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下卖家是否可退?

如果可退的话,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路、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体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网路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三条 网路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路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 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路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扩展资料:

根据《网路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六条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体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第七条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第八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第九条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二)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三)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我作为一个律师,那些专业的法条就不跟你说了,其他人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很多东西并不在这个范畴之中,而且商家都已经提前明确表示,买之前你应该先考虑好相关问题。而不是等收到了不满意再想著去退货,消保法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而不是帮助大家无事生非。


相关法律法规已有知友帮题主找出来了,题主可以自行对照相关条文,看自己符合哪条哪款,然后进行维权。

能否退要看具体情况,网店店家的表明并不必然导致买家不能退货。


就淘宝上来讲

如果卖家提前和你说明,明确告知不支持,商品页面上明确标注不支持,那么就是不支持退换货的

你明知道不支持,你买了,你买了之后再以消法威胁,那就是小人做法,说的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如果卖家没有明确说明,商品页面没有明显标注,商品没有勾选不支持7天退换,那么除了消法规定的不支持退换的几类商品,其他的所有商品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一定是可以退的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是有规定一些特殊的商品并不适用这个规则的,例如:报刊,CD,一次性用品等。所以需要看您购买的是什么东西。期待您的关注哦!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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