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航空,远航。(图/记者林敬旻摄)

▲远东航空多年前重整时,前董事长林宝彰替公司扛税,二审获赔700万。(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远东航空2007年间爆发财务危机,公司营运出问题,一度停飞、重整。当时被指派为远航董事长,不满百天随即卸任。但他担任远航董座期间,公司未依法将员工代扣所得税缴国库,让他遭追税747万余元。他先获偿52万元确定后,再另诉请求远航赔偿694万余元。高院二审判决远航必须赔偿林宝彰近700万元。

目前已高年90岁的林宝彰,年轻时曾担任国军战斗机飞行员30余年,亦因参与八二三砲战、古宁头大捷等诸多战役,获颁超过20枚勋奖章,是空军著名的战争英雄。他最后以上校官阶退伍,并转任民间仓储公司的董事长。在远航爆发财务危机、获得法院裁准重整后,林宝彰受远航股东艾吉公司指派,担任远航法人代表,2008年1月再由董事会选任、担任董事长。

而判决指出,林宝彰担任董事长期间,远航因公司未将员工代扣所得税缴国库,国税局最后依照公司负责人的身分,向林宝彰催讨欠税金额、滞纳金等,林宝彰因此付出747万余元。而林宝彰先前就提出诉讼,获偿52万余元确定;因此他提出另诉,再请求远航给付剩余的694万余元。

法院审理时,远航拒绝赔偿,辩称依「所得税法」规定,负责人本应履行法定扣缴义务,因此林宝漳当然有义务缴纳,无权要求远航负责;且事件发生在重整期间、属重整债权,但林未于重整期间申报,请求权已消灭,拒绝赔偿。

一审法院全数判准林宝彰的请求,远航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不采信远航的重整债权抗辩,仍认定林宝彰请求的债权有理,因此驳回远航的上诉,林宝彰仍可获偿近700万元。可上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