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武林外传钱夫人诈死的时候突发奇想的问题


就算是帮助别人自杀都算故意杀人罪,更何况你这种情况。


投毒本身就犯罪了,不管你有事没事~~~


个人观点:故意杀人既遂

主观想投毒杀人,客观人确实被毒死,主客观统一,故意杀人既遂。

当中确实介入了死者提前发现水里有毒,但是并没有改变事件的走向,死者依然按照投毒人的预计被毒药毒死。我认为不足以中断因果关系。

我也只是备战法考,观点并不专业,我记得之前看的罗翔视频里,好像有类似的案例:甲下毒,乙喝下后甲反悔,甲送乙去医院,路上堵车太久,导致救助不及时乙死亡。当时说的好像是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的,虽然介入堵车因素,但是乙是被毒死的,不是被堵死的。

如果法官觉得介入因素足以中断因果,我也不认为投毒者应该定无罪。

如果死者死者发现有毒时,毒药已经到嘴边,这种很紧迫的情况,那么投毒者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如果是乙发现有毒的时候还没有很紧迫,那么根据情况,可能判故意杀人预备,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个人理解,欢迎讨论:他处于故意杀人罪未遂阶段,不对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你是自杀。他的投毒行为看似导致了死亡结果,但是你的自杀行为介入因素异常,可以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中断先行行为因果关系。


如果证据都能固定,算他杀,因为有主观故意,他想杀你,而且下了毒你也喝了水死了,他纵容了事情的发生,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首先有两种可能

第一,没有人知道你已经发现了被投毒,这是投毒罪。按正常判。

第二,有人知道你已经发现了投毒,并有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那么投毒罪依然成立,因为他存在了主观上谋害他人性命的恶意,但刑罚低于第一种。


先说结论,个人认为这属于自杀,投毒者不承担责任。

题主想问被害人自陷危险的情况下怎么办,首先看这个案子是不是属于自陷危险,应该是属于的,被害人有认识能力,也有实际控制能力,因此算自陷危险。

得出自陷危险的结论,进一步分析责任分配问题。因自陷危险导致了死亡的结果,这个时候按照学理,应该要分别考察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和被害人的行为责任。

首先,对于投毒者的犯罪分析,投毒者虽然有投毒行为,但是这个行为没有造成实害结果(本案中被害人死亡属于被害人自我选择的结果,不能被客观归责于行为人)或者紧迫的危险,关于是否造成紧迫危险,你题目没有说明,我就推定没有造成,所以在客观层面不能定故意杀人,同时也不能构成行为犯中的投毒罪,因为投毒罪要求是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法益,本案中投毒者侵犯的是特定人「我」的法益。

其次,对于本案中被害人的分析。本案中被害人对危险有明显的认识能力和强于行为人的控制能力,因此被害人喝下毒药属于自杀,而且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行为人投毒的行为也不能被认为是帮助自杀,因为行为人没有帮助的故意,主客观不统一。

综上考虑本案中的「我」应该对「我」的死亡承担责任,属于自杀,投毒者不担责。

另外,我也只是个备战法考的人,所说代表个人观点。


如果你显露出来你知道那杯水有毒,那就说不清了。

应该算两个人一起杀死你的?

毕竟他提供了作案工具。

如果你没说自己知道水有毒,那就算他杀。

反正这个人已经造成犯罪杀人事实了,无论你喝不喝,这个人已经定罪了,如果你没死啊不就是杀人未遂嘛。

这种事还是得找法学专业的小哥哥小姐姐哇,我说了半天只是我自己觉得的,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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