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实在是不理解,现在科技都这么发达了。


失踪和杀人一个是民事一个是刑事


第一重视程度不同,不管在哪都是杀人案放第一位的

第二就是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和买家都不会声张的,而孩子走失往往家长也提供不了什么线索,相对于杀人案线索少得可怜


第一:一般来说杀人都有现场,有尸体,容易发现线索。

第二:公安机关的重视程度完全不同,经常听天网就会知道一个词:命案侦破机制


题目错了。。杀人案除了身边发生的民事纠纷容易破之外 这个没人声张 破不了丢人 丢失孩子的家属心急如焚 他会每一个城市都去找的


杀人案很快就能告破?

拐卖儿童案很难告破?

哎请拿出数据说明这个问题的客观性。


科技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发达,摄像头也远达不到全控,同一认定原理和物质交换原理很多情况下都只是个原理。电视里面播放的都是已经破了的案子,可能会给人一种现在的刑事科学技术什么痕迹物质都能提取到的错觉。

大多数痕迹物证在法庭上都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而要判决一个人有罪,需要有证明其有罪的直接证据,或者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并形成证据链的间接证据。这其中的麻烦只有办过案子的民警才明白。目前我们国家的警察办案依然很依赖口供,能零口供破案的情况少之又少。杀人案破案率虽高,但实际上破起来也并不容易。

杀人案破案率高,是因为绝大多数杀人案并不像电视里面演的那么邪乎。杀人案通常有明显的犯罪现场可供勘查,通过现场勘察基本上都能确定作案动机和具有作案嫌疑的人,而具有反侦查意识的杀人犯并不常见。所以难度虽大,但总归还是有办法的。就算有疑难杂症,花大价钱请李昌钰或者乌国庆这样的专家来也得破了,命案破不破关系到公安机关的脸面。

拐卖儿童案一般都没有什么现场可供勘查,而且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也没有什么关系,所以走访调查基本没有意义。警方只能尝试找找监控,我们国家虽然有天网工程,但是摄像头的数量远没有达到全控,经济稍微落后一点点区县,想靠视频侦查破案纯属做梦。线索全无的情况下,李昌钰来了也不起作用。


杀人案线索多的多


首先,从线索角度,杀人案至少有一具尸体可以作为案件侦办的切入点,而拐卖案除了近年来有一些视频监控可查外毫无头绪。事实上很多无名尸案的侦破难度也很大。

其次,从案件性质角度,有一个人死了,这是一个确定的事实;但一个人失踪了,这背后可能有很多种情况。一个人被拐卖这一事实往往是后验的,在失踪的当时很难确定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使得侦查资源难以集中。

最后,从社会影响上,虽然我们都很痛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但实事求是来说,杀人案的社会影响还是要比拐卖妇女儿童的影响大,侦查资源自然会更加向杀人案集中。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