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工作,现在的工作是上12小时休12小时,每天加两个小时的班,每两周休一天

实在是干够了,太累。想要辞职,辞职报告写了,就等著领导签上字,干一个月顺利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可是领导不给签字,说公司里很缺人。我和领导好说歹说,他就是给不给签字。为了能早日离开这里,我也玩儿了一招绝的,劳动法规定旷工到达一定天数就可以被开除。我旷工27天,手机关机,之后去公司里办离职,没想到领导让我继续工作,他说我这27天全部给我按正常休班报上去了,想让我好好的干,别胡思乱想了。我说我就要辞职,现在好了,我旷工将近一个月,根据公司规定,国家劳动法规定,我是应该被开除的。我说既然你不同意,我找上面领导去。他赶紧拉住我,他说他给我报休班本身就顶住很大的压力,如果捅上去,这种情况他要挨板子的。

我现在是辞职辞不掉,开除又开不掉。真的不喜欢这里的工作了,我该怎么办啊?


你领导比你绝,吃定你了。估计你人不错,而企业招人也确实困难。这种情况真是极端。企业死缠滥打还不恶意,不使坏,没遇到过。哈哈。

其它人都是怎么离职的?就只进不出?

我的一点想法:

1 保留证据,比如你没上班很久,写了辞职申请,领导不签。录音,打卡记录都行。想想看有什么证据,包括领导、同事之间给发的简讯,邮件什么。

2 跟领导说你就是想离职,想离开这个城市,想改行,想休息,想上学。反正坚决一点。跟领导说你对他没有意见,但是如果他不放你,就仲裁。很抱歉。多给的钱可以退回。

3 真的不行就仲裁。但是领导做的那样,所以得跟领导好好说,伤感情是迫不得已。你只是想离职。对领导本人没有意见。其实也是,这个领导简直是爱上你了。哈哈。。。没见过这么留员工的。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不好好待你,正常上班,正常休息,也不是那么难做吧?


太简单了找劳动局,违反劳动法了

确实是领导吃定你了,把你心思摸透了!

但是反过来讲,还是你心太软了,既然都已经旷工20多天了,那为什么还回来,应该继续旷工,不差这几天,自然就离职了,俗话说惹不起那就躲,开除就开除,本来就是想离职。

然后给他发信息我休息3个月,看他怎么办,打打心理战。


谢邀,依个人看法,如果有明确的去向,不防与领导明说,正是因为你的悬而未决让你的领导认为你还有被挽留的希望。如果没有明确的方向不防先留下,等明白了自己的选择再做决定
我倒觉得你这个企业还行,领导也还可以。如果你有了好的去处,哪坦率跟跟人说。如果你没找好下家,单纯就是不想干了,那我只想劝你不要任性。
15年辞教师

校长不给签字

教育局不给档案跟他们耗啊……………

车间主任同意了,算不算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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