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快播创始人王欣妻子:快播选择破产是希望能把钱还上

针对快播走向破产清算,9月4日,快播创始人王欣的妻子通过个人微博发布消息称,快播选择破产,是希望能通过破产程序,把之前欠合作伙伴的钱还上。王欣的妻子在微博中称,快播出事前,从不欠供应商,合作伙伴的任何费用,但由于当时事发突然,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一直处于被冻结状态,所以不得已才通过这种方式来清偿债务。快播作为一款产品,曾经服务于千千万的网民,作为一家公司,更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虽然今天快播宣布进入破产程序,但是王欣执著的产品梦并未熄灭,相信他很快就能把更多的好产品带到大家的面前。」彭鹏在博文中这么写道。


可以理解,应该是公司账户被冻结,钱拿不出来,只有通过破产清算,才可能解封账户吧。


如果快播对外并不存在巨额欠账,那对快播进行破产清算后,扣除破产费用及管理人报酬,对于债权人及投资人的利益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从目前来看,快播破产,是最快最有效解除各式各样查封措施的途径。


谢邀,快播选择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来接管快播的全部事物,一方面能够让原公司主持大局的人员退出纷乱之中,开始新的事业,同时,破产管理人接管以后,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管理人负责财产处置和后续工作的完善。

在该过程中,管理人接管了快播的财产,也可能对其尚存的交易进行一定的维系,创造部分价值,同时,银行账户解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企业恢复一定活力。整个破产过程中能够对企业的债务进行一个明确,也许会资不抵债,但是让债权提前实现(即使只是部分债权),在资本流动飞快的情况下,可能是对另一个债权企业的救赎。

并且,员工工资也能够得到一定的支付。 无论王欣妻子的出发点如何,就破产直接影响来看,个人认为,与继续冻结资产,双方处于相持状态相比,破产还是有较大的积极意义的。

泻药,从法律层面来讲,选择破产清算程序是企业「一劳永逸」的做法。事实上,破产程序同样有高昂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不必然导致债权人债权的有效实现。从快播之前的状况来看,走破产清算的路子是理性选择,且对于相关股东来说,此路明智


谢邀,有些事是真的,总让人觉得假,有些事是假的,总让人觉得真。是真与假难以分辨,还是我们自身的价值观出了问题?


或许更想要一个体面,与其逐渐衰落,不如现在就停下来。

当然了,破产程序也并不代表快播就会真的没有了。

破产的结果,或许重组或许清算。

清算才是真的没了,不过还以前欠合作伙伴的钱,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基本合作伙伴的钱,基本也是放在最后还,还不了,按照比例归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我觉得没啥不妥。有限公司股东本来承担的就是有限责任。至于她说的尽快把钱还上,我看了上下文理解,应该是现在银行账户冻结状态,所以就算供应商申报了债权,也无法真正拿到钱。只有真正的清产核资,把资产都变现了,这些人才能把钱拿到。当然,至于还多还少,债务是否能够百分之百得到清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但又回到第一句话,本来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做也合法合理。

快播一再说明,它只是个软体,不负责资源的制造、获取,但仍然被清算,可见曾经的模式无法再继续了——在影视作品版权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动辄被各大视频网站告上法庭。快播很难走出这种困境,就表示快播是时候退出历史舞台了,宣告破产应该是在权衡利弊下的最好选择。

所幸,在一轮轮媒体的炮轰之中,快播王欣在大家心中烙下印记,当初快播的忠实群体很大一部分是学生,现在也是社会的中坚,为他后来的创业「补一个会员」,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要通过破产来偿还债务,我还没听说过。


对于快播为何做出这样的选择,做为外人我们不得而知。做出破产决定在国内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是一个很慎重的选择,我想对于快播来说也同样。在国内,破产概念还没有被大家尤其是企业家在心理上所普遍接受。破产在国外是企业退出市场可以选择的手段之一,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经营行为。经营企业存在风险,市场给予它一个改过重来的机会,同样这也是市场淘汰不适应市场规律的一个选择。因而,我觉得快播选择破产,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什么对错之分,王欣夫人只是一个说法而已。我们可以不同意她的说法,但应该尊重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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