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市议员蔡育辉为确保市民健康安全,提案修正台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订定罚则,28日成功闯关通过一读,增订十七条之一内容规范,只要违反第十一条之一规定检出瘦肉精,将处以3万到10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得按次罚。蔡育辉强调,民进党中央订法令地方条例抵触中央无效根本是跟民意作对,台南市议会议事规则明订,中央法规与地方自治事项抵触,得声请司法院解释,台南市议会国民党团绝对捍卫民意守护健康。

蔡育辉指出,台南市第二届第五次定期大会增订瘦肉精零检出,依中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罚锾6万到2亿,地方没有订定罚则,但明年1月1日民进党中央将开放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美猪进口,台南市顿失罚款依据。

蔡育辉表示,民进党中央明知全国民意强烈反对开放莱克多巴胺美猪进口,仍一意孤行,还祭出地方自治条例跟中央法规抵触无效手段,台南市议会今天下午恢复大会进行一读案审查,感谢不分党派议员支持,让他提案的增订台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订定罚则,顺利通过大会一读审查。

蔡育辉说,增订十七条之一内容规范,只要违反第十一条之一规定,被检出乙型受体素含量,超过照中央法令处罚,未超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所规定之中央主管机关订定猪肉或其相关产制品安全容许标准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今天完成一读法定程序后,希望议会不分党派能在二三读支持此增订条例,来守护台南乡亲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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