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称感到颈部及脸部一阵炽热和刺痛。

22岁辍学美国留学生于去年11月「大三罢」示威中用胡椒喷剂喷向一名警长,及后被发现藏有伸缩棍、对讲机等物品,被控袭警、在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材等合共4罪,案件今日开审。涉案警长A供称,他当日在日善街试图截停被告时,突然感到颈部及脸部一阵炽热和刺痛。但他承认,他当天以便衣执勤,但并无佩戴委任证。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罢示威。资料图片

被告赵骏贤被控一项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两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控罪指他于去年11月11日,在湾仔日善街近祥德里交界袭击警长A,以及于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外管有一支含有nonivamide的喷雾器、一支伸缩棍、一个含有烟火物的圆柱形物体及一部无线对讲机。

被告赵骏贤。

控方今早传召警长A作供,他供称事发当日他以便衣执勤,巡逻至天乐里时,有6名蒙面黑衣人在日善街向爱群道方向迎他冲前,他遂拔出警棍戒备。由于被告跑得最慢,A成功用双手环抱他的腰部,试图截停他。两人纠缠间,A突然感到颈部及面部一阵炽热和刺痛,相信是由刺激性物质所致。被告之后成功逃脱,惟一番追截后始遭制服在地。

在辩方大状余超卓盘问下,A承认他当时并无佩戴委任证,并解释便装警员在未执行职务时,由于要掩饰身份,故不会佩戴委任证。余大状质疑,他截停被告时已是正在执行职务,为何不展示委任证,A澄清:「当时系电光火石一刻,根本唔容许我咁做」,其后又称「时间紧逼,唔记得委任证放咗喺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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