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性格的缺失還是教育的失敗?

或者是人性本惡的體現


性格、環境、教育等其他因素的綜合產物,哪個都是壓死駱駝的稻草之一。不過,換個角度看,這個悲劇也許是可以避免的。

新聞寫的是憤怒的用皮帶抽打。

這是家暴。

那是不是第一次呢?為什麼受害者或者知情人不報警呢?

法律和執法者的責任,除了事後懲治,事前避免也是很重要的。而且有的時候顯得更為重要。


我最近覺得很多社會問題,社會案件,都是城鄉的對立,城鄉的疏離或不統一產生的。理想與現實的差距,永遠走不近,永遠遠,像這個案件……除了有留守農村的孩子,還有留守城市的打工家長)

我不認為媽媽就有多壞。

殘酷的世界使他們過上了不正常的生活,然後他們也都變得不正常。但有些人還以為正常,以為這是(為了生活而應該付出的必要的)犧牲。

但小孩一定以為到了不正常。他為什麼學會了抽煙?

另外能看出傳統父母那種「偉大」?任勞任怨就為了下一代,然後木訥?也許正是曾經受教育不多,讓傳統沒有斷絕,讓他們「任勞任怨」或者「不任勞任怨」,要把一家人綁在那個不正確的戰車下狂奔。受教育不多也只能讓他們去打工,也只能讓他們擁有那樣的教育方式。他們好像也不是為了真愛而結婚,有點像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只是小孩不是一個工具,他也是一個人,一切也並不都在計劃中,小孩成了最大的不穩定因素。可以看出他們沒打算給小孩民主(我們要主張家庭民主),越傳統的家庭越落後,越落後越傳統。就像越不民主的國家越落後,越落後又越不民主一樣。

不過根本地還是[家庭生產力](你能生產出多少,才能掙多少錢給大家)

這個世界上(……思考太快,打字太慢,忘了這句要說什麼)這個世界太多人都是作為模仿別人、山寨別人而存在的,70億人,並不可能有70億都獨立自主,活的不一樣,就像市場上的同類產品,活的不好的只能山寨,人也是,山寨,然後苟活。山寨就要丟失好多重要信息,徒留表面相似,這個相似就是大家看起來都是人,都為了把企業做好。但差異真的差太多了!

山寨的各種產品和人也要活在這個世界上接受檢驗……我們沒有接受住這種檢驗,當然有的山寨的人慢慢也像山寨品牌變名牌一樣走出了一條好的發展道路,例如那些備受矚目的明星,越來越冉冉升起。也有從品牌貨變山寨的,flop了。自己不會,也沒有人教,很多事情對很多人真的只能山寨。不僅學校教育有差距,家教也有,就是這兩個都沒有差距,機會還有(差距)呢,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位子,一個人得了,另外的人就沒了(人商、巧實力的差距。硬實力是智商,軟實力是情商,巧實力是人商:撒嬌賣萌厚黑不要臉)。


個體事件。

不願多看。

望無模仿。

斯人安息。


首先,這是教育的問題,也是社會的問題,我們每個人小時候被爸媽揍的時候,心裡難道都是樂開懷的?!心裡就沒有怨恨?!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魔鬼,只是我們大多數人都通過教育、通過學習、通過親情的溫暖、通過社會上的各種制約被軟化、被克制住了。

從事後的報道來看,這個小孩子對秩序、對生命、對親情根本沒有正確的認知,這不是一個爺爺奶奶溺愛就可以說的通的。指責這個小孩子、他的爺爺奶奶,沒有任何意義。我們要反思的是我們的教育到底出了什麼樣的問題!

這個小孩子的問題很明顯:父母太忙,爺爺奶奶無力進行正確的價值觀、正確的秩序、品德方面的教育,可現在學校方面都不跟蹤價值觀、品德方面的養成和偏差嗎?!思想道德修養之類的教育就全靠父母家庭嗎?!如果學校還是把學習成績當做唯一的目標,出現這樣的小孩子恐怕還是難免的

我反覆說,儒學的學是學做好人,學做君子,難道學校的學就不學如何做好人了嗎?!就只是知識的學習嗎?!就這件事看,學做好人就是學習的第一要務啊!!


還有人記得貝利和他爸爸關於抽煙那篇小學課文嗎?

有一天,我和夥伴們坐在遠離家門的樹陰下,家裡人根本看不到我。有人給了我一根煙。這不是機制香煙,而是根「絮絮」煙,是用一種完全沒有煙味的巴西出產的乾菜葉做的,巴西的孩子拿紙捲起來抽,就和美國孩子用玉米須做的捲煙一樣。我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謝勒斯提和安布洛辛娜都確實不在附近,我才鼓足勇氣把煙點著了。這不是我第一次吸煙。但我從來沒有把煙吸進去,這次我想試試。我們聊得很起勁,天南地北,也記不起談了些什麼,大概不外乎是足球和女孩子吧。我的警覺性不免放鬆了些,抬頭一看,父親剛好走過。他向我們招了招手,沒說一句話就走過去了。

我把半截煙往地上一按,臉都嚇白了:「天呀!回家後夠我受的了!」 一個同伴嘲諷說:「有啥可受的?他沒看到你吸煙。」另一個又說:「要是他看到了,現在你也不會坐在這裡了。他早就擰著你的耳朵拖你回家了!」 他們說得好像也有理,我當然希望他們的樂觀看法是有根據的。但我一回到家,就明白不是那麼回事了。父親馬上把我叫了過去。我覺得奇怪的是,他的聲音十分平靜,就像在和我討論最近的一場足球賽一樣。 「我看到你抽煙。」 我沒說話,因為我無話可說。我只是站在他的跟前,東張西望,就是不敢碰他的目光。他一直保持著耐性。 「我有沒有看錯?」 「沒,沒有。」 「你抽煙有多久了?」

他還是非常平靜,就像是在問我擦皮鞋擦了多久、上學上了多久似的。這是不是暴風雨前的那種寧靜?

「我,只吸過幾次,幾天前……」 「告訴我,味道好不好?你知道,我沒抽過,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味道。」 我沒說正式的香煙我沒吸過,只吸過「絮絮」煙。我也明明知道講明了這一點也沒有用。「我不知道,也許沒有多大味道。」我答得那麼笨,本以為他會一記耳光打過來,但是他沒有揍我,而是把我拉了過去,好像要進行一次朋友間的談話似的。他伸出一隻手抱住我的肩膀,向我解釋開了: 「你踢球有幾分天分,以後也許會成為一個高手。要是你抽煙喝酒,就踢不好球了。到時候就沒有足夠的體力在九十分鐘之內一直踢出理想的水平。這事你自己決定吧。」 然後他伸手從口袋中取出了錢夾子。這夾子又舊,又薄得可憐。他打開夾子,我看到裡面有幾張皺皺巴巴的票子。他接著說下去: 「但是,如果你還想抽煙,最好還是抽你自己的煙。老是討人家的煙很丟人。你自己買煙需要多少錢?」 我簡直羞得無地自容。我抽的煙不是自己買來的,這還無關緊要,這時我倒聯想起許多事情——我似乎見到父親每星期一拐一拐地走上足球場,膝蓋腫得像西瓜那麼大;我似乎看見他為了養活一家人,在毫無怨言地清理便盆、打掃地板。我兩眼盯著地板,真希望地上開個洞把我吞下去,埋葬我的羞慚。父親一聲不響地看了我很久。 「好吧,沒事了。為了我們家庭的名譽,你自己的名譽,以後別再討煙抽了。要買,向我拿錢,我給你。」我知道,如果我真的向他要,他是會給的。 後來,我又好幾次想起這次談話。我知道我的個性。而且在那個年齡,我是容易感情衝動而輕舉妄動的。要是他當時狠狠地罵了我一頓,很可能反而會激起我的反抗,今天我便成了一個惡習難改的煙鬼了。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由於我一直酷愛足球運動,而且知道抽煙對一名職業球員的確有害,因此我可能不至於墮落到那個地步。這些都很難說,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從那一天開始,我一直沒有碰過香煙,也從來不想去碰它。

退一步講,即使沒發生弒母這件事,以我們從新聞中所能揣測到的那種教育方式,這對母子之間的關係估計也是名存實亡的,至少這孩子的煙肯定還會繼續抽下去。

不管什麼情況,這樣的教育都是失敗的。

在君臣父子的年代,孟子曾經這麼說過: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之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之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之視君如寇讎。

這個邏輯,同樣可以類比在親子關係上。

我國有些家長(特別是有些70前家長)的一個既可恨又可悲之處就在於在親子關係上想當然。滿以為自己多吃幾碗乾飯,自己和孩子有血緣關係,就可以隨便施加肢體和語言暴力。

殊不知,如果在教育過程中傳播而非傳播愛(不管出發點如何),那光憑那點DNA和法律關係,是根本得不到正面的親子關係的。輕者孩子不服管教,重者就會像現在這樣被反噬。


曾經做過一年留守兒童,我想從家庭的教育、留守兒童的心理和學校教育來談一下這個問題:

1、我想起了我小時候也就三四歲的時候看著堂哥(已經二十多歲了)抽煙後放在板凳上然後出於好奇也就吸了兩口,堂哥開玩笑說要告訴我父母,然後我不以為然的說,「沒事兒今晚上睡一覺你也忘了我也忘了這事兒。」後來我父母還是知道了,沒有暴力的訓斥,只是笑著說,「你還小,有些事你隔天忘了,大人不一定會忘記呀」,後來我們達成一致不吸煙了,從此我就再沒有吸過煙了,說明孩子與大人之間不一定是通過上級對下級地訓誡,只有父母可以制定遊戲規則,可以通過商量,共同制定遊戲規則,有利於孩子覺得公平,然後大家一起遵守。

2、小時候在讀學前班的時候我記得家裡面很窮,父母親到成都來做生意了,那時候我是託付給爺爺奶奶大伯他們家照顧,在我心目中爺爺是重男輕女的,奶奶是溺愛,大伯他們家的人不敢管「別人家的孩子」,所以我就無法無天胡作非為,打架鬥毆的,後來有一次我媽媽回家,一堆人上門告狀,實在沒有辦法,只好把家裡的穀子都賣了,再借了一些錢湊齊了借讀費接到成都來讀書(當時96年的時候成都讀小學借讀費6000多,對農村的孩子來說還是很貴的),只在老家留守了一年,剛到成都的時候我都覺得父母很陌生,感覺在別人家做客,進門不敢隨意播台(當時只有一台收的到兩三個頻道的黑白電視機),吃飯的時候透著規矩與客套。這個弒母案件中留守的兒子可能跟我當年一樣,覺得母親是她最親的陌生人(最親是別人告訴的,陌生人是自己內心定義的,只想到索取,沒建立想報答的感情);其實還是蠻感謝父母接我來成都讀書,雖然當時家裡面真的很窮,窮到一家人租住一間出租屋,吃喝拉撒都在一起,第二天起床臉腫得像饅頭一樣,才發現是原先燒的蜂窩煤放在裡面煤氣中毒了。永遠不要期望別人替你養大孩子,哪怕是你的親生父母,一來他們沒有義務,二來他們的精力有限,三來有種隔代愛叫做溺愛,四來管了你的孩子既不討你孩子的好也有可能得罪你,可苦來呢?不管再窮再苦再累,真的父母在的地方才是家,不要說你忙著在外掙錢想要給孩子一個更好地生活,說實話我也曾經是個留守兒童,再多的錢也填補不了我內心父愛母愛缺失那一年的空白,一個人性格的培養首先要有規則有約束的親情,你的孩子還是想和你在一起,即便是過苦日子。

3、記得我才來成都的時候,由於地方語言的差異,也由於是城鄉的差異,我記得當時被同學們嘲笑是土農民,土包子,當時也很有自卑,老師沒有發現,這一點還是怪我怯懦,沒跟老師說。因為拼音老是學不好(我們那個地方翹舌音很重),老師沒有敦敦教誨,天天請家長,說的是再學不好就接回去,哪怕是交了借讀費。當時(九幾年的時候)我就覺得學校的教育太過功利性了,老師想把班上所有人成績弄上去沒有錯,但是不是能給孩子一些耐心,是不是不要用成績來承認和否認孩子的一切呢?應試教育的確讓那些沒有文化的家長的下一代的我們改變了命運,讀了大學進了一個好單位,有時候我也在反思自己在一種大場合顯得自卑怯懦,是不是在這種缺「情」,功利性太強的應試教育下顯得情商不夠,有時候我真的想對中小學的老師說,有時候慢下來,多給成績差,「有問題」的孩子一些人文關懷,也許智商是混社會的基石,而情商才是混好社會的不二法門。


母子雙方都有過錯。不過我覺得是母親責任大一些。雖然說的道德什麼。但有些父母真的能在生前折磨子女到死去活來。比如另一起殺母事件,也是母親過於嚴厲,追求完美,性格也保守,處處控制兒子的行為。孩子開始會乖,因為害怕失去依靠,當12歲時已經是小大人了,性格觀念基本形成,父母仍然當他小孩一樣苛責,辱罵,這樣剛剛叛逆年紀不殺你殺誰?這種屬於長期壓抑在一定導火線下爆發成慘案的!按你這起分析其實是屬於過激殺人,12歲也還是未成年人,我想判刑也從輕。再者,子不教,父母之過,教成了狼子,怪誰?


在女人被殺死後,其婆婆,弒母者的奶奶還聲稱是弒母者看見母親偷人,熱血上頭才砍殺她的。

在這個家庭里,兒媳不是人,死了還被婆婆潑髒水。

這個弒母者下一個殺的應該是他奶奶了。


這麼悲慘的事情 竟然還有人說母親也有錯 這樣的一個禽獸 12歲的禽獸。

試想一下,如果媽媽對兒子沒有愛,12歲的小孩拿刀砍自己,直接就反殺了。沒有,結果卻是被虐殺,結束之後的談定,此人究竟有多冷血 多不知反省!媽媽的錯難道可以讓這個禽獸這樣對待嗎!? 這個孩子不可原諒。


我想知道如果是母親殺孩子又會掀起這樣的輿論?

這是悲劇,是教育的失敗,一個孩子的一生都要背負殺母污點,遭人指責。但是,我還是憤憤不平。

互聯網普及,孩子早熟,12歲的孩子價值觀差不多成型了吧。如此冷靜地處理屍體和作案工具,邏輯清晰地講述犯罪過程,可見其反社會人格已經形成。而且他說「殺的是我媽,又不是別人」,可見其冷血。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母親將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何其不易。古代中國不孝是大罪,當今社會不孝之人也遭人唾棄。在對比18歲搶50元判10年,12歲殺人還可以回校上學,簡直荒謬。我知道入室搶劫性質惡劣,判的應該,但是50元10年總覺得有些過。

可怕的是,如果法律根不上時代發展,越來越多人認為「十四歲以下殺人沒關係」,未成年人犯罪會不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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