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客厅内充电 起火烧毁新房 ——凤凰房产北京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孝斌 曲严)在入住不到一个月的新房子给电动车电瓶充电,却导致起火烧了整套房子。昨日上午,业主黄先生心痛不已。

失火的房子,位于洪山区鲁磨路东湖明珠小区某单元8楼。昨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客厅焦黑一片,地上、墙上、天花板上都有火烧烟熏的痕迹。卧室、厨房、卫生间都有过火痕迹,卧室被褥都是黑的。

黄先生介绍,这套房子今年5月才装修,8月底入住。前日下午5时许,他将电动车的电瓶放在客厅的凳子上充电,自己在卧室休息。突然,客厅里传来「扑哧」一声响,他出来一看,电瓶上部已起火。黄先生赶紧去卫生间接水灭火,但没有效果,就立即通知物业并报警。当晚6时许,明火被物业人员和消防人员扑灭。

黄先生告诉记者,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在20万元以上。电瓶是在网上购买的,他准备找商家索赔。


责任方在业主

就题中的描述,物业并无失职并且才参与了救火,和物业无关

另外如果火灾波及其他楼层,其他楼层是可以要求该业主进行赔偿的

谢邀。

从新闻里读不出物业失职的内容。
物业不知道哪家业主在充电瓶。没有责任。


物业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来源于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合同,从叙述来看暂时看不来物业公司有违约或侵权的地方。
从文字描述上看没有,火灾有可能是因为电瓶问题或者是使用者未按照规定操作造成。暂时没有发现能跟物业刮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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