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具體事情具體分析,這樣籠統不好說。人總是趨利避害的。


在調整社會關係時,法律具有強制性,並有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而道德沒有,這就意味著法律對於行為人行為的評價更直接,更嚴厲。任何一個理性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所以不會為了道德去觸犯法律。

當然,與基本道德觀念衝突的法律是惡法,但是這是立法機關的鍋,不能讓司法機關或執行機關來背。


道德無法確定,可能代表是少數人乃至自己的意志

法律卻一定是代表多數人的意志。

我們當然不認同惡法亦法,但既然假定法律與道德衝突時,先問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否法律規定真有問題?

另,法律與道德的責任追究也遵循邏輯。一在行為,二在內心意志。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是違背了行為模式,需要承擔法律後果。道德也是如此。即使道德與法律對行為的要求有所不同,法律一般也不會追究你,因為違法才必究啊。

生活中更多的是道德要求而法律不做要求


法律。因為法律就是道德的高層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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