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拒绝撕逼,理性答题,


道德分为:朴素道德,社会公德,超道德

道德发展是整体平行于社会发展,但个体或小群体的道德会滞后或超出社会整体文明阶段的。

举例:msl国家对待lgbt,美国禁止堕胎法案,某国性同意年龄14岁,等等

用个体或小群体的超道德为全体社会立法,只有在非现代法治社会才能实现,比如圣人圣言的宗教立法,或者君王法。否则以投票表决为机制的法案颁布规则,以明显超出群体大多数道德水准的超道德立法,难以实现多数通过。

具有超道德的个体或者群体,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改变占社会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来推动立法实现自己的主张。这个行为本身是正当且应该被允许的。

同时,超道德的个体或群体,任何以煽动或发动对「不符合己方价值观道德观」的行为,进行谴责和惩戒甚至伤害的,跟nc,跟fxs没有任何区别。现代文明,人只能是自己的道德君王。

以上


这个倒没什么可厚非的。保护动物嘛。但是我认为,这个被保护的对象,仅限于野生的或者是本身就出于保护或科研等非食用目的而饲养的动物。对于本身就是为了提供肉食的动物,不属于被保护的范畴之内。

当然要立法,比如将遗弃宠物入刑,在我看来就是迫在眉睫的。


人性向(自家)动物的延伸。以及目前对于宠物受侵权的损害评估标准过于简单粗暴。

究其原因其实还是落在了人对于私有财产无法得到妥善保护的恐慌上。

当然,以上不包括借狗粉之名别有用心搞事情带节奏的人。
立法无所谓。只要不号召动物凌驾人之上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至于心态,只要不是那群智障的狗奴,都挺正常的。


我就是想到人以前也是那么的轻贱。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其实我们除了脑子强些,跟动物有什么区别。看到市场上宰鸡宰鱼,我是有轻微不适感的,我也吃肉,但我时常感到疑惑。有时看到动物,还会想像如果我是它。就觉得它们挺惨的。
因为自然人目前做不到试视万物一体,当前自然人的属性能把自己当作一个 尊严的人就谢天谢地了。只好寻求外力即制度类来确保自己呆在一个万物一体 无我境界的世界。治标不治本。
觉悟超越了物质实践的人。

和小动物产业链有关的人,比如宠物美容院,销售店,网店,宠物医院 狗粮店等


因为假如按照国外的标准,国内一大半饲宠者都是虐待动物,要进监狱的。所以反对的恰恰就是那些养宠物的人本身


谁会管动物的死活呢

我更在乎,我这么做别人会不会说我比较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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