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陆军在侵华战争中,曾装备或缴获过哪些非日本生产的装备?
范围限定为日本帝国陆军(IJA),对这方面有点好奇。
缴获过张学良部队的ZH-29步枪
后来日本人在此枪的基础上研制出了乙型半自动步枪占坑待填一、中国
1、ZB-26轻机枪 ZB-26轻机枪,就是俗称的捷克式,是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国营兵工厂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生产的一种轻机枪,口径7.92mm,表尺射程1500米。其设计相当优异,结构简单,可靠性高,枪管更换方便,精度高,操作简单。在德国吞并捷克前出口十余个国家,中国购买和仿制的ZB-26共有十余万挺。本子缴获后发现这玩意比自己的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也就是歪把子)不知道好用到哪里去了。大正十一年式机枪由于本子脑壳抽了,认为漂洋过海补给不易,要轻机枪也用步枪的弹夹供弹,这就导致其采用了极为诡异的漏斗式供弹,不仅操作麻烦还非常容易卡壳,为了不卡壳日本士兵一般会向里面加油,加了油虽然短时间不卡,但时间一长沾了灰更容易卡壳。收货后大量装备,还在仿制型号上加装了刺刀用于万岁冲锋。在豫湘桂会战(好像在会战中就已经是了)之后甚至出现了两边拿著同样的武器对射的情况。2、20年式82mm迫击炮 20年式迫击炮是以法国勃朗特1930年式81毫米迫击炮为蓝本放大口径至82毫米仿制而成的迫击炮,民国二十年(1931年)测试后效果良好而委托在南京的金陵兵工厂生产。抗战时期本子的主力迫击炮是94式90毫米迫击炮。虽然射程较远,但重量超过150公斤,是20年式迫击炮的近三倍,根本无法由步兵有效携带。炮弹口径虽大,威力却和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差不多,精度比起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则要差不少。这玩意本子收货后没有仿制,装备给了所谓「独立混成旅团」。本子陆军更青睐92式步兵炮,倒是海军陆战队大量装备了97式81毫米迫击炮。(后来太平洋战争爆发,陆军马鹿还是乖乖用上了97式) 二、德国1、U艇 德国曾经向日本提供过5艘U艇,大多是由德国船员直接开往日本的,其中许多人还直接参加了本子海军对盟国的战斗。(其中的一艘,U-511,属于IXC型U艇。1941年9月下水,原属第4潜艇支队,后转入第10潜艇支队,4次战斗巡航,战绩5艘商船,总吨位41373吨。幸存至战后,1946年4月被美军凿沉)(JC社在热门游戏舰队collection中加入了U-511号U艇,该艇就是德国开往本子的5艘U艇中的一艘。海军马鹿们把舷号改为RO-500)
2、MP18冲锋枪 本子陆军由于「百发中一不如百发百中」的思想,以及补给不便的客观条件,对冲锋枪的研发极其不重视,就导致冲锋枪只能用进口的。本子曾经从瑞士购买过SIG model 1920,也就MP18的瑞士仿制型号,不过子弹口径改成了7.63mm。闸北事变中本子海军陆战队用的就是MP18。MP18冲锋枪是一战后期德国研制的一种发射9mm帕拉贝鲁姆手枪弹的冲锋枪,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中首次出现,是世界上第一款真正的实用冲锋枪。(啊,不对,不是这张[滑稽])(注意最左边的士兵头上的M35大耳钢盔)3、He-100战斗机 该机型是因为RLM希望Bf-109的接班人在性能上能够像Bf-109超越双翼战斗机那样超越Bf-109,于是邀请德国各大航空工业巨头竞标。He-100便是亨克尔公司的竞标方案。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进入德国军队服役,不过包括苏联、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购买了该机型。日本原本准备仿制,但是由于战争爆发,本子定购的图纸和生产夹具一直没有运到,就只能把买来的几架He-100的技术吃透,其部分技术就应用在了飞燕战斗机上。 —————————追求哲♂理的分割线————————— 不行了,手机上一口气打了那么多,受不了了,只能先写到这里了。如(ken)果(ding)以上内容有不足或错误希望诸位大佬补充和指正。(虽说范围仅限陆军马鹿,但好像偏题了?管他那么多呢。)—————————追求哲♂理的分割线—————————三、美国 其实不止美国的装备,还有什么苏联的、英国的、法国的……等等等等。至于有什么类型,什么型号,在座的诸位只需要知道日本人在45年可是有纯美械部队就够了。至于怎么来的吗……最后还是送上一副对联:上联:民族物流业之先驱下联:军事运输学之始祖
横批:蒋公千古转发 摘自《上海译报》
自1931年一手策划「9-18事变」后,日军相继与张学良的东北军、宋哲元的第29军、蒋介石的中央军以及中共的八路军、新四军交手,发现战斗力参差不齐的中国抗日武装并非全是「乌合之众」。例如蒋介石嫡系的中央军不仅从德国、美国、苏联请来高水平的军事顾问团,还在其指导下引进极具针对性(目标当然是日本人)的武器,尤其是号称「国之干城」的中央军第87、88、36步兵师及中央教导总队配备了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瑞士、瑞典生产的枪械、火炮、坦克等装备,在一些会战中给予日军巨大杀伤。
在长期的作战中,日军也缴获了不少中国武器,起先日军的侦察兵出于渗透敌后的需要,拿缴获的武器作战,之后许多日本基层部队受到补给限制,干脆自发地使用缴获武器。可没想到,聪明的中国人往往故意遗弃武器,当日军使用中国人丢下的枪支和手榴弹时屡屡发生炸膛、提前引爆等事故,日本工程师经解剖才发现许多武器内部已被做了手脚。于是,日本陆军省在1938年向在华作战部队发出通令,禁止擅自使用缴获武器。这样一来,尽管缴获的武器性能优异,但日军为防上当,还是「忍痛割爱」了。直到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著日本军工产能跟不上战场消耗,侵华日军武器供应几乎到了青黄不接的地步,于是对缴获武器的使用禁令无形中废弛了,而那些冒险使用中国武器的日本兵甘愿作「拚命吃河豚的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