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山东理工大学虐猫事件后产生的思考。(请不要喷我奇怪的思路)

如果曝出有人虐杀猫狗之类的宠物,或者是体型较大的动物,经常会引起一片骂潮甚至是人肉网暴。

但是我几乎没有听过虐待蜥蜴或者是昆虫会被曝光(可能是我不了解那类市场)。我小时候会用二踢脚炸猪和鸡,也会到处打家畜,但是没有人制止过我,也是直到我上小学以后才意识到这些行为是不对的。

这算是一种区别对待吗?


谁告诉你虐待其他动物不会不会的


谁说不会?最近公园里面一条鲤鱼被偷,不就被谴责了?

人终究是讲究亲疏,然后以己推人的。为什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首先这个人要有爹生娘养,有儿有女,才能懂得也应该关爱别人的爹妈儿女。而很多动物本身不是宠物,甚至有害,人们几乎从来没有过亲密互动,所以并没有关爱。反过来如果有过这种亲密互动,比如说那条鲤鱼,那么很多人也会有关爱之情。

而虐猫的本质不是什么到底犯不犯法,不是猫到底应该有地位,而是有人故意去伤害社会大众的这种情感。故意去伤害社会大众感情以此为乐的人,是三观有问题的反社会人格。


个人观点

1.蜥蜴类的爬虫动物和甲壳动物是冷血动物,不容易引起人的共情,并且得到的痛苦反馈不多,虐待他们不会给施虐者带来快感

2.我不赞同题主说的鸡猪之类的家禽虐杀没有太大关注,因为设身处地如果有人在我面前放火活烧他们我一定会制止,只是这样做的人很少,类似的做法还有吃活猴脑,有朝一日希望不会存在这种情况。除了满足人生理需要以外的伤害生命的行为我觉得都不可取,正常人也不会有人那样做,谁吃个猪肉前还要酷刑折磨猪。

3.猫猫狗狗作为人的亲密朋友,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同时他们具有一定智商。虐杀者在打破这种美好时心理会有快感,同时因为小动物有一定智商,所以对于痛苦的反馈更容易共情,使施虐者得到满足。而且他们弱小很难反抗,能满足施虐者的掌控欲。

以上仅来自于本人的换位思考,不作任何科学解释,毕竟我没啥文化


你所说的还是有点不同。

猫狗是更容易看到,也更为了解。但是其他动物都没有。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基本上很难看到活的猪只或者是鸡等等,情感上就没有那么强烈。

你的行为是发生在小时候,处于发展阶段,而且也没有放网上。

虐待动物应该不能被允许,只是情感面上比较偏猫狗,而且喜欢昆虫或者蜥蜴等等的还是比较少数。量变质变,是否分别对待不好说。


双标。

参与拯救非洲犀牛没他们

参与拯救亚洲象没他们

参与拯救大熊猫的没他们

参与拯救濒临的动物包括但不局限于一下:高鼻羚羊、北极熊、食猴鹰、海南黑冠长臂猿、华南虎、玳瑁海龟、紫蓝金刚鹦鹉、非洲象、雪豹、角羚、伊比利亚猞猁、猎豹、金丝猴、白鳍豚、朱?、褐马鸡、扬子鳄、黑颈鹤、藏羚羊、麋鹿、大鲵、环尾狐猴、安哥洛卡象龟、白腹长尾穿山甲、丹顶鹤、北白犀、鲸头鹳、弯角剑羚、埃及秃鹫等。都没有他们

我说的参与哪怕是你转发过一条朋友圈。一条微博。甚至相关信息点了个赞

唯独谴责虐猫狗。。。这些人还总喜欢借著「尊重生命」这种高大上的理由。看似合理。实则可笑之极


虐待别的动物也有人发声呀!只是你没看到吧……我看别人杀鱼杀猪杀牛,残忍的话我也接受不了,也会留言...


因为爱猫爱狗人士太多了,他们看到虐猫狗者就会联想到自己的宠物,移情作用会让他们奋起斥责。

而猪,牛,羊这类动物长期作为人类主要蛋白补充源,基本上都是要被送到餐桌吃掉的,人类从一开始就很少有把他们当宠物的心态。

再看看蜥蜴,各类虫子,蛇,蛤蟆这些跟人类没法进行情感互动,与人类差异过大的动物,大部分人对其产生不了爱,甚至充满恐惧心生厌恶,一些小孩子不懂事自然会遵从本心去折磨他们,可以说也是一种征服欲吧,就是杀死或打败令人恐惧的东西会产生胜利的快感。

虐猫者往往并不恐惧或厌恶猫,相反他们可能还很喜欢猫,但是在毁掉美好事物的时候会有强烈的快感。这种心理是病态的,反社会的,人类当然不能允许或提倡这种行为。


因为猫狗以及一些你说的大型动物都属于哺乳科,与人类相近,他们会在虐待的时候发出惨叫,发出痛苦的声音,让人联想到人类。他们与人类有相似,也就是常说的有灵性。但是蚊子,蜥蜴之类的,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与人类没有合作协同,基本都是敌对的,潜意识里人类就已经把他当成了死敌。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