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麼一刻,你很想他知道你心情糟透了,你好想趴在他身上痛哭一場,聽他說一些安慰的話,然而他根本沒有看出你的沮喪,也沒有問你發生了什麼事。就在那一刻 ,你把話吞回去了,他後來再問,你已經不那麼想說了。

最開始還挺中二的,相信自己的熱情和堅持;後來分手了,消沉了一陣子也算體認了些cliche。

第一重教訓就是:明白是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局運命可能只是對方的一個想法。

第二重教訓就是:錯誤就是錯誤,沒有反擊的寬容等同於懦弱。

第三重也不算教訓啦,算是最後的最後的感悟吧:世界不是黑白激蕩的,擾人的糾纏和溫柔的鈍痛無法避免。所以學會了理解和原諒:理解他人的相反立場,原諒自己的能力有窮。

畢竟認真愛過,相比恨下去,還是諒解和遺忘比較好受些。
不要和直的談戀愛!最起碼不要付出太多感情!!因為你愛她,所以你會把姿態放低,尊重她的選擇。所以就是她要回家結婚了,你在這哭呢。
在軟體上認識就不要那麼早上牀。先認識一段時間,認為合適不合適再做決定。感覺不能代表一切,習慣纔是走下去的原因。

弱冠之年

十年前,我集滿了一文具盒的圓珠筆,我可以再也不用鉛筆寫字寫作文了,滿滿的文具盒是我心中最寶貴的東西。十年後,我集滿了一心的愛,把它放在你身上,你是我最寶貝的人。十年了,文具盒已經不見,那些集滿的圓珠筆也散盡,我沒有守住它們。

今天,我同樣也讓你逃脫。可是十年來,人總會長大。成長,情感也開始豐富,我學會了去珍惜,學會了執著,學會了靠努力去保護好自己的「最珍貴」。為什麼它會成為我的「最珍貴」呢。因為我需要它,它讓我感到安心與快樂。它或許不值錢,甚至或許在他人看來,它一無是處,可是我就是喜歡它。但它不並不是生來就屬於你的,它的歸屬需要你的付出。

小時候的文具盒需要錢,錢就是我的付出。可是長大了,付出遠沒有那麼簡單,「珍貴的」已然不再是「人-物」那麼簡單。「人-人」,我們面對的是與自身具有同等効力的感情生物體。

此時,讓它成為我的珍貴,我只能馴服它。可是,馴服是對等的,我馴服了它,它也馴服了我。馴服是有條件的,美貌、興趣、快感、安全感,都是馴服的常用手段。但馴服也不是永久的。這也是悲劇的主要源頭。為防止馴服失效,我們必須進行馴服的強化。血緣的倫理道德、社會自我責任道德、婚姻監護的「契約書」、時間空間的長久磨合就屬於馴服的強化。

馴服是如此地複雜,只要稍微不當,「它」就可能反野脫韁。這是痛苦的。因為馴服也是有代價的。那就是眼淚。

十年後的世界,遠比十年前要複雜地多。馴服一個人,遠比買一個文具盒複雜地多。

北方人愛說,「話又說回來」。話又說回來,一下子把侃天說地的人拉回現實的人間。

話又說回來,珍貴的「它」,是必須的嗎,是不可或缺的嗎。不是的。它們都可或缺,我不會因此而成為死去的非我。但是這樣的「我」是壓抑的,是扭曲的,是畸形的。去擁有,去馴服,都是天使之然,就如喜生笑,哀落泣,冷則穿衣,欲來交媾。

那就自然吧。文具盒被我拋棄,那是十年前的自然。如今,我的「自然」不就是那一份執著嗎。執著發於我心,自然而然。

是的,我馴服的你,因為某些過失,現在暫且失效了,我要付出代價,我自然而然地痛苦。但我也不再唸及那「至暫至輕的苦楚」中的安慰與玄妙。因為生命中的痛苦都是最好的安慰。

小女孩的手被割破了,小女孩的媽媽拿來了創口貼,說,不痛不痛,馬上就好。

小女孩的爸爸媽媽的馴服契約被撕毀了,代價是破碎與痛苦,小女孩的媽媽難過地躲在了地上,扶著頭,哭了起來。小女孩說,媽媽媽媽,創口貼在哪呢,我拿過來,不哭不哭。

媽媽說,寶貝啊,心上的傷口,是沒有創口貼的。人類對於苦痛磨難,本能的反應就是悲傷。因為苦痛磨難是沒有創口貼的。悲傷、難過和眼淚本身,就是對苦痛和磨難的巨大緩解。悲傷的眼淚,是自然的,總是有存在的價值。不哭的話,你我也不知道要做什麼吧,有些時候。

弱冠之年,我確實很弱,但我也不想那麼強。我有我的執著與痛苦,也有我的努力與付出。你我自然而然地,安心地迎接每一次摩擦與碰撞,馴服與強化。

戀著你刀馬嫻熟、通曉詩書,少年英武;跟著你闖蕩江湖、風餐露宿,喫盡這世上的千般苦。

可是,最終。

在,也不再。最終到了地球上時空的最遙遠距離。十二小時時差。

這是我新的十年啊,我說我依然很愛你。

但是還是不得不不斷告別——形式上刪除過去的點點滴滴。

不斷告別讓我焦慮。終於,我讓它們消失在了我眼前。

煢煢白兔,東走西顧;衣不如新,人不如舊。可見的東西可以能就銷毀來告別,那不見見的呢。通過這看似正式宣告式的銷毀「儀式」,就真的能和過去告別嗎?

關於告別,無非是精神上的自我安慰。我無法銷毀所有發生過的過去,誰也不能。《聖經》上說,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纔是永遠的。

我們要告別嗎。我們需要多麼盛大莊嚴的「儀式」才能真正告別呢。

美人遲暮別青春,英雄白頭難年少。告別總是愁緒多。我們總幻想從新開始,卻不知陳舊的經歷早已讓你無法嶄新面對生活。告別又有什麼意義呢。

很喜歡《紅樓夢》中「人間幾度清明,一邊梳拭英雄淚」兩句,我反覆地唸叨著。探春遠嫁的告別,大觀園諸芳散盡的告別,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告別,是與過去的徹底決裂、去迎接全新的生活嗎?

不是。

告別沒有這個功效。


分手就是分手 就是兩個人不適合選擇結束一段感情 要積極的去看待 也不能說有什麼教訓 只能說經歷過許多感情之後能更瞭解自己要的是什麼 同性戀的感情也不要太當作什麼與眾不同
知道了,在下一場戀愛中的經驗!戀愛是技術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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