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图/记者季相儒摄)

▲高等法院将林鸿尧判刑定谳。(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么子、珑山林建设董事长林鸿尧,涉嫌以「假赠与、真购地」手法,从台北市松山区西松段林姓地主获赠与不到1平方公尺土地,取得土地共有人身分后,再花大钱向其他人购买土地。林鸿尧一审遭重判2年10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6日改判10月定谳,林鸿将发监执行。

本案发生于2001年,据检方起诉指出,位于台北市光复北路与八德路口土地(松山区西松段2小段704等地号),原为4名地主共有,林鸿尧等人就透过「假赠与」手法,先由林姓地主赠与1/3000土地,实际不到1平方公尺,以规避告知、征询土地共有人是否愿意优先承购,顺利让林鸿尧取得「共有人身分」,进而主导土地买卖。

珑山林之后就以2000多万元,买下林姓地主名下的共有土地,而后开始收购其他地主的土地。有一名共有地主质疑珑山林为何可以拥有优先购地权,因此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林鸿尧疑涉及刑事不法,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另也有民众以「铲土豪行动」,向检方举发。全案因此由检方侦办,检方并对林鸿尧等3人提起公诉。

一审依伪造文书罪,将林鸿尧判刑2年10月,林鸿尧的吴姓员工1年7月,林姓地主8月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改认定林鸿尧犯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改轻判10月定谳,不得易科罚金,林鸿尧需发监执行。至于吴姓员工、地主等,均获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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