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标的就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权利义务指向的有形对象。

比如A在B商店买手机,AB达成了买卖的合意。此时A就有向B交付价金的义务,B就有向A交付手机的义务,AB之间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标的,手机和价金就是标的物。

所以,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要件。标的物则不是。


不必然,标的物是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比如劳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没有标的物的。


您好,不必然有标的物,但是一定会有标的。比如,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


不必然,主要看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了。标的物,很明显是指"物",例如买卖关系中,标的物是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凡民事诉讼都有诉讼标的,但并不是都有标的物。例如,因身份关系发生争议的诉讼,就只有诉讼标的而没有标的物。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对有争议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是查明事实,依法对所争议的法律关系作出判决。


身份关系的法律关系中不一定有标的物。如婚姻、收养等。


法律关系里不一定有标的物,但是一定有标的。标的物是物,如果法律关系里面没有物,那一般是没有标的物,比如学生上补习班,这个合同里面就没有标的物。


不必然。标的物是指双方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标的物不是必然存在的。比如:婚姻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等等。


不必然。侵犯人格权,一般从侵权方的行为著手,比如泄露隐私、侮辱、诽谤等,案件争议之标的系行为,即所谓侵权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侮辱诽谤,是否泄露隐私,案件标的系行为,不存在标的物。而比如非善意取得所有权人之物,所有权人对非善意人所享有的物权请求权,其中存在标的物,即非善意人从无权处分之人手中所买取之物,该物即为标的物。


必然有标的,但未必有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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