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义车站就能体验!「阿里山蒸汽火车」3月限定只剩3天(图/漫步在云端的阿里山)

▲文化部预告《文资法》修正草案,蒸汽火车有望再度喷烟。(图/漫步在云端的阿里山

记者林育绫/综合报导

台铁蒸汽火车复驶后,却受到「空气污染防制法」箝制而不得喷烟,让不少铁道迷相当失望;而今文化部预告《文化资产保存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包含「蒸汽火车可动态保存」相关条款,授权中央主管机关会同环保署订定管理办法,以兼顾环境保护与文化保存,让蒸汽火车有望再度喷烟!《文资法》修正草案共有四大重点,自20日起预告30日,期满后将再进一步研修。

▲▼汇集全国文资会议的讨论意见后,文化部预告《文化资产保存法》修正草案。(图/文化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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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文化部在全国办理12场「全国文化资产会议」分区论坛,各界及公民代表齐聚一堂进行交流,为文资保存擘划未来。(图/文化部提供)

为强化中央及地方政府保护文化资产之责任、提高私有文资所有权人保存诱因,并整体强化文资保存体系,文化部在2018年召开全国文化资产会议多场分区论坛及全国大会后,启动《文化资产保存法》之研修。经委托专题研究,以及与专家学者、各县市主管机关及中央相关部会研商后,文化部于8月20日起预告《文资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预告30日,期满后文化部将再进一步研修,并将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审议。

此次《文资法》修正草案研拟多项制度革新,修法主要目的在于四大重点:

一、增加私有文资保存诱因,新增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全额减免房屋税、地价税,提高私有文资所有权人参与保存的意愿,以及扩大容积移转适用对象并建立容积代金制度、建立文资「价购」机制、建立土地交换机制等。

二、强化公私有文资保存作为,包括公有机关应编列文资保存预算、强化逾50年公有建造物需进行文资价值评估之规范、增列蒸汽火车动态保存条款等。

三、增订罚则以强化管制,包括对于历史建筑、纪念建筑有管理不当导致文资价值减损、营建工程遇有文资价值之建造物但未依规定停工等行为,都拟新增行政罚。

四、新增「公益诉讼」条款,明定公益团体在主管机关办理审查违反法令,导致未指定或登录为文资时,得依规定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长期以来致力建构完整的文化资产守护网,希望将文化资产保存策略,从过去抢救单栋单点的「文化保存1.0」思维,转向建立整体文资保存发展体系的「文化保存2.0」新视野。
此次提出《文资法》修正草案,即是希望强化文资保存法规体系,强化中央跨部会、地方政府、文资所有权人保存、活化、传承文资之责任,唯有提升整体国家社会的文化保存意识,才能建立「文化保存2.0」的新思维。

在强化文资保存能量部分,今年6月公告施行之《文化基本法》第24条第2项明定,文化部应设置「文化发展基金」,未来文化资产保存相关事项之办理,除政府直接编列预算外,也可从文化发展基金支应。

此次《文资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亦新增,主管机关为保存维护私有文资,得另协调机关、行政法人、学校、机构、法人、团体、个人或公益信托购买私有文资。此外,外界出资赞助文化资产保存之款项,新增得交由行政法人专款专用办理文资之修复、再利用或管理维护。

预告《文化资产保存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list_253_241_1.html
https://www.boch.gov.tw/information_166_10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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