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8日电)美丽湾渡假村案虽仲裁落幕,仍有诸多争议,监察院曾对台东县政府提出纠正;台东地检署也接获告发,侦办结果查无不法。东检今天表示,若有新证据,或是有人告发会依法处里。

美丽湾渡假村日前仲裁由台东县政府以新台币6.29亿元买回建筑物,引起外界哗然,环保团体要求监察院和司法调查是否有不法。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曾扬岭今天表示,如果有新证据、新事实,或是有人告发,检方将会依法处里。

监察院于民国106年2月曾对台东县政府提出纠正,监察院提出的调查报告表示,台东县政府93年与业者签订BOT合约,委托开发经营杉原海水浴场。业者规划的美丽湾渡假村面积近6公顷,已达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估规模。

惟台东县政府未依法督促业者于开发前办理环评,又于民国94年间不当配合业者进行土地合并及分割作业,以规避环评,并核发建造执照。

另外,96年间环团开始提出环评行政诉讼期间,台东县政府又未充分审酌相关事项,仍有条件通过环评审查,导致行政诉讼屡屡败诉;又于99年重发主题建筑建造执照,导致相关争议历经10余年,严重斲伤政府形象。

以上缺失经监察院内政及少数民族、财政及经济委员会召开第5届第31次联席审查会议,通过当时监察委员陈小红、林雅锋的提案,纠正台东县政府。提案监委认为,台东县政府除应确实检讨既往缺失,并应与业者共同审酌相关法令规定,妥谋后续执行方向,避免继续虚耗社会、政府资源及造成业者巨额投资浪费。

未料,在监察院提出纠正1年后,业者决定退场提出仲裁,仲裁结果由台东县政府以6.2亿元买回,造成台东财政重大负担。

环团也曾在96年间向台东地检署按铃告发当时台东县长邝丽贞涉嫌图利;101年间再度前往东检告发历任台东县长徐庆元、邝丽贞、黄健庭,以及当时建设处长许瑞贵渎职。东检调查结果以证据不足予以驳回签结。(编辑:孙承武)1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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