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在扩张过程中征服了大量的异族国家(部落),他们并不被吸收为罗马公民。那么仅凭罗马人的正常繁衍出的人口数量,如何占领及控制帝国疆土?


「不吸收罗马公民」是你自己想的……

共和国前中期的征服战中就有吸收亚平宁半岛的其他城邦,三头执政时期跟著大军头混的外籍军团也有罗马户口,就像征服高卢这种落后的部落氏族地区,当地部落原本的贵族(实际上是宗族大家长)也给了户口(进X协),扶植为当地统治阶级,而且还把高卢人的原本原始宗教信仰的诸神也抬进罗马神庙里(还是动物神呦,并没有人格化)。

罗马人很包容滴。各族各教要一家亲。并不因为人家落后就搞地域黑。

格拉古那时候贫富分化增大,很多公民失去土地变身无业游民,格拉古就想给更多义大利城邦发户口,增大平民阶级力量好跟贵族讨价还价,不过罗马小市民的内卷费拉习气发作,自己在车上就不想别人上车,以为发户口会有人跟自己争福利,也不看看自己一家三代几十口人挤在城中村里,跟乞丐没啥两样了,还死攥著户口不放,不跟外地穷人团结一波。

然后格拉古兄弟就被扔河里了。后面的事情,嗯……

【逃


谁告诉你的罗马不吸收外族公民?

作为一个普世帝国罗马一样有「入罗马则罗马之」的概念

自然史和共和国史中不止一次提到外族公民的存在


首先随著对外战争和罗马国家的扩张,罗马公民的群体是在不断扩大的。罗马公民群体扩大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罗马公民的殖民以及在殖民地的繁衍生息。第二,是被解放的奴隶以及其后代获得公民权,罗马奴隶主解放奴隶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被释奴的后代的公民权在共和国时期除了不能担任执政官大法官等高级执法官外与一般的公民无异,到了帝国时代这种实际上的差别更小了被释放奴隶的后代公民完全可以担任最高级的执法官甚至元首。第三,也是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授予非罗马人公民权。在罗马共和国前期,罗马人对授予非罗马人公民权十分吝啬,甚至拉丁同盟也不能获得罗马公民权。在义大利同盟者的抱怨、愤怒与抗争下,同盟者战争之后,整个义大利同盟者被授予罗马公民权。随著罗马的扩张,为了维系罗马与被征服地区统治者之间的关系,维护罗马的统治,罗马人越来越倾向于授予被征服地区统治阶层罗马公民权。尤其是凯撒和屋大维时代,很多被罗马政府的地区如高卢等地贵族被广泛授予了罗马公民权(比如使徒保罗)。另外,在战争中,外邦人组成的辅助军团可在在退役的时候被授予罗马公民权,分的土地成为罗马的自耕农(始于马略改革)。罗马元首制以后,罗马公民权的范围不断扩大,含金量在不断下降。而随著罗马三世纪危机的到来,公元212年赛维路王朝的卡拉卡拉元首为了扩大税源增加财政收入,授予罗马帝国境内所有自由人罗马公民权。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罗马这个国家的结构与现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结构是不同的。与中国不一样,与美国也不一样,反而与中古时期的神圣罗马帝国和封建的英法有很多类似性,与同时期的两汉的郡国并行地方自治也具有想当类比性,而这对我们理解罗马的统治模式是非常重要的。罗马国家并不是一种典型的联邦制或者中央集权制国家,罗马与殖民地的关系,与同盟国的关系,与被征服地区的关系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自治关系或条约关系。罗马统治的基础是古代社会的城邦自治。罗马与殖民地之间不是完全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更像是在分权基础上的联邦关系。罗马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条约基础上的,同盟者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差别很大,有的地方待遇优厚比如雅典,有的地区完全成为罗马皇帝的私产如埃及(延续的是托勒密王朝的统治,罗马元首以埃及法老的分身统治)。而同盟者跟罗马究竟是何种关系完全是由条约规定的。随著罗马征服的深度越来越广,罗马公民群体不断扩大,同盟者的城邦越来越少,住建转化成罗马城市。这些自治城市给罗马提供财源、兵员,在外交和国防上听从与罗马中央政府的安排,其他的事务几乎完全由自己处理,罗马中央政府很少干涉。行省的总督主要处理涉及司法、军事、财政问题。其他很少干涉自治市的事务。可以说,罗马帝国就是建立在这种自治基础上的国家共同体,而随著时代的发展从公元三世纪危机以来,罗马的自治传统逐渐瓦解,这也意味著罗马帝国的崩溃和古代世界的终结。


罗马共和国时期和罗马帝国初期和帝国中后期的统治模式是不一样的。懒得打字,简单说共和国时期基本是以罗马城为核心的城邦治联盟,罗马城只管从盟邦和附庸城邦收取保护费、开战时盟邦和附庸城邦要提供规定数量的士兵以供罗马差遣,还有就是绝对禁止盟邦和附庸城市扩张城市边境,要是超出罗马规定的边境罗马就会出来干涉。到了帝国时期帝国的西部地区远不如东部地区发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西部帝国在共和国时期就已经被罗马给砸烂完全碎片化了,这导致了经济和人口完全发展不起来。以罗马共和国的统治模式,西部帝国能发展起来那才叫奇怪的事。

到罗马帝国时期一直到卡拉卡拉皇帝是时期才授予帝国境内全体自由人以罗马公民权。


这种白痴问题有必要问出来么?建议你翻下百度百科。回答这问题我都嫌浪费流量


补充一下 罗马也不是不搞「同化」或者说罗马化的

拉拢吸收地方上的中上层分子加入军队 到罗马当禁卫 「学习一个」

差不多回到当地 这些人再传播开展 就算你「罗马化」了

但是这种行为一般认为是比较徒劳的 意思就是罗马化的程度始终较浅 停留在一个意义不大的层面上

简单来说就是普遍的自治+一个罗马的上层建筑 几个长官带一批军队 幕僚

再有就是元老院和皇帝同时也安排人手下去做一些工作或者经常接受地方人罗马公民的一些反映


罗马一直是一个非常包容的国度。

其他城邦往往只有父母皆是本邦人才能是公民,但罗马不同。

起初罗马就不是一个民族,而是拉丁,萨宾,伊特鲁尼亚三个民族共同建立。其中萨宾人还被拉丁单身狗抢了妹子打了一架。

除了以部落城邦为单位的加盟外,罗马公民还有很多释奴。罗马还有保护人制度,释奴自动归属于旧主人的被保护人,类似于门客那种。那些释奴平时给保护人种田,战时跟著保护人打仗,投票也随保护人。(某些被保护人也能当上高官)所以罗马的贵族实力非常强大。

另外给罗马当兵也能混上公民权。(除个人参军外,义大利城邦作为同盟一直给罗马提供兵力,最后和罗马打了一架后获取公民权。)

最后还一旨敕令给所有自由人普及了公民权(蓝后公民就不值钱了,农奴化了)


不要被罗马帝国的这个「帝」字给忽悠了,他们的制度跟我们中国的「郡县帝国制」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罗马帝国在义大利以外的行省,更类似一个个「殖民地国」,自治的许可权很大。我们把罗马帝国理解成以义大利为核心,各个行省加盟的联邦体也行。罗马皇帝的权力并没有中国皇帝那么集权,也并非绝对世袭,到了后期一度有四个皇帝平行治理国家的情况出现。

你说殖民地人民就没有向心力了吗?现在香港仔还一个个的宁当英美狗,不做中国人呢。殖民民众的向心力并不一定就比郡县帝国制的向心力差。


你这个问题罗马人早了解到了,所以罗马在扩张的过程扩大了拥有公民权的人口,不仅是罗马城的人是罗马人,其他地方的都是,最后全罗马的人都拥有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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