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5日电)新华社报导,「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在参加中国全国「两会」分组审查时说,「港版国安法」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中央对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

报导形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港版国安法「认真审议、深入讨论,共识更加凝聚,意志更加坚定」,并一致表示中央此举「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在中国全国「两会」会议期间,中共各个政治局常委依例会分头参与一些人大代表团及政协界别的会议,并品评与会者的发言,且发表讲话。

根据报导,「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连日来分别在全国「两会」有关代表团及界别,一起审议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即港版国安法)。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说,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报导提到,「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参加审议讨论时「深刻阐明中央此举的必要性、重要性,透彻分析正当性、合法性」,并指香港「国家安全风险凸显」,2019年「修例风波」(反送中运动)中,「港独组织和激进暴力分子活动猖獗,外部势力公然插手干预香港事务,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说,香港正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局势,已成为国家安全一个突出风险点。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明显的法律制度漏洞和执行机制缺失』,致使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不容忽视的风险」。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声称,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中央事权。中央政府拥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权力和宪制责任,对所属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权力,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编辑:邱国强)1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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