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3日现身女友告别式,全程不发一语            。(图/记者邱中岳摄)

▲游姓富少超跑肇事案,愿赔5000万获得谅解,体现修复式司法的精神 。(图/记者邱中岳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心灵海」集团富少游汉宁,去年7月间驾驶蓝宝坚尼超跑载著刘姓女友,在自强隧道车速失控撞上工程车,造成女友及工人2死3伤悲剧,游男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而游男日前已与2位死者家属、2位伤者等均达成和解,赔偿金额总数超过5,000万元,创下纪录,律师也认为,这符合现今司法机关推动的「修复式司法」精神。

本案发生于2018年7月间,当时24岁的游男开著蓝宝坚尼超跑,载著刘姓女友出游,凌晨行经士林区自强隧道时,以破百公里在隧道内飙车,却失控撞上在隧道内施工的工程车,造成工人及女友当场死亡,游男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

案件进入法院后,士林地院7月间首度开庭审理,游男坦承错误,并全数认罪。但公诉检察官认为游男所为另犯刑法185条第2项「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死罪」可处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庭追加起诉法条,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而事发后,游男随即积极进行与被害人对话的工作,最后在日前与2位死者家属、2位伤者、租车公司及工程公司达成和解,赔偿金额总数超过5,000万元,创下司法史上死亡车祸单一死者最高赔偿金的纪录。

对此,法务部指出,所谓「修复式司法」是对因犯罪行为受到最直接影响的人们,即加害人、被害人、家属等,提供各式各样对话与解决问题之机会,让加害人认知其犯行的影响,而对自身行为直接负责,并修复被害人之情感创伤及填补实质损害;其目的在疗愈创伤、恢复平衡、复原破裂的关系,并赋予「司法」一种新的意涵,即在寻求真相、道歉、抚慰、负责与复原中伸张正义。

而律师认为,游男积极赔偿,并承认自己错误的行为,充分体现「修复式司法」的精神,也希望透过「修复式司法」的模式,给予游男自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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