是「本能的」,这种暴力行为来自于童年经历以及基因的双重作用,不能简单说为一种疾病,本质上并非简单的受控于大脑理智,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和洛伦茨都验证了这种行为是「非习得的和普遍的」,也就是说不是单靠模仿学习来的,而是由一种能改变神经递质平衡的基因和童年时期的受虐精力共同决定的,而且是必然、持续稳定存在的事件。

有这样基因的儿童在有家暴行为的家庭里成长的,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亲密关系了,在特定条件下一定会发生家暴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的、持续性的行为习惯。

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就是一句话「改不了」。

基因和成长经历注定会发生的概率,能改能控制的概率是有,但是过程之长和程度之艰难,不是随随便便能做到的。

基因部分

基因中有这样暴力本能的人,首先大脑在某些程度上就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区别。

在社会心理学实验中,经过测试,发现这个群体的大脑前额叶激活水平比起普通人分别低了14%—15%,前额叶作用在于紧急抑制与攻击行为有关的脑区,这个脑区活跃水平低于常人,就意味著在暴力行为的控制上弱于常人。

同样在一个有暴行的家庭里成长的孩子,体内携带这样的基因会使得某些儿童对暴力、虐待行为更加敏感,更容易被激发,如果是领养的小孩,则会表现得和正常人一样。

童年经历

童年的经历中家庭里面存在暴力虐待行为的,成年后模仿的可能性是正常家庭成长儿童的4倍。首先上一代经常有这样的暴力行为,就是自发携带这样的基因而其血脉相连的下一代,继承了这样的基因。

一个小男孩如果从小生活的环境中,父亲是一个经常打骂妻儿的存在,比如在每次喝完酒回家会吵架,最后都会在「啪」一声关门的巨响之后,父亲开始打骂他的母亲。大声关门、酒后吵架,这两个动作,当时的无助和恐惧,无力改变,无法做出有效的改善的感觉在他童年的大脑中形成了一个具体的挫折源。

挫折攻击理论指出,当一个人达到某个目标的愿望非常迫切却在实际中无法达到时,可能产生无法接受的挫折感,一旦这个人在日后遇到相似的挫折源时,就会唤醒就愤怒的情绪,受到稍微的情况下,就会做出攻击行为。

挫折感不会直接当时的直接攻击,因为当时可能是无助无法作为的,或者没有意识到的,只是以后,在遇到相似、接近的挫折源时,加上刺激就必然爆发,并且必然发泄。得不到发泄就会积累这个能量,直到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对象,成年后亲密关系的另一方,往往就是这个发泄对象。

这个小男孩长大以后,谈了感情有了家庭,一旦出现这个场景,喝完酒回家,对方不满,吵架,摔门,这些举动,对所以正常人来说这可能只是情绪宣泄和一时的冲动反应。但是对于这个本身携带著这样基因,同时记忆深处有这个挫折源的人来说,重现挫折源和情绪刺激的双重作用下,暴力攻击的概率就很高,这就是为什么家暴属于非习得的、普遍的事件。

具体表现

施暴者很可能他在任何情况一贯是冷静沉稳的好男人,对于亲密关系以外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表现得很正常,无异于常人,在关系的刚开始,也是一个很健康和正面的形象。

但在关系的深入发展时,一旦触碰到这个记忆中、基因中的场景重演,触及到相似的挫折源,可能是那个大声关门的动作,可能是某种安全感、控制欲或者其他想得到的需求不被满足,你无从得知在对方脑子的挫折源会是什么,总之在你们沟通与说服无效的时候,触及同时矛盾升级到足以刺激到这个种子的时候,就会发生家暴。

很大程度上,可能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这一点,更无法谈及改变和控制,这样的人在每次遇到同样的挫折源时,就会产生攻击行为,变成了一种条件反射。

关于临床治疗

心理学临床治疗相关的案例中,治疗方式是找到挫折源,进而在一次次重复中学会控制或者避免重现挫折源。但这样的治疗难度之大和时间之长,使得现实中实现的程度非常难,概率也极小。

难在要在一次次实验和深入回忆中找到那些具体的事件、具体的动作,而人的记忆是会随著主观感受而扭曲、改变的。(最简单的就是你六岁时你爸给你买的一个生日礼物,你记得时一个飞机模型,而在你爸记忆中却是一个汽车模型,甚至你们都有具体的记忆事件,只要我们无法回到过去,就难以得知到底是什么。)

即使找到了这个事件和动作,可能需要花费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在一次次重演事件中去提醒对方这个时候要触碰到你的定时炸弹了,直到对方能够免疫和识别、并且做到控制,而对于基因中有此缺陷的人,控制是一个概率小到几乎不可能的事件。

最后,希望每一个遇到家庭暴力的女生,以自己生命安全为第一,学会保护自己,你自己都不愿意保护自己,就没有人可以帮你,不要妄想试图去改变对方基因,过去的童年经历你也无法重现并替他抹去,你可能花同等d二三十年甚至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对待家暴就应该是0容忍,为了自己生命安全,也为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必要的时候及时寻求外界帮助。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PS:美国反家暴联盟(National Coalition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的数据表明,无法彻底离开的受虐者比例高达85%(Forbes, 2010),(2013)的统计,一个受虐者平均要经过7次的努力尝试离开,才能真正离开一个施暴、「在中国,女性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我们惊讶于这个数据的时候,不难发现在对女朋友或妻子实施暴力后,无一例外,施暴者几乎都是一样的,过后会懊悔、痛哭、下跪忏悔,哀求对方的原谅和不要离开,磕头认错保证改,然后又加倍关爱,小心翼翼,可是这些并不影响下一次的暴力更严重。


这个话题我打算好好讲一下,作为在司法局、监狱经常给服刑人员做咨询的我,遇到了不少家暴的案例,关于他们的心理状态感受比较深,也想通过犯罪心理学的一些理论,结合现实来分析,为什么家暴会产生,这里面的原因是什么。

文章会比较长,理论也比较多,要是看不懂也可以留言问我。

一、攻击和暴力的区别

大量研究表明,人类实施攻击和暴力的行为历史已相当漫长,如今的人们十分害怕战争、恐怖袭击或滥杀事件。事实上,暴力在家庭内部的可能性更大,也就是大家经常提的「家暴」。

家暴的行为涉及两个词,「攻击」和「暴力」。这是被作为心理学的一个概念予以界定,它是暴力犯罪的重要基础,心理学有大量研究,对我们理解暴力和非暴力犯罪及那些可能不一定必然划分为犯罪的行为有实质性的贡献。

人类的暴力攻击是本能的、生物性的、习得的,还是混合了所有这些特征?如果攻击源于一种天生的、生物学的机制,那么又是如何产生?

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地方。

然而,对人类的攻击和暴力行为下定义是非常困难的,我举个例子。

例如,用力猛击一个人的腹部,这显然是攻击,是不是?但如果是开玩笑似的,拍打某人一下,比如你的好友,这是不是攻击?

再换个犯罪的场景,如果一个强盗夜晚闯入你的家中,取出了西瓜刀,准备砍你,你拿起菜刀等武器,进行防备,朝强盗砍去,这是不是攻击?

看到这,大家脑海中一定想到一个词,「正当防卫」,这是法律术语,没学过听这个词也已经听出老茧了,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Feshbach提出一个理论,攻击类型分为表达性攻击和工具性攻击。这一分类是根据行为或者攻击的目标或者攻击的回报来划分的。

家暴属于表达性攻击,这种攻击行为是对愤怒诱导条件的反应,如妻子脾气较为冲动,控制欲强,说了不好听的话,丈夫听了以后感觉到了侮辱,有敌意,于是采取暴力的方式进行报复,这种表达性攻击目的在于让被害人遭受痛苦。

绝大多数的杀人、强暴、故意伤害都属于这一类型,这类攻击行为的特点是伴随著强烈和失控的愤怒情绪,通常是由某种刺激引发的一种唤醒状态。

工具性攻击则不一样,源于竞争或者从他人那里获得利益,比如财物、权力等,为了满足欲望而做的行为,入室行窃、盗窃都是属于这种行为。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不要简单地将攻击一分为二,无论是谁犯罪都是表达性攻击或者工具性攻击,还要考虑攻击行为的动机还有背景因素,综合考虑才能得到最为准确的说法。

确切的说,攻击和暴力是不一样的。攻击不一定有敌意,它或许是一种行为,并不都是犯罪,就比如刚才我们所提的「正当防卫」的例子,这是为了保护自己。

但是暴力,是对他人或他物故意实施的破坏性的攻击行为,暴力既可事先预谋,也可随机发生;既可持续进行,也可短暂实施;既可蓄意为之,也可难以自制。

因此,所有的暴力行为都是攻击行为,但并非所有的攻击行为都是暴力行为,这个认知需要理解清楚。

二、多拉德挫折——攻击假说

长久以来,有关人类的攻击和暴力行为的产生,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都一直争论不休,提出了不少理论去解释这个问题,每一个理论都试图去描述、预测和解释某些现象。关于攻击和暴力行为,源于天性还是教养,是普遍的争论焦点。

1939年,约翰·多拉德和他的同事们认为,经过挫折、阻碍、激怒和威胁的人会表现出攻击行为,因为攻击是对挫折情境的一种自然的、近乎自动的反应,一言以蔽之,攻击是挫折的结果。

这是著名的挫折——攻击假说。

这个理论简单明了、意义深刻,吸引了很多人对其进行研究,不过也受到了诸多的批评,比如什么是挫折,很难对「挫折」进行测量。如:一个学生考试失败对他是挫折,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则无关痛痒,这很难划分。

多拉德经过大量实验证明,不同的人对挫折和愤怒的反应不同,一些人可能确实会因为挫折产生攻击行为,而另一些人可能会产生其他反应,如: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等。

后来,伯克威茨提出了一个修订的挫折——攻击假说版本,根据伯克威茨的观点,挫折增加了个体做出愤怒和攻击性反应的可能性,挫折促使攻击行为得以产生,这种行为可能是外显的,也可能是内隐的,比如我画圈圈诅咒你这种冷暴力攻击。

修正后的挫折——攻击假设中的一个重要成分是对目标的预期或期望进行了解释,当指向某个具体目标的行为受到阻碍时,挫折就会产生,当事人必须事先对某种目标或成就有所期待和预测,仅仅剥夺物质并不必然导致挫折。

伯克威茨认为,攻击只是挫折反应的一种,个体可以学会其它方式来摆脱这种情境,如退缩、妥协来摆脱这种情境。

就像家暴,一般家里的「挫折」如何产生?主要是对伴侣的期望达不到预期。如:妻子嫌弃丈夫赚钱少,无法给他买包包;丈夫看见妻子长得丑,没有那方面欲望,这些都会带来挫败感。

然而,要想解决这些挫败感,该怎么办呢?

你可以退缩妥协,比如我不嫌弃丈夫赚钱少了,我忍了,我明白他就是这么没出息,于是妻子降低了自己的要求,这样就不会有冲突,这就避免了会有「家暴」行为的产生。

不过,个体认知的差异性会导致,很多人无法学会这些退缩、妥协的方式,而是继续用错误的认知和行为,来摆脱这种情境,比如控制欲,看见丈夫赚钱少,妻子会强迫他换工作,而不顾丈夫能力是否能达到要求,丈夫不愿意就争吵。

这么一来,挫折感会越来越强烈,最后形成愤怒,某一方控制不住情绪就会做出攻击和暴力行为。

三、兴奋迁移和移置攻击理论

兴奋迁移理论是Zillmann提出的,用以解释生理唤起如何从一个情境泛化到另一个情境。例如,一个人在工作上因受批评而非常愤怒,晚上回家以后,他的这种情绪没有消失,若在家里遇到一件令人恼火的事情,就会火冒三丈,过度反应,朝伴侣或孩子发火。

这种场景是不是很常见?

与兴奋迁移理论紧密相关的是移置攻击理论。Bushman、Pederson等人认为,当一个人没有做错什么,只因出现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而受到攻击时,就是移置攻击。

如你走在街上,走得好好地,不小心被骑自行车的人撞了,跌了个趔趄,很不爽,回到家以后,看见猫咪要过来缠著自己,看见就心烦,就踢了它一脚。在最初的愤怒事件之后,另外一件小事引起了微弱的愤怒情绪,随后这个事件引起了攻击性反应。

上述的这两个理论如果大家不太明白,觉得复杂,就用「踢猫效应」去理解就好了,这是踢猫效应的理论来源。

这里面,有个叫做「反复回味」的现象。是指一个人陷入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的关注之中,换句话说,个体不断地回想曾经发生的事情,尽管诱发的事件早就过去了,但反复地回想会使原有的愤怒感受保留或维持很久。

Bushman等人认为,这种反复回味使一个人容易对另一个犯了小错误的个体发火,事实上这点小错根本不值得大动肝火。

四、班杜拉榜样的作用

1965年,班杜拉做了一个研究,堪称心理学的经典实验,他选择了66名儿童,将他们分成三组,分别看一段5分钟的电影,上演的是一个成年人在语言和肢体上攻击一个塑料的充气娃娃,类似于不倒翁,当用棒子打这些娃娃,这些娃娃还会弹回来。

在电影中,成年人用力猛打、脚踢和锤这个娃娃,第一组小朋友看到成年人的攻击行为受到了奖励,攻击者获得了糖果和饮料。第二组小朋友看到这些以后受到口头谴责,第三组小朋友看到攻击行为后,攻击者既没有受到惩罚也没有奖励。

看完电影后,班杜拉允许小朋友在一个有玩具和充气娃娃的房间里自由活动10分钟,发现那些看到攻击行为受到了表扬的小朋友与另外两组相比表现出了更多的攻击行为。另外,男孩比女孩攻击性更强,看到攻击行为后,受到惩罚的小组成员表现出的攻击行为最少。

随后班杜拉对这个基础研究进行了修改,随后的一些研究不仅得出同样的结果,还发现媒体暴力比如电视、游戏在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著作用。

这说明什么问题?

说明父母的攻击行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鼓励或强化孩子的攻击行为,那么攻击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如:丈夫当著孩子的面打妻子一巴掌,孩子看到以后,就会去踢自己家里面的凳子或者小猫。

如果说一巴掌比较轻,暴力程度还不足以严重,那么丈夫对妻子殴打致暴,拳打脚踢,孩子看到这样的情景,会怎么样呢?有时,大人对这些毫不在意,其实孩子心理的阴影早在这些行为就已经形成了。

我在司法局做过调查,凡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85.6%的群体小时候都有过亲眼目睹家庭暴力的行为,要么父亲打母亲,要么母亲对父亲施暴,可以说家暴的行为离不开家庭环境的影响。

五、亲密伴侣暴力的研究

亲密伴侣暴力这一术语是研究者用来描述伴侣之间的身体暴力、心理暴力和性暴力。过去将这类暴力行为是归到家庭暴力来研究的,然而21世纪以来,对亲密伴侣暴力的研究数量急剧上升,比家庭暴力的其他话题都还要多。

可以这么说,家庭暴力只是亲密伴侣暴力的一种形式,除了家庭暴力,还可以有心理暴力、比如长期不理对方的这种「冷暴力」,都是亲密伴侣暴力的一种体现。

尽管如此,犯罪学家和研究者仍会将亲密伴侣暴力归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

大量研究表明,亲密伴侣暴力是一个复杂的话题,真实情况很难获得,每一组家庭暴力产生的背景都不同。

如:丈夫有甲亢,平时情绪暴躁,因为妻子对自己要求高,什么事都要管,洗个碗都要啰嗦半天,于是吵了以后就暴打妻子;

如:丈夫和妻子吵架,妻子觉得难受,在外面找了一个男的,出轨了,并且还有大量暧昧话语和微信截图。丈夫某天无意知道,质问妻子,双方争执中对妻子施加暴力;如:妻子有偏执性人格的特点,对丈夫各种怀疑,总认为他在外面找女人,其实并没有,回到家以后看到丈夫做什么事都不顺眼,于是暴打丈夫,觉得丈夫窝囊、没出息;

可以说家暴的背后原因实在太过复杂,不亲身经历去了解,很难去了解事实真相,既有生理因素,也有社会与环境影响,甚至有些还有滥用毒品导致的,病理原因的暴力行为也较为普遍。

但是,有一句话我要强调!强调!强调!潜藏在任何情境中的暴力行为都可能是危险的或致命的,明确暴力行为的情境不是为了减弱亲密伴侣暴力行为的危险水平,更不意味著要原谅犯罪行为。

犯罪就是犯罪,不管你是什么形式,只要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管你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问题还有苦衷,这些都不是你不去承担责任的借口。

六、家庭暴力的说法延伸

关于家庭暴力,我们必须还要关注一点,就是不要仅关注「暴力行为」本身,很多被害人经历的是心理伤害,在有些案件中,被害人的身体并没有受到伤害,在心理上却感到痛苦的伤害,这是我们需要多加关注的。

另外,言语攻击是一种很少有人研究的非躯体形式的暴力,在我碰到的家暴案件中,有超过64.2%的家暴产生是从言语攻击开始的,这点却没有人注意。

正如前面我们在亲密伴侣暴力所提到的,心理上的暴力如冷暴力都很重要。

所以,有的研究者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发生在家庭中的持续存在的、让人感到受伤害的身体、心理或性的攻击,还包括将个体隔离于世、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资源等行为。

本文我提到了亲密伴侣暴力和家庭暴力的说法,现在我们比较习惯用家庭暴力一词,主要是在我们传统文化研究中已习惯了这种用法。但是,亲密伴侣暴力我们也不能忽略,这会更加合适和广泛,并从身体、心理上的伤害进行关注,毫无疑问这都是有价值的面对过程。

七、家暴是不是一种精神疾病或者心理疾病?

单一说家暴是精神疾病或者心理疾病不严谨,就像我刚才举的那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就有丈夫生理疾病导致的原因,光说家暴仅仅只是心理疾病这种说法是片面的,需要排除躯体疾病以后才能准确下定义。

另外,有没有滥用药物和毒品,这个也非常重要,我经常接触贩卖毒品的服刑人员,他们原来犯罪经常会以贩养吸,精神状态极不稳定,极容易诱发暴力行为,在家毒瘾发作殴打伴侣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还有事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

就像妻子出轨,确实事件确凿,截图、留言都有,丈夫看到以后暴打妻子,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家暴呢?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丈夫的行为?内心是不是会稍微松软,会有这样的认知:丈夫确实打了人,家暴得判刑,不过妻子出轨在先,她也有错,也不怪丈夫打她。

背后会有些许同情丈夫的一些行为和做法。

所以,关于家暴我们首先需要有这么一个清晰的认知,就是家暴是「暴力行为」,有故意伤害的性质,是犯罪的性质,严重的该判刑就判刑,不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施暴者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点不能忽略,必须得记住的,要是还要为家暴开脱,那么就是居心不良。

其次,要关注被害者的心理创伤,及时提供援助,不要只限于口头上的帮助,这毫无用处。像我做咨询,一遇到来访者有家暴事件,情况严重的,会立马中止咨询,赶快打电话联系妇联和社区等团体寻求帮助,让来访者寻求切实的人身安全保障,必要时还要报警。

等把安全的事情解决了,家暴不再产生,再投入心理层面的工作,它需要社会的联动,如社区、公安、法院的力量,集合大家的帮扶,这类举措或许才能遏制家暴行为的蔓延,要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后果。


有很多高人从心理咨询和精神疾病临床诊断的角度讨论了这个问题。我从脑科学的角度稍微加点料——我的前老板多年前在Molecular Psychiatry(原文链接: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mp200846)上曾经发表过一篇用功能核磁研究家暴男脑激活的研究,总结起来就是:人们对情绪性外界刺激的反应是由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处理的。一个是较为底层的边缘系统(limbic system),负责快速检测威胁性的刺激,并且迅速制定或战或逃的应对策略(对,没错,野生动物们最需要的就是这个能力)。另一个是高级的前额叶(frontal area),负责更为理性地处理底层的输入信息,必要时控制或抑制住底层的冲动(所以也许寿星最理智lol)。家暴男,果不出所料,的确表现出高级控制区域激活低,而底层区域激活太过活跃。换句话说,脾气上来控制不住(更像畜生而不像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那就是病,得治(当然,这并不意味著施暴者可以拿疾病作为借口逃避法律的惩罚)。顺便说一句,两个系统相互拮抗的脑模型在多个与情感相关的精神疾病研究及决策脑机制的研究中都很盛行,不同点是究竟是这些系统中的哪些部分或哪些部分间的连接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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