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刻,你很想他知道你心情糟透了,你好想趴在他身上痛哭一场,听他说一些安慰的话,然而他根本没有看出你的沮丧,也没有问你发生了什么事。就在那一刻 ,你把话吞回去了,他后来再问,你已经不那么想说了。

最开始还挺中二的,相信自己的热情和坚持;后来分手了,消沉了一阵子也算体认了些cliche。

第一重教训就是:明白是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结局运命可能只是对方的一个想法。

第二重教训就是:错误就是错误,没有反击的宽容等同于懦弱。

第三重也不算教训啦,算是最后的最后的感悟吧:世界不是黑白激荡的,扰人的纠缠和温柔的钝痛无法避免。所以学会了理解和原谅:理解他人的相反立场,原谅自己的能力有穷。

毕竟认真爱过,相比恨下去,还是谅解和遗忘比较好受些。
不要和直的谈恋爱!最起码不要付出太多感情!!因为你爱她,所以你会把姿态放低,尊重她的选择。所以就是她要回家结婚了,你在这哭呢。
在软体上认识就不要那么早上床。先认识一段时间,认为合适不合适再做决定。感觉不能代表一切,习惯才是走下去的原因。

弱冠之年

十年前,我集满了一文具盒的圆珠笔,我可以再也不用铅笔写字写作文了,满满的文具盒是我心中最宝贵的东西。十年后,我集满了一心的爱,把它放在你身上,你是我最宝贝的人。十年了,文具盒已经不见,那些集满的圆珠笔也散尽,我没有守住它们。

今天,我同样也让你逃脱。可是十年来,人总会长大。成长,情感也开始丰富,我学会了去珍惜,学会了执著,学会了靠努力去保护好自己的「最珍贵」。为什么它会成为我的「最珍贵」呢。因为我需要它,它让我感到安心与快乐。它或许不值钱,甚至或许在他人看来,它一无是处,可是我就是喜欢它。但它不并不是生来就属于你的,它的归属需要你的付出。

小时候的文具盒需要钱,钱就是我的付出。可是长大了,付出远没有那么简单,「珍贵的」已然不再是「人-物」那么简单。「人-人」,我们面对的是与自身具有同等効力的感情生物体。

此时,让它成为我的珍贵,我只能驯服它。可是,驯服是对等的,我驯服了它,它也驯服了我。驯服是有条件的,美貌、兴趣、快感、安全感,都是驯服的常用手段。但驯服也不是永久的。这也是悲剧的主要源头。为防止驯服失效,我们必须进行驯服的强化。血缘的伦理道德、社会自我责任道德、婚姻监护的「契约书」、时间空间的长久磨合就属于驯服的强化。

驯服是如此地复杂,只要稍微不当,「它」就可能反野脱缰。这是痛苦的。因为驯服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眼泪。

十年后的世界,远比十年前要复杂地多。驯服一个人,远比买一个文具盒复杂地多。

北方人爱说,「话又说回来」。话又说回来,一下子把侃天说地的人拉回现实的人间。

话又说回来,珍贵的「它」,是必须的吗,是不可或缺的吗。不是的。它们都可或缺,我不会因此而成为死去的非我。但是这样的「我」是压抑的,是扭曲的,是畸形的。去拥有,去驯服,都是天使之然,就如喜生笑,哀落泣,冷则穿衣,欲来交媾。

那就自然吧。文具盒被我抛弃,那是十年前的自然。如今,我的「自然」不就是那一份执著吗。执著发于我心,自然而然。

是的,我驯服的你,因为某些过失,现在暂且失效了,我要付出代价,我自然而然地痛苦。但我也不再念及那「至暂至轻的苦楚」中的安慰与玄妙。因为生命中的痛苦都是最好的安慰。

小女孩的手被割破了,小女孩的妈妈拿来了创口贴,说,不痛不痛,马上就好。

小女孩的爸爸妈妈的驯服契约被撕毁了,代价是破碎与痛苦,小女孩的妈妈难过地躲在了地上,扶著头,哭了起来。小女孩说,妈妈妈妈,创口贴在哪呢,我拿过来,不哭不哭。

妈妈说,宝贝啊,心上的伤口,是没有创口贴的。人类对于苦痛磨难,本能的反应就是悲伤。因为苦痛磨难是没有创口贴的。悲伤、难过和眼泪本身,就是对苦痛和磨难的巨大缓解。悲伤的眼泪,是自然的,总是有存在的价值。不哭的话,你我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吧,有些时候。

弱冠之年,我确实很弱,但我也不想那么强。我有我的执著与痛苦,也有我的努力与付出。你我自然而然地,安心地迎接每一次摩擦与碰撞,驯服与强化。

恋著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少年英武;跟著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吃尽这世上的千般苦。

可是,最终。

在,也不再。最终到了地球上时空的最遥远距离。十二小时时差。

这是我新的十年啊,我说我依然很爱你。

但是还是不得不不断告别——形式上删除过去的点点滴滴。

不断告别让我焦虑。终于,我让它们消失在了我眼前。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可见的东西可以能就销毁来告别,那不见见的呢。通过这看似正式宣告式的销毁「仪式」,就真的能和过去告别吗?

关于告别,无非是精神上的自我安慰。我无法销毁所有发生过的过去,谁也不能。《圣经》上说,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才是永远的。

我们要告别吗。我们需要多么盛大庄严的「仪式」才能真正告别呢。

美人迟暮别青春,英雄白头难年少。告别总是愁绪多。我们总幻想从新开始,却不知陈旧的经历早已让你无法崭新面对生活。告别又有什么意义呢。

很喜欢《红楼梦》中「人间几度清明,一边梳拭英雄泪」两句,我反复地念叨著。探春远嫁的告别,大观园诸芳散尽的告别,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告别,是与过去的彻底决裂、去迎接全新的生活吗?

不是。

告别没有这个功效。


分手就是分手 就是两个人不适合选择结束一段感情 要积极的去看待 也不能说有什么教训 只能说经历过许多感情之后能更了解自己要的是什么 同性恋的感情也不要太当作什么与众不同
知道了,在下一场恋爱中的经验!恋爱是技术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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