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听到父亲国土资源的同事谈到他们执法一事,其中一位叔叔说在这么多年的执法过程中,他曾遇到过农村的贫困家庭带著不满十岁的孩子一起偷采国土资源,他作为执法者是有权进行处罚的,但伴随处罚而来的是大笔的罚款,看著比自己儿子还要小的孩子为了家庭生计还要做这种事他就忍不下心来,便只是赶走他们,没有深究。他说就算是执法也要带著一颗善良的心,以人为本。
另一位同事却说这么多年的执法过程中,他见过各种各样的情况,遇到过不忍,遇到过不公平,但是只能将那些不甘的情绪放在心里,作为执法者,就只能以法为重,只要有一次没有做好,多年的努力都会全功尽弃。不知道哪个观点更为正确。
你说的几位执法者还是比较同情理的,官府的人还是不像某些人说的那么黑。
是情大于法还是法不容情,这个在界定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模式,只能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这种执法标准连国家法律审判都各地结果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