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张理国╱台北报导】

年底公投绑大选,挺同、反同共5案针对「同婚修法」及「同志教育」两大议题捉对厮杀,假设2案都通过,中选会主委陈英钤说,挺同及反同形式上是冲突,但对立法院、行政院都有拘束力,若真发生这样的情况,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有权力打破魔咒。

陈英钤说,依照《公投法》规定,有关同婚修民法或专法的公投,由于涉及立法原则,公投案若通过,行政院就要在3个月内提出草案,送立法院审议,立法院应于下一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因此,政院及立法院同时受2个形式上冲突的公投案拘束,就会有矛盾,不知要遵守哪个?也不知要修《民法》还是立专法。

陈英钤说明,依美、德公投经验,若相同议题有相反公投案通过,就以得票数最高者有拘束力,但台湾《公投法》无此规定,所以是2个都有拘束力,但2个又矛盾,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就是司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是在去年5月24日针对同婚释宪案提出748号解释,原先政院也成立「同性婚姻法制研议专案小组」,但该小组召开3次会议后就对外消声,负责督导该小组的政委陈美伶则表示,「相关问题已不归她管」;目前无新进度,外传府方示意相关议题过于敏感,不想在选举年碰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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