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外观。(图/记者张荣恩摄)

▲大巨蛋全面停工案,最高行政法院逆转改判台北市府胜诉确定。(图/记者张荣恩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远雄集团兴建的台北市大巨蛋,在台北市长柯文哲上任后,就在2015年5月勒令停工。远雄起诉撤销全面停工处分,一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攸关安全部分的停工处分,案经上诉,二审最高行政法院30日做出逆转判决,认为一审撤销部分为「诉外裁判」,因此废弃一审判决,改判台北市府胜诉确定。

远雄标下的大巨蛋案,2006年间由时任台北市长的马英九与远雄集团签下BOT案,要兴建地上20层、地下5层的钢骨RC建筑,预定于2015年底完工。但台北市长柯文哲上任后,就杠上远雄集团,并在2015年5月间,勒令大巨蛋全面停工。远雄因此与市府打起多件官司。

其中就全面停工的处分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6年7月间就做出紧急处分,认为台北市府全面停工处分违法,裁定远雄可在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范围内维修。而北高行也在2017年9月间做出判决,内容大致与紧急处分相同,撤销台北市府全面停工处分,准许远雄有限度的复工。

案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30日做出终局判决,认可台北市府主张远雄未依建筑设计图施工,有79处主要结构与核定图说不符,且缺失处涉及防火避难的公安议题,才依建筑法第58条规定全面停工。另外最高行政法院也指出,北高行准许远雄在公共安全为前提下的复工,已经超出起诉请求的部分,成为「诉外裁判」,因此废弃一审判决,逆转改判台北市府胜诉确定,远雄仍须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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