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盲区?


看标题,公共停车位,就是免费的那种?

那谁都可以停啊。


市政的停车位是便民资源 不可以用以公司经营所用 但很多停车位是私营或者产权比较复杂的 公司是付钱租赁的 。但不管怎么样,打电话投诉是没用的,忍著吧


这个车位如果是共享汽车的公司长期租赁的,就不存在霸占一说

如果该车位是收费的,也不存在霸占一说


公共停车位是路边咪表收费的话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是免费停车位,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例如拨打交警部门电话解决即可。

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可以很确定的说,不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共享汽车所属公司有存在不合理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因此,其他合法使用公共资源的使用者是完全可以要求共享汽车所属公司挪车的。


不明白你的问题的意思。

长期霸占?意思是不符合停车资格的车停在有资格要求的车位上么?

收费车位的话,要么下一手共享用户会过来把停车费付了,要么共享汽车公司已经跟停车场谈妥停车费问题,付过费了。

免费车位的话,首先要确定是否对车的所有人有资格要求,如果没有的话,你所谓的「长期霸占」就不成立。如果对汽车所有人有相关资格要求,那就算不上公共停车位了吧?

所以,我觉得你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


在实际中,这是一个有些棘手的问题。

既然是公共停车位,那么谁停都可以,而停多长时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只能说共享汽车的使用者或经营者不道德了。

也许,可以通过曝光的方式,对共享汽车的经营者施加压力。


很多车位都是共享汽车公司长期付钱租下来的


看一辆砸一辆。

首先共享单车公司一定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的,便民只是一个好听的宣传口号罢了,

占用公共过道摆地摊的都有城管来管制,凭什么只让共享单车占用公共过道来盈利?

常年看到共享单车占用大量的公共停车位没人管,或许有人说这是因为使用者没有素质到处乱停,那就是共享单车经营者与使用者之间的问题了。经营者大可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严格限制,比如扣押金之类的,以此来限制使用者的不规范行为。

但是不管怎么说,以此盈利的单位是不是该为此负主要责任?共享单车开发的时候不应该考虑到这点?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就投放市场了?该属于那个部门监管我不知道,但是一定有部门要为此买单,至少获利方(或许因为蠢、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了,大快人心)——共享单车公司,是一定有责任的。

目前的情况看起来,就像是这些公司,把一款完全没有开发成熟的项目,打著便民、利民、环保等口号,火急火燎的投入市场去挣钱;造成了这么多问题后,却是一积极像样的补救都没有!!!

见到一乱停放的,就当做是默认被放弃的砸掉好了。看到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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