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再低点,八岁吧。。。


这样也好 现在的孩子也比较早熟 适当调低也是可以的


与时俱进 现在孩子早熟 也应该让他们尽早行刑


我觉得挺好,多少未成年人仗著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处为非作歹胡作非为,我甚至觉得12岁还是偏高,应该到六岁开始读小学就可以判刑才对。我相信如果国家真的这样子实施未成年保护法,校园暴力会减少很多。


熊家长带出来的熊孩子确实太多了!


都说现在的小孩比我们那时候聪明,我们那时候小学一二年级字母表都背不完算数两位数算起都难,去山上采草药卖,挣了10块钱还会合算者用一两个月,算下来那些日子也就八九岁,现在的小孩五六岁别说字母表,英语都会了,区区两位数加减六的一批,我侄女五岁就能通算两位数加减,现在一个个家长孩子都十一二岁了居然还在大言不惭的说「孩子还小不懂事」「你家的孩子做错了你舍得说吗?」……这不活该你孩子坐牢谁家孩子坐牢?


法律本来就应该与时俱进,只可惜不能先行一步、只能后知后觉。

如果早点下调到12岁,至少有十几件惊世骇俗的案子不会发生了。总有人说降低年龄只会使犯罪年龄更低,我表示naive,你们应该去看看现在某些平台上光明正大直播的未成年孕妇,还有二三线城市娱乐场所搞非法药品交易的,那可都是未成年人。

使人在发育时期没有足够能力去犯罪,力量足以犯罪时立刻加以约束,这是司法之前就应该防患于未然的立法设计。当初法国法定未成年人年龄的真空区间使得童工和雏妓泛滥,政府出手都难以整顿,这是必定要引以为戒的。

我依然在琢磨弑母案和奸杀同学的那两个小畜生应该去第几层地狱,如果地狱容得下他们的话。


各地组建一支女警队伍,专门负责抓捕未成年罪犯。

每次有未成年罪犯犯案,就由一名未满四十岁的已婚女警单独深入未成年年罪犯藏匿的住所或者是在偏僻的地方实施说服性为主要手段的逮捕,利用已婚女警察的亲和力来劝导犯罪的少年自首或者配合逮捕,不主动诉求暴力拘捕手段,不使用手铐以外的任何警具,也不呼叫支援,避免因使用枪械或呼叫支援而惊吓未成年罪犯,激发对方更多的反抗可能,造成双方意外的伤害。

同时降低袭警罪的年龄下限到12岁,未成年嫌疑人单纯以伤害或杀害为目的对女警员的拒捕袭击或者实际致伤的行为都归为袭警罪,无视年龄一律从重,不得减刑,假释或者缓刑。

另一方面给主动投案自首的少年犯一些从宽的优待和奖励。


怎么说呢,下调是必然的。但是全国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发达地区的孩子们通过互联网更早的接受信息,心智发育。但是对于依旧贫穷的中西部孩子来说,从很小就接触互联网依旧很奢侈


不说他们的心理比我们那个时候成熟很多,该知道的也都知道……光说身高160的我,去小学三年级班上看他们写作业,还被一群小学生鄙视了,因为他们班一个姑娘比我还高一个头……我目测如果打起架……我会被按在地上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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