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但是因为医院是要承担教学任务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可以和患者征求意见用作医疗教学,不同意也没事儿。

总之就是,我们会尽可能保护好患者,也会保护好自己,这时如果咱们能让年轻医务工作者成长更快是最好不过的了。


不可以,那是患者隐私。这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当然不可以了!不可以!不可以!

敢这么干的医生是傻的吗?玩命读了十年高考,毁了自己后半辈子,就为了吃牢饭?

题主还是应该多读书呀…


不可以,在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下只有以下情况医院可以提供患者病历材料

1.公检法机关处理案件时出示公函,且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办公证件的情况下。

2.委托代理人,如委托律师,帮患者进行诉讼的情况下可出示律师函,大多情况下下还需要患者本人的委托。

3.直系亲属凭患者授权委托委托书叫相应证明材料可以复印患者病历材料。

也有医院有只要凭借患者省份证原件就可以复印材料的情况


不能。公检法需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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