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atles跟MJ都很偉大,為什麼在國內MJ的粉絲很多,而披頭士好像比較小眾甚至沒什麼人知道呢?

兩邊我都很喜歡,年代也差不久,就是想知道什麼原因兩者知名度在中國不是同一檔的。


1、中國人接觸MJ大多是因為電視這個傳播媒介,你啥時候在電視上見過Beatles?

2、中國人喜歡上MJ,大多是因為酷炫的編舞和MV,Beatles在1971年就解散了,留下的只有音樂和中國人不太感興趣的傳奇;


謝邀。

一、因為MJ死的時候網路已經發達了,而列儂死的時候……

二、MJ會跳舞,舞臺表演也更加現代,留下的巡演視頻更多。

三、版權。

四、知道披頭士的人也很多,他們是初中歷史課本里就談到的人物。所以如果你遇到一個不知道的人……可能他初中歷史課太不認真了(笑)。

五、正經來說一點深層次的原因。披頭士的音樂更多的偏向樂團文化,而相對來說華語樂壇的樂團風氣不是那麼濃。而MJ的音樂,和現在歐美一部分流行一線的大咖,像火星哥、賈老闆、碧昂絲什麼的更接近一些。所以這會有一點點這方面的原因。

六、最好把標題裏的中國,改成大陸。畢竟怎麼說呢,香港、臺灣是不一樣的情況。


知道蟲子的真不少。hey Judy基本上聽外國流行的都聽過吧。更別說12年奧運會上的萬人大合唱了,那震撼程度只要看過開幕式的都記憶猶新,路人也會被震撼的趕緊百度一波吧。MJ出現的時候正是改革開放的好時候,作為一個全球頂尖的藝人被引進國內再正常不過。我們這一輩85 90後都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知道了他的存在,而且多多少少都聽過他的一兩首歌,再加上2000年後的「世紀審判」各大媒體的渲染報道,就算是爺爺奶奶都知道美國有這樣一個明星吧。,再加上他去世才幾年啊,當年去世的時候報道也是鋪天蓋地,新聞聯播上都有,新聞斷斷續續持續好幾個月,神祗傾覆,再加上去世的名人效應,近些年MJ的年輕粉絲是越來越多了。
並不啊,偉大的披頭士跟MJ一樣都很有名啊!我經常看到貼吧/微博/虎撲無聊給音樂人排地位或者討論影星歌星地位高低的時候有人拉披頭士貓王MJ捆綁出現壓人......作為好幾十年前的樂團很了不起了,巔峯時期活躍於六七十年代的音樂人,距今已經半個多世紀了,想想不是很可怕嗎……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披頭士版權各大音樂網站幾乎都沒有,沒有渠道接觸啊,不過掛在列儂單人的歌能聽到,美好的旋律,作為一個95後,對比今天的編曲相比而言的製作簡陋並沒有消融純粹的旋律的美好,my love 和imagine曾經多次在我的電腦歌單播放,you may say I』m a dreamer,but I』m not the only one簡單而觸動人心。相比之下很多人讚揚的hey jude. Yesterday. Let it be 我聽過倒沒有深刻印象幾乎不回聽……後來發現好像都是paul的......泡兒老爺爺很可愛很有才,對不住了......
主要是三點:1 mj會跳舞,國內聽mj我認識的有一半的人是不會欣賞mj的作曲能,律動的,主要是酷炫的舞蹈,和綜藝節目上成千上萬遍模仿滑步和提襠的動作2 mj死的時候,國內信息要比以前發達的多,說實話,他死之前我是沒見過這麼多mj粉的3 逼鬥士怎麼說也只有十年,然後就解散了,那個年代的錄音與mj的錄音的聽感是完全不同的,大眾的耳朵會聽不習慣,拿到我們現在被披頭士名氣影響的人去聽他們的歌依舊會覺得不那麼容易接受,而mj的接受起來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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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大眾音樂鑒賞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首先,恭喜邁克爾傑克遜在去世後十年成為中國流行音樂世界第一人!!

回頭看一下,Mj在自己如日中天的八九十年代,在中國是沒多少粉絲的偶爾有模仿他舞蹈出來,但那更多是受電影《霹靂舞》的影響。Mj在中國人氣增高是在他去世後的這十年,而且大部分都是年輕人。

這跟黃家駒的情況有點像,但又不太一樣,畢竟beyond歌大家都在唱,海光真幾乎是同學聚會時KTV必唱曲目,因為喜歡歌曲而粉上原唱作者是完全能理解的。而Mj呢?誰會唱他的歌?專業歌手都未必能完整唱下何況普通人?可Mj為什麼會從一個前輩音樂人成為了中國年輕人的精神偶像呢

來源於現在國內年輕人的匱乏感和迷茫感,因為現在中國音樂界青黃不接,又是網紅流量的時代,你不需要有才華,只需要有流量,資本就會不遺餘力的推薦包裝你。而資本為了利益會經常推出些流量明星,現在人剛粉上一個突然發現他已經不火了,一個新星又被推出了,困惑也就來了:為什麼偶像容易夭折?那乾脆粉一個逼格高的吧,但披頭士,貓王太遠,瞭解的人不多,而邁克爾傑克遜作為八十年代流行樂之王,在中國又有知名度,並且已經去世了他的所有都屬於歷史那至少人設不會崩!我可以不粉蔡徐坤,但我粉邁克爾傑克遜!


很簡單啊,前者是King of Pop,俗稱的流行音樂之王。

題主總得知道流行二字是什麼意思吧?

你要是說作品的高下,還能說道說道。但是論喜歡或者認識的受眾數量來講,明顯流行音樂這個品類更具備優勢,畢竟人家的標籤就是「流行」。

放眼中國乃至世界,喜歡和認識周杰倫的,也比喜歡和認識崔健的多啊。


可能是這個 原因


再過二十年,你會發現你如數家珍的明星,以為永不過氣的偶像,那些倒背如流的經典,下一代壓根就不認識。就是這種感覺,時間能幹掉很多事情。


他是流行文化的領袖,中國社會再發展幾十年後,社會進入民主化以後,人們就知道邁克不算什麼,披頭士樂隊。皇后樂隊。甲殼蟲樂隊。這些纔是中國人真正需要的,民智未開,慢慢來,一元化社會人們思維固化或者說一個民族病了,慢慢來我相信中華民族有自我進化的能力!


哪有少 粉絲多的要死 而且還喜歡曬優越感


很簡單,你只要聽幾首歌就明白了,就拿Come together這首歌來說,在國內基本百分之90都喜歡MJ,而列儂之有百分之10. 披頭士粉不要槓我,自己去看播放量,這首歌在B站 MJ的播放量幾十萬,而列儂之有5000多。而且任何一個網站的播放量披頭士都不能超過MJ,知道為什麼嗎?MJ的舞臺視覺效果至今無人打破,拿20多年前的視頻放現在都是超流行。橫跨時空了。


大概年代不同?但我是先知道披頭士

感謝小學英語老師每到喫飯都會給我們放英文歌,每次第一首都是《HeyJude》然後我就對這首歌和泡印象深刻,再後來初中有個朋友是披頭士的粉絲,很狂熱的那種,被她拉去聽歌

然後《twist and shout》一首歌被掰成了粉絲,mv裏搖頭晃腦的樣子真的超可愛了

之前在lof上看到的,還就挺。。害


粉絲把披頭士吹成天,路人沒幾個認識披頭士的。(尷尬)


我第一次聽說MJ是初中時MJ去世,那時電視和網上鋪天蓋地都是有關他的新聞,放學後同學們換著MP3聽他的歌。我的發小也是狂熱的MJ歌迷,曾經在聯歡會上表演太空步,我印象頗深。

而我第一次聽說beatles是在某部柯南的劇場版裏,幾個小孩子抓甲蟲時提到了beatles(甲殼蟲)樂隊。beatles的媒體曝光度還是太低了。不過我相信喜歡搖滾的人大部分應該都聽過beatles的音樂。

個人理解,除去媒體曝光度和版權費用原因外,MJ的音樂表演性質更強,屬於流行音樂的範疇,而beatles更多的具有藝術氣質,屬於搖滾樂。在我國搖滾本身就是小眾的,更不要說時間上跨度幾十年、空間上距離幾十萬裏的一支樂隊了。

做為一名重型雜食黨,約翰列儂的jealous guy 和imagine等等歌曲曾經深深感動年少的我,但也僅止於此了。

做為一個intp,約翰列儂是infp。我對他有種跨越時光的憧憬。


時代不同啊,披頭士紅在60年代,MJ在80年代,差了差不多20年,而且這20年我們國家和世界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年代吧?感覺中國還是接觸傑克遜的多,披頭士解散的時候中國流星音樂都還沒誕生呢(;一_一)真正粉絲數量可想而知。

不過,說起披頭士,我曾經一位老師上課時候閑聊起說搖滾樂,他對我們說,你們都沒人真正聽過貓王唱歌(;一_一) 確實我們出生時貓王早不在了。

可能這也是披頭士不如傑克遜名氣大的原因。

現在的主流聽搖滾的,都是80年往後的,等他們懂得聽歌時,披頭士已經是經典老歌老曲的代名詞,而傑克遜正當紅。


因為披頭士的音樂雖然具有開創性,但高度還是達不到mj那樣的。

首先音樂的製作水準,我見過一個披頭士粉絲說,披頭士製作音樂的時代只能二軌錄製,一個人搞錯了就要重新來。可見披頭士的音樂品質是受到了時代的侷限性。

然後有人就問,為什麼披頭士的音樂不如現代音樂製作精良,卻還要說他們音樂偉大?

披頭士的粉絲說:你聽聽披頭士之前的音樂,就知道披頭士的音樂多麼精良了!

也就是說,披頭士製作音樂的時代,設備比20年代的音樂家要豐富,所以披頭士製作的音樂比之前的音樂家精良,所以偉大。

然而21世紀的音樂家,設備更豐富,製作更精良,卻不能被稱之為偉大。

這個悖論是一直困惑在人們心中的,為什麼披頭士的超越時代的精良是偉大,現代音樂家超越時代的精良就不是偉大?

再者,很多人認為披頭士是通俗音樂地位最高之人,因為披頭士所有專輯加起來的銷量是世界第一,普京看過保羅的演唱會,村上春樹和東野圭吾為披頭士寫過書,比爾蓋茨和喬布斯是披頭士的小迷弟,也司徒得是世界上翻唱最多的一首歌,奧運會唱了披頭士的歌,等等等等。

所以披頭士比mj還火爆。

披頭士的粉絲認為,音樂的開創性比情感更重要。

就好比我們寫的思鄉歌曲,寫的母愛父愛,寫的初戀,朋友之情,寫的奮鬥的歌,寫的歡樂的歌。

這些音樂都是能讓人真切的達到某種情緒,真的會笑會流淚。

但是有些披頭士粉絲認為,這些都不算什麼,只有跳出這些東西,跳出時代,把以前沒有的樂器加入到音樂中,做各種各樣的實驗,打破原來的編曲規律,創造出一種新的編曲,然後做出一個與眾不同的作品。

這個作品纔是最偉大的作品,這樣的音樂家纔是最偉大的音樂家。

所以說就算音樂不好聽不動情,只要是融合了新的東西,創造了新的形式,那就是最偉大的。

但是天佑的喊麥創新型的喊麥,為什麼不偉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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