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卢素梅/台北报导

买房子最怕遇到消费纠纷,尤其是看不到实体的预售屋,为保障民众购屋权益,地方政府每年都会查核业者是否符合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的规范,内政部今(21)日特别提醒,预售屋契约中常见缺失有「通知交屋期限」、「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验收」、「保固期限及范围」及「房地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等5大项,若建商提供的契约违反规定,民众可要求改正,或向主管机关检举,以保障自身权益。

内政部揭预售屋契约5大陷阱(资料照)

内政部指出,在「通知交屋期限」方面,内政部指出,依内政部定型化契约规定,卖方应于交屋前完成修缮,且卖方延迟利息为日息万分之五。但过去在查核时,曾发现业者擅自将「交屋前」的修缮义务,变更为「交屋后」的保固责任,及降低卖方迟延交屋利息数额为万分之二,以减轻自身交屋及违约的责任。

在「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方面,依规定应列明停车位长、宽、高、含车道及其他必要空间面积。但查核时发现,业者提供的契约,未列明「停车位高度」,也未列明「停车空间面积占共有部分总面积之比例」,容易引发相关纷争。

在「验收」方面,内政部表示,自来水、电力管线费及瓦斯内管等相关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且交屋保留款应为房地总价5%。但查核时发现,常有业者将瓦斯内管等管线费用转嫁由消费者负担,或将总价5%的交屋保留款,降低额度为5万元。

在「保固期限及范围」方面,内政部指出,房屋的保固期限应是从交屋日起算,结构部分保固15年,且除能证明可归责于买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均应负责。但查核时发现,业者擅自减列结构保固之「项目」及缩减保固期限,或将保固期限之起算日提前至「取得使用执照日」,并限缩于「可归责于卖方」。

在「房地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部分,依规定,土地面积、主建物或房屋登记总面积如有误差,其不足部分卖方均应全部找补;超过部分,买方只找补2%为限;误差若超过3%,不论是超过或不足,买方均得解除契约。但查核时发现,业者将「土地」及「停车位」面积误差,列为不予找补,或限制须于面积「不足」3%,消费者始得解约。

若民众发现与建商签订的契约条款,违反内政部公告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民众可以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7条规定,主张无效。同时,建议民众应拒绝建商以「个别磋商条款」规避契约责任,订定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文,以维护自身权益。

内政部最后提醒,民众签订预售屋买卖契约时不宜轻率,一定要详阅契约内容,并采用内政部版契约,若发现不动产业者提供的内容违反规定,可要求修改契约条款,同时也可将违规契约送请预售屋建案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查处。民众如有需内政部版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可至「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浏览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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