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居住使用的「旧厝地」,在地目编定上属「甲种建筑用地」或「乙种建筑用地」。这些土地是否会因为实施国土计划法,导致无法继续做为建筑使用?这个问题是不少非都市土地所有权人所关心的
▲作为居住使用的「旧厝地」,在地目编定上属「甲种建筑用地」或「乙种建筑用地」。这些土地是否会因为实施国土计划法,导致无法继续做为建筑使用?这个问题是不少非都市土地所有权人所关心的 。(图/记者李清贵摄,2019.08.26)

《国土计划法》全面实施后,非都市土地建地是否有所变动?这是许多非都土地所有权人关心的问题。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组长王文林今(26)日表示,「不会!」除非是位在高山地区有灾害危险疑虑的建地,才有可能会变更。

宜兰县是农业县,因此,有不少土地被画分为「非都市土地」,而非都土地当中,有一些长久以来作为居住使用的「旧厝地」,在地目编定上属「甲种建筑用地」或「乙种建筑用地」。这些土地是否会因为实施国土计划法,导致无法继续做为建筑使用?这个问题是不少非都市土地所有权人所关心的。

今日上午宜兰县政府召开「拟定宜兰县国土计划」座谈会,针对农地规划议题进行讨论。与会代表提出国土计划法实施后,非都市土地甲、乙种建地是否得意继续做为建筑使用?对此,出席会议的内政部代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组长王文林明确表示,「不会!」除非是位在高山地区有灾害危险疑虑的建地,才有可能会变更。

为配合内政部国土计划推动期程,宜兰县政府召开「拟定宜兰县国土计划」座谈会。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表示,今天这场座谈会是第二场,与会人员包括内政部、农委会等中央单位、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各乡镇市公所代表。而之后,县府也会到各乡镇市召开说明会,广泛搜集各方意见后,再行拟定宜兰县国土计划,并于明(109)年5月1日前公告实施。

▲宜兰县政府召开「拟定宜兰县国土计划」座谈会,针对农地规划议题进行讨论。(图/记者李清贵摄,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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