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吗?如果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很大概率上,可以算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赠与行为,离婚时是分不了的。

如果不是全款买房,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不是夫妻俩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和夫妻俩没关系。

如果是贷款买房,房产证上至少有夫妻两人中一人的名字,贷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的,那么离婚时可以分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

以上是常见的情况。还有一些极端的特例情况,很少见,对证据的要求比较高。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要看这个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如果要是登记在父母名下,那肯定离婚时无法分割,属于父母的财产,如果要是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要看这个房子是否是全款购买的,如果父母出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那就属于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是不能分割的。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那当然可以要求分割,具体情形比较复杂,此处不做过多分析,法院分割的时候肯定也会考虑出资问题,房子登记情况,房屋使用情况综合处理。


如果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割;如果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属于个人财产那部分就不会被分割。那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详细分析如下:

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是否全款支付,登记在谁的名下等等问题来讨论,具体如下:情况一: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情况二: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房屋向其子女的配偶单方面的赠与。

情况三: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四: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款买房,由子女及配偶共同还贷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情况五: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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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房子谁的名,谁出资,如果是父母的,那还是父母的,如果婚后有一方还贷款,那就是共同财产。具体的要咨询律师,或者查看民法典。


1.若该房子由一方父母出全额购买,且登记在父母名下,该房产所有权归属于父母,双方离婚后,无权分割。

2.若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全额购买,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不予分割。

3.若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剩余贷款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实践中有三种司法观点:

(1)父母出资部分属于对其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分割该不动产时对于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可以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2)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出资部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时对于出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3)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该父母的出资首付款是对出资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分割该房产需先扣除了父母的出资首付款,剩余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若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剩余贷款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法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如果父母出资买房(全款或者付首付并负责还贷),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有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此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原则视为对夫妻赠与,房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但父母也可以与自己子签订赠与协议,明确首付赠与给子女一方,这是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不会平均分割,会考虑首付一方贡献度较大,适当多分。多分多少要看首付占比例多少。

3、如果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谁出的钱归谁


无法分割


属于父母的


谢谢邀请

1.这套房是不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吗?如果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很大概率上,可以算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赠与行为,离婚时是分不了的。

2.如果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不是你们夫妻俩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和你们夫妻俩没关系。

3.贷款买房的话,房产证上至少有夫妻两人中一人的名字,贷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的,那么离婚时可以分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


应该根据法律继承人的顺序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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