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拒絕撕逼,理性答題,


道德分為:樸素道德,社會公德,超道德

道德發展是整體平行於社會發展,但個體或小羣體的道德會滯後或超出社會整體文明階段的。

舉例:msl國家對待lgbt,美國禁止墮胎法案,某國性同意年齡14歲,等等

用個體或小羣體的超道德為全體社會立法,只有在非現代法治社會才能實現,比如聖人聖言的宗教立法,或者君王法。否則以投票表決為機制的法案頒布規則,以明顯超出羣體大多數道德水準的超道德立法,難以實現多數通過。

具有超道德的個體或者羣體,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改變佔社會大多數人的道德觀念,來推動立法實現自己的主張。這個行為本身是正當且應該被允許的。

同時,超道德的個體或羣體,任何以煽動或發動對「不符合己方價值觀道德觀」的行為,進行譴責和懲戒甚至傷害的,跟nc,跟fxs沒有任何區別。現代文明,人只能是自己的道德君王。

以上


這個倒沒什麼可厚非的。保護動物嘛。但是我認為,這個被保護的對象,僅限於野生的或者是本身就出於保護或科研等非食用目的而飼養的動物。對於本身就是為了提供肉食的動物,不屬於被保護的範疇之內。

當然要立法,比如將遺棄寵物入刑,在我看來就是迫在眉睫的。


人性向(自家)動物的延伸。以及目前對於寵物受侵權的損害評估標準過於簡單粗暴。

究其原因其實還是落在了人對於私有財產無法得到妥善保護的恐慌上。

當然,以上不包括借狗粉之名別有用心搞事情帶節奏的人。
立法無所謂。只要不號召動物凌駕人之上就不會有什麼問題。至於心態,只要不是那羣智障的狗奴,都挺正常的。


我就是想到人以前也是那麼的輕賤。慶幸自己活在這個時代。其實我們除了腦子強些,跟動物有什麼區別。看到市場上宰雞宰魚,我是有輕微不適感的,我也喫肉,但我時常感到疑惑。有時看到動物,還會想像如果我是它。就覺得它們挺慘的。
因為自然人目前做不到試視萬物一體,當前自然人的屬性能把自己當作一個 尊嚴的人就謝天謝地了。只好尋求外力即制度類來確保自己呆在一個萬物一體 無我境界的世界。治標不治本。
覺悟超越了物質實踐的人。

和小動物產業鏈有關的人,比如寵物美容院,銷售店,網店,寵物醫院 狗糧店等


因為假如按照國外的標準,國內一大半飼寵者都是虐待動物,要進監獄的。所以反對的恰恰就是那些養寵物的人本身


誰會管動物的死活呢

我更在乎,我這麼做別人會不會說我比較有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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