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atles跟MJ都很伟大,为什么在国内MJ的粉丝很多,而披头士好像比较小众甚至没什么人知道呢?

两边我都很喜欢,年代也差不久,就是想知道什么原因两者知名度在中国不是同一档的。


1、中国人接触MJ大多是因为电视这个传播媒介,你啥时候在电视上见过Beatles?

2、中国人喜欢上MJ,大多是因为酷炫的编舞和MV,Beatles在1971年就解散了,留下的只有音乐和中国人不太感兴趣的传奇;


谢邀。

一、因为MJ死的时候网路已经发达了,而列侬死的时候……

二、MJ会跳舞,舞台表演也更加现代,留下的巡演视频更多。

三、版权。

四、知道披头士的人也很多,他们是初中历史课本里就谈到的人物。所以如果你遇到一个不知道的人……可能他初中历史课太不认真了(笑)。

五、正经来说一点深层次的原因。披头士的音乐更多的偏向乐团文化,而相对来说华语乐坛的乐团风气不是那么浓。而MJ的音乐,和现在欧美一部分流行一线的大咖,像火星哥、贾老板、碧昂丝什么的更接近一些。所以这会有一点点这方面的原因。

六、最好把标题里的中国,改成大陆。毕竟怎么说呢,香港、台湾是不一样的情况。


知道虫子的真不少。hey Judy基本上听外国流行的都听过吧。更别说12年奥运会上的万人大合唱了,那震撼程度只要看过开幕式的都记忆犹新,路人也会被震撼的赶紧百度一波吧。MJ出现的时候正是改革开放的好时候,作为一个全球顶尖的艺人被引进国内再正常不过。我们这一辈85 90后都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知道了他的存在,而且多多少少都听过他的一两首歌,再加上2000年后的「世纪审判」各大媒体的渲染报道,就算是爷爷奶奶都知道美国有这样一个明星吧。,再加上他去世才几年啊,当年去世的时候报道也是铺天盖地,新闻联播上都有,新闻断断续续持续好几个月,神祗倾覆,再加上去世的名人效应,近些年MJ的年轻粉丝是越来越多了。
并不啊,伟大的披头士跟MJ一样都很有名啊!我经常看到贴吧/微博/虎扑无聊给音乐人排地位或者讨论影星歌星地位高低的时候有人拉披头士猫王MJ捆绑出现压人......作为好几十年前的乐团很了不起了,巅峰时期活跃于六七十年代的音乐人,距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想想不是很可怕吗……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披头士版权各大音乐网站几乎都没有,没有渠道接触啊,不过挂在列侬单人的歌能听到,美好的旋律,作为一个95后,对比今天的编曲相比而言的制作简陋并没有消融纯粹的旋律的美好,my love 和imagine曾经多次在我的电脑歌单播放,you may say I』m a dreamer,but I』m not the only one简单而触动人心。相比之下很多人赞扬的hey jude. Yesterday. Let it be 我听过倒没有深刻印象几乎不回听……后来发现好像都是paul的......泡儿老爷爷很可爱很有才,对不住了......
主要是三点:1 mj会跳舞,国内听mj我认识的有一半的人是不会欣赏mj的作曲能,律动的,主要是酷炫的舞蹈,和综艺节目上成千上万遍模仿滑步和提裆的动作2 mj死的时候,国内信息要比以前发达的多,说实话,他死之前我是没见过这么多mj粉的3 逼斗士怎么说也只有十年,然后就解散了,那个年代的录音与mj的录音的听感是完全不同的,大众的耳朵会听不习惯,拿到我们现在被披头士名气影响的人去听他们的歌依旧会觉得不那么容易接受,而mj的接受起来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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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众音乐鉴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恭喜迈克尔杰克逊在去世后十年成为中国流行音乐世界第一人!!

回头看一下,Mj在自己如日中天的八九十年代,在中国是没多少粉丝的偶尔有模仿他舞蹈出来,但那更多是受电影《霹雳舞》的影响。Mj在中国人气增高是在他去世后的这十年,而且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这跟黄家驹的情况有点像,但又不太一样,毕竟beyond歌大家都在唱,海光真几乎是同学聚会时KTV必唱曲目,因为喜欢歌曲而粉上原唱作者是完全能理解的。而Mj呢?谁会唱他的歌?专业歌手都未必能完整唱下何况普通人?可Mj为什么会从一个前辈音乐人成为了中国年轻人的精神偶像呢

来源于现在国内年轻人的匮乏感和迷茫感,因为现在中国音乐界青黄不接,又是网红流量的时代,你不需要有才华,只需要有流量,资本就会不遗余力的推荐包装你。而资本为了利益会经常推出些流量明星,现在人刚粉上一个突然发现他已经不火了,一个新星又被推出了,困惑也就来了:为什么偶像容易夭折?那干脆粉一个逼格高的吧,但披头士,猫王太远,了解的人不多,而迈克尔杰克逊作为八十年代流行乐之王,在中国又有知名度,并且已经去世了他的所有都属于历史那至少人设不会崩!我可以不粉蔡徐坤,但我粉迈克尔杰克逊!


很简单啊,前者是King of Pop,俗称的流行音乐之王。

题主总得知道流行二字是什么意思吧?

你要是说作品的高下,还能说道说道。但是论喜欢或者认识的受众数量来讲,明显流行音乐这个品类更具备优势,毕竟人家的标签就是「流行」。

放眼中国乃至世界,喜欢和认识周杰伦的,也比喜欢和认识崔健的多啊。


可能是这个 原因


再过二十年,你会发现你如数家珍的明星,以为永不过气的偶像,那些倒背如流的经典,下一代压根就不认识。就是这种感觉,时间能干掉很多事情。


他是流行文化的领袖,中国社会再发展几十年后,社会进入民主化以后,人们就知道迈克不算什么,披头士乐队。皇后乐队。甲壳虫乐队。这些才是中国人真正需要的,民智未开,慢慢来,一元化社会人们思维固化或者说一个民族病了,慢慢来我相信中华民族有自我进化的能力!


哪有少 粉丝多的要死 而且还喜欢晒优越感


很简单,你只要听几首歌就明白了,就拿Come together这首歌来说,在国内基本百分之90都喜欢MJ,而列侬之有百分之10. 披头士粉不要杠我,自己去看播放量,这首歌在B站 MJ的播放量几十万,而列侬之有5000多。而且任何一个网站的播放量披头士都不能超过MJ,知道为什么吗?MJ的舞台视觉效果至今无人打破,拿20多年前的视频放现在都是超流行。横跨时空了。


大概年代不同?但我是先知道披头士

感谢小学英语老师每到吃饭都会给我们放英文歌,每次第一首都是《HeyJude》然后我就对这首歌和泡印象深刻,再后来初中有个朋友是披头士的粉丝,很狂热的那种,被她拉去听歌

然后《twist and shout》一首歌被掰成了粉丝,mv里摇头晃脑的样子真的超可爱了

之前在lof上看到的,还就挺。。害


粉丝把披头士吹成天,路人没几个认识披头士的。(尴尬)


我第一次听说MJ是初中时MJ去世,那时电视和网上铺天盖地都是有关他的新闻,放学后同学们换著MP3听他的歌。我的发小也是狂热的MJ歌迷,曾经在联欢会上表演太空步,我印象颇深。

而我第一次听说beatles是在某部柯南的剧场版里,几个小孩子抓甲虫时提到了beatles(甲壳虫)乐队。beatles的媒体曝光度还是太低了。不过我相信喜欢摇滚的人大部分应该都听过beatles的音乐。

个人理解,除去媒体曝光度和版权费用原因外,MJ的音乐表演性质更强,属于流行音乐的范畴,而beatles更多的具有艺术气质,属于摇滚乐。在我国摇滚本身就是小众的,更不要说时间上跨度几十年、空间上距离几十万里的一支乐队了。

做为一名重型杂食党,约翰列侬的jealous guy 和imagine等等歌曲曾经深深感动年少的我,但也仅止于此了。

做为一个intp,约翰列侬是infp。我对他有种跨越时光的憧憬。


时代不同啊,披头士红在60年代,MJ在80年代,差了差不多20年,而且这20年我们国家和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年代吧?感觉中国还是接触杰克逊的多,披头士解散的时候中国流星音乐都还没诞生呢(;一_一)真正粉丝数量可想而知。

不过,说起披头士,我曾经一位老师上课时候闲聊起说摇滚乐,他对我们说,你们都没人真正听过猫王唱歌(;一_一) 确实我们出生时猫王早不在了。

可能这也是披头士不如杰克逊名气大的原因。

现在的主流听摇滚的,都是80年往后的,等他们懂得听歌时,披头士已经是经典老歌老曲的代名词,而杰克逊正当红。


因为披头士的音乐虽然具有开创性,但高度还是达不到mj那样的。

首先音乐的制作水准,我见过一个披头士粉丝说,披头士制作音乐的时代只能二轨录制,一个人搞错了就要重新来。可见披头士的音乐品质是受到了时代的局限性。

然后有人就问,为什么披头士的音乐不如现代音乐制作精良,却还要说他们音乐伟大?

披头士的粉丝说:你听听披头士之前的音乐,就知道披头士的音乐多么精良了!

也就是说,披头士制作音乐的时代,设备比20年代的音乐家要丰富,所以披头士制作的音乐比之前的音乐家精良,所以伟大。

然而21世纪的音乐家,设备更丰富,制作更精良,却不能被称之为伟大。

这个悖论是一直困惑在人们心中的,为什么披头士的超越时代的精良是伟大,现代音乐家超越时代的精良就不是伟大?

再者,很多人认为披头士是通俗音乐地位最高之人,因为披头士所有专辑加起来的销量是世界第一,普京看过保罗的演唱会,村上春树和东野圭吾为披头士写过书,比尔盖茨和乔布斯是披头士的小迷弟,也司徒得是世界上翻唱最多的一首歌,奥运会唱了披头士的歌,等等等等。

所以披头士比mj还火爆。

披头士的粉丝认为,音乐的开创性比情感更重要。

就好比我们写的思乡歌曲,写的母爱父爱,写的初恋,朋友之情,写的奋斗的歌,写的欢乐的歌。

这些音乐都是能让人真切的达到某种情绪,真的会笑会流泪。

但是有些披头士粉丝认为,这些都不算什么,只有跳出这些东西,跳出时代,把以前没有的乐器加入到音乐中,做各种各样的实验,打破原来的编曲规律,创造出一种新的编曲,然后做出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品。

这个作品才是最伟大的作品,这样的音乐家才是最伟大的音乐家。

所以说就算音乐不好听不动情,只要是融合了新的东西,创造了新的形式,那就是最伟大的。

但是天佑的喊麦创新型的喊麦,为什么不伟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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