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前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文史工作者
打蛇就是要打七寸的要害之处,因为,这样做就真的「非常到位且接地气」了。媒体报导,针对「揭弊者保护法」在上一届的立法院功败垂成,而未能三读通过的遗憾,且依照立法院「换届不续审」而又必须重新审议的规定。日昨,立法院时代力量党团公布最新党团版本的「公益揭发保护法」草案,与之前行政院的版本相比,又多纳入了「对私部门揭弊者」的相关保护;时力党团总召邱显智表示,揭弊者应该是要照亮黑暗,但过往例子是揭弊者往往被黑暗所吞噬,时代力量向来主张打击「贪官污吏」,因此要保护勇于站出来坚持公平、正义的人。

据悉,此次时力党团版本法案「有7大特点」,包含了是以专法保护揭发人、公私部门的揭发均受保护、受保护的揭发人不分内外部、鼓励公务员勇于揭弊,保障免职后申请再任公职权益、一定条件容许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民意机关或媒体受理揭发、最高3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与劳工契约与资遣费的请求权,以及检举奖金不得低于违反法令者因揭发所受刑罚的10%。而之前因举报上级长官贪污,最后却惨遭免职的前新竹县家畜疾病防治所基层公务人员的戴立绅也到场声援,他希望法案也能「溯及既往」地保护到之前的揭弊者,好让贪污者心生警惕。

坦白说,笔者对于时力此番再推一次公益揭发保护法的努力与勇气必须给予最高肯定,讲白了,以上届立法院的政党结构而言,绿营不止全面过半,严格来说,只要执政的民进党愿意,根本没有什么法案会过不了,检视从国安五法等再到反渗透法的立法过程即可一目了然。因为,该法果若此次真能过关的话,可以预见的是,那将对台湾未来的政党运作、政治人物的份际拿捏,乃至公、私团体产生巨大且不可逆的「阳光穿透效果」,诚如那七大特点,将使吹哨者的身心压力乃至基本的经济需求得到平衡,而他们也将有更大的动机与意愿「揭发不法」。

照片来源: 时代力量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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